尽管人权具有当然的普遍性,但人权解释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特别是在这个日益多样化、却又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世界背景下。能否就人权是否具有普遍性及其以何种形式存在达成共识,是世界各地人权持续有效性和合法性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值得注意的是,就国际中对人权的解释而言,西方框架和经验占了主导地位。这种统治地位的存在阻碍了人类普遍享有人权,它以欧洲为中心的出发点,在非西方背景下几乎无法产生共鸣。
本文从多样性和普遍性的角度出发,探讨人权的后殖民批评,提出将普遍性和/或人权作为一个整体,作为调和当下紧张局势的一种方式。具体而言,涉及以统治、排他性和霸权形式出现的人权话语中持续的殖民主义。同时,这些形式大多是隐性的,需要经历一个批判性自我反思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的某些部分需要我们在当前的人权话语中确定统治、排他性和霸权的形式,以此作为纠正它们的手段。这违反了目前国际人权话语的假定普遍性和中立性。本文探讨了当前话语的不对称性,并回答了以下三个基本问题:1.普遍性为什么需要边际化?2.边际化意味着什么?3.普遍性如何被边际化?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答将有助于学术界更有效地调和当代人权的多样性和普遍性。归根结底,这是维护人权合法性的一种方式。
(作者为乌特勒支大学 史黛丝·林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