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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理论研讨会综述

来源:《人权》2018年第3期作者:盛喜 毛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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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主办,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理论研讨会于2018年4月12日在中南大学举行。来自全国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法学、国际关系、传播等领域的近70名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培育”“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权与国际人权治理”等三个议题,就坚定人权自信、把握新时代特征和发展大势、凝聚中外人权话语共识、有效开展国际人权交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讨会呈现了与会专家学者在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方面的深入思考和睿智见解,将有力地推动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研究的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人权话语 国际人权治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权意义,深化对中国人权新理念的研究,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提升中国人权话语权,2018年4月12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主办,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理论研讨会在中南大学举行。会议开幕式由中宣部人权事务局局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鲁广锦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向巴平措,中宣部部务会议成员、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郭卫民,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振红,中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出席开幕式。来自全国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法学、国际关系、传播等领域的近70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向巴平措在致辞中表示,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基础,这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中国人权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构建的重要认识基础和思想源泉,同时,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权对外交流和国际传播工作,在国际上提升中国人权话语权。中宣部部务会议成员、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郭卫民在主旨讲话中强调,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一要坚定人权自信,牢牢掌握人权话语主动权;二要把握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构建新时代人权话语;三要借鉴人类文明成果,凝聚中外人权话语共识;四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实现人权话语“走出去”。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培育”“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权与国际人权治理”等三个议题,就坚定人权自信、把握新时代特征和人权发展大势、凝聚中外人权话语共识、有效开展国际人权交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全面反映了与会专家学者在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方面的深入思考和睿智见解。

一、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培育

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需要从不同角度、通过各种路径对人权话语体系进行培育,这是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基础。与会专家学者从基本的人权理论体系、中国传统文化、构建路径、培育维度及具体权利等多个方面,阐述了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理论基础,探讨了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文化渊源,提出了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有效建议,介绍了培育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具体实践。

(一)从整体层面阐述人权话语体系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框架

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从人权理论体系这一基本层面进行培育,需要系统理论来夯实基础和提供指引,这就需要厘清人权话语体系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框架。关于话语体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认为,人权话语体系应首先包括人权理论,还包括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与制度、所取得的成就、今后需要进一步努力的重点等,全方位的努力才能尽快构建人权话语体系。中共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晓玲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基本规律的系统化的理论概括,其中,客观基础、基本原则、核心概念、主要观点,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的基本内涵。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教授探讨了人权话语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认为内在结构是人权话语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历史、文化、心理等要素以及意识形态、经济政治发展程度、法律事件、价值观念、人权理论等各个方面。而外在结构是话语传播方式,主要包括人权话语体系所承载的直接的语言性表达文本内容、语言表达方式、制度表达等。内在结构要素决定了外在结构要素。

(二)从文化视角探讨人权话语体系的中国元素

人权是与文化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人权话语体系是可以在文化因素的推动下不断建构解构的动态体系,从文化视角探讨人权话语体系中的中国元素,是助推人权话语体系发生变革,提升中国人权话语,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必然之举。关于从文化视角探讨人权话语体系构建,中南大学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周刚志教授指出,中国当代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要以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在近现代的话语体系之流变作为基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权话语”的提炼与总结,不能局限于是否存在“权利”“人权”等语词本身,而必须立足于人权学说的理论基石、核心要义、实现机制、国际理念等“推理性”逻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化国宇博士从《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出发,探讨了人权的仁学基础。他认为,“仁”与西方的“良心”哲学不一样,不是纯粹个人自由主义,它强调的是人权应当是在实践协商中形成共识,在文化层面需要包容不同文化的多重理解。我们不仅要善于挖掘人权的中国传统文化因素,还要精通熟悉其他文明的语言、文化,驾驭不同文明知识体系当中的重要概念或核心概念,从而跨越人权文化的鸿沟。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力宇教授则认为,全球人权文化具有同一性和多样性,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权文化发展基本规律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独特的历史经验和国情,既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趋同,又相互差异,甚至相互对峙。《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中所蕴含的中国儒家的“仁”或者“良心”就是世界人权文化中的中国元素体现。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颖副教授认为,人权话语是一种概念的多种理念的体现,这个理念建立在不同文化内核圈内的价值认同基础上。文化价值在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等论证逻辑之上会形成话语文化偏差,背后体现的恰恰是内核文化。掌握话语文化偏差并解构已有话语体系,提出中国模式、中国故事,可以形成强和弱的话语。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肖武博士从德性人权观探讨了中国大众的人权认知和观念。他认为,人权既然是一个公共性、普遍性的概念,则其解释权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西方。中国大众存在德性人权观的观念认知,建构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需要对中国大众的这种人权观念认知有基本的了解。

(三)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构建人权话话语体系关切事项和具体举措

现行的人权话语体系仍然呈现出西强我弱的局面,而要扭转人权话语天平,增强中国人权话语能力,除了需要以系统人权理论为指引,还要了解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以及需要处理的各个层面的繁杂关系,并为此提出具体对策。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指出,一个话语体系逻辑的构建,不仅内在的逻辑关系要处理好,话语、话语要素关系要处理好,更需要和外部其他的理论体系勾连,比如政治理论、社会理论、哲学理论,同时还要和政治实践、社会实践保持一致,在实践中汲取大量养分,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话语体系,而不是支离破碎的理念性的或者观念性的东西。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教授也提出,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在结构上要注意把中国人权文化中的积极内容合理安排到人权话语体系中,要增强人权话语体系表达的系统性、开放性,处理好人权话语体系结构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执行主任鲜开林教授则提出了培育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三个维度,一是中国人权理论的建构,二是中国形象塑造,三是中国文化传承。而从中国文化传承来看,一是要深入挖掘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的人权概念,二是要科学解答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的文化基因,三是要宣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文明本质。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从背景、理念、原则、构造框架、表达以及功能六个方面对对外宣传我国人权话语提出了见解和具体建议。他认为,理念方面,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原则方面,要在建构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和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下来整合人权话语;表达方面,要通过民间传播、学术界传播以及官方传播三位一体对外宣传我国的人权话语。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赵树坤教授认为,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要让人权说汉语,具体有三个路径,第一是坚持人权的对话机制;第二是坚持后现代立场上的人权话语批判,但话语批判要建立在逻辑性和事实依据的基础之上;第三是依托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权话语自我塑造,要把中国传统文化中超越性的时代资源转化成我国人权话语理论内核的有机部分,实现自我塑造。

(四)从特定权利视角阐释培育人权话语体系的具体实践

“法律确信”和“惯常实践”是国际法的主要形成要素。通过不断实践,从而影响国际人权法的变动轨迹,也是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需要有理论指引,也需要实践支撑。一方面要从实践中不断汲取经验教训,反馈到理论,推动理论升华,再利用升华后的理论具体指导实践,从而形成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中的理论和实践相互提升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实践,检验中国的人权理念和价值观念,强化和充实能切实促进人权保护的人权概念,不断补充人权话语体系中的中国元素。关于具体实践,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孟庆涛副教授从发展权的视角探讨了发展权的中国表达,重点围绕《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来展开,并从中国政府发布的各项人权白皮书总结出,发展权话语的形式表达呈现出从出现,到与生存权话语并重,再到超越生存权话语,最后在白皮书中直接系统化的形式变化。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张万洪教授则从残疾人权利角度来梳理残疾人权利话语的嬗变过程。他指出,从1984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成立,到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实现了话语从“残废”到“残疾”的转变。2006年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采用“disability”这一概念,是又一次转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巡视员李晓法官则从司法透明度、独立、制度建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四个方面概括了我国司法人权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提高,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案件流程、评审活动、裁判文书及执行信息四个公开平台,并指出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预,以审理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都是围绕保障人权来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也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高司法机关和18个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与36个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加强了与各个国际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救助。

二、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

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应包括国际传播和国内传播。人权话语的国内传播将提升大众的人权认知,强化我国的人权话语基础。国际传播将加速输出我国的人权理念和价值,增进不同文明与文化之间的人权理念互通互鉴,有效扩大人权共识,消减人权认知偏差。因而,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需要在培育中国人权话语的基础上,注重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这是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关键。与会学者围绕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背景、中国在人权话语传播中的被动地位成因、传播建议等方面作了详细论述和深入探讨。

(一)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传播的国际与国内背景

人权话语有着横向(外向)传播和纵向(内向)传播的双向传播轨迹。我们要达到有效传播中国人权话语的目的,需要全面掌握当前中国人权话语传播的国际与国内背景,分析中国传播人权话语的现状为何?取得了何种成就和突破?需要攻克的重点和难点何在?在传播人权话语时知己知彼,方能在传播过程中获得先机,掌握主导地位,真正提升中国人权话语权。对此,中联部研究室副局级参赞唐海军分析,经过30多年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其他各个方面进步所带来的转变,现在的世界大势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宣传人权。但是,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依然是限制我们在人权的国际传播当中的重要因素,制约我们的话语构建和传播效果。天津工业大学讲师宋佳宁博士以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视角,分析了发展权与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现状。她指出,中国政府已开始将发展权或者相应的理论纳入到整个对外援助领域当中。在整个具体实施过程中,中国把以发展权为特点的中国特色人权话语,采取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往外传播。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西欧拉美地区广播中心朱博英主任指出,新时代对人权外宣工作带来机遇和挑战。一方面,西方国家通过充分挖掘个案中符合其人权理念的价值观来指责我国人权状况,西方媒体巧妙利用个案来传播其价值理念,误导受众。另一方面,我们国内的主流媒体在人权报道、挖掘、角度方面的意识在增强,质量在提高,影响在扩大。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专项舆情研究室宁曙光主任也指出,西方媒体在将西方理念转化成人权话语方面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其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人和事来对中国人权进行描述和抨击,涉华人权报道大部分具有政治性。但是,近年来,我国也积极发声,发布了多份人权报告、人权白皮书,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理念,国际涉华舆论形势在向于我国有利的方向转变。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卜卫则认为,无论是对内传播还是对外传播,都是一种跨文化传播。对内传播人权,我们面临着诸多来自封建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挑战;对外传播人权,我们面临着冷战思维模式以及对中国发展存有刻板印象的挑战。

(二)中国人权话语对外传播中被动地位的内部与外部成因

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在包括人权话语体系在内的各个话语体系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是,此种主导地位并不必然意味着西方的人权理念和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也不意味着我们要对西方人权理念和价值予以全盘接收。中国文化中也可以梳理出人权渊源,我们要提升中国人权话语权,就需要在国际人权话语体系中纳入中国的人权理念与价值,在实践中加强人权话语的对外传播。但是,基于目前我国在人权话语对外传播中的弱势地位,这就需要分析弱势地位的内部与外部成因,才能针对性提供应对方案,有效解决对外传播中的现实问题。对此,人民日报社政治文化部张毅主任分析认为,在人权话语能力方面西强我弱的原因,一是客观存在着意识形态的斗争;二是西方在人权理论、话语构建方面动手早、起步早,占据主动位置,而我国的话语体系、理论体系皆是从西方学习借鉴而来;三是在各个领域的话语体系都存在着西强我弱的现象。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专项舆情研究室宁曙光主任指出,国际涉华人权舆论环境,充满误解、偏见和抹黑,其中,误解和偏见的主要原因是中西方的理念不同,西方对中国的国情不太了解。抹黑,则更多是因为中西方存在意识形态分歧,西方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政治工具来向我国施压。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西欧拉美地区广播中心朱博英主任则认为,人权领域是我们国家与国际反华势力的主战场,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在人权报道方面一直比较谨慎,很多情况下,对国外人权报道仅限于对西方国家媒体的被动式回应,而这种被动式回应效果往往不明显。

(三)中国人权话语的对内与对外传播建议

加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的传播,需要在掌握中国人权话语对外传播中的国际与国内背景,以及中国在人权话语对外传播中被动地位的内部与外部成因之后,就如何统一中国的人权话语表达,拓展对内和对外传播路径,突破现有人权话语体系的限制,打造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集中攻关,全面推进,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此,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健教授从人权理论体系的话语表达角度提出,话语要能够保持其交流的公共性,同时还能突破既有话语权力的制约。话语表达能够有影响力,它应该是势力的融合,要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不断扩展。新华社对外部中国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副主任刘蓉蓉提出,我们在人权对外传播中要尽力打造价值话语体系的契合点,讲中国的人权故事要“视角提升,讲述下沉”,积极探索推出人权话语的最新表达,建立人权话语攻关的“专家会诊”团队,注意理论研究与新闻实践相结合,话语创新与议题设置相结合,具体报道和效果检验相结合。五洲传播中心网络融媒体中心编辑部邓小松主任提出,以“内容为王”和“平台再造”来加强融媒体时代人权话语体系的融媒体传播。“内容为王”,包括有针对性进行人权方面的工作,如围绕美国的人权枪支案例进行的一系列纪录片及内容报道。“平台建设”,如2017年的中英文“一网两端”、脸书和推特,进行人权专家库、人权图片库、西方人权案例库和人权故事库建设。四川大学法学院李累副教授提出,中国应注重遵循和运用传播规律来培育人权话语权。传播中国人权话语,我们自己要掌握主动权,不要任由他人来塑造。对于不同的意见要正面对待,不能因为不值一驳,就予以忽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赵永华教授在评议中提出,中国人权故事的传播,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来进行,要开展公共外交的活动。新闻媒体所起的作用是要讲好中国的人权故事。讲好中国人权故事,实践方面要做好,理论层面要研究透,研究好才能够把中国的故事讲清楚、讲明白。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西欧拉美地区广播中心朱博英主任也提出,在人权个案报道中,一是要客观全面地用对象国家的母语讲述普通中国人的故事,二是遵守外宣口径,三是在日常报道中要及时捕捉美国、西方国家发生的人权个案情况。

三、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权与国际人权治理

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一方面是要提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渊源,培育中国的人权理论体系,输出中国的人权价值观和人权理念,增进不同文化与文明对人权的相互了解,进一步促进和保护人权;另一方面是可以平衡人权话语天平,修正不合理的国际人权标准,重构国际人权保护框架体系,并作为国际人权保护规则的主要制定者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构架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参与国际人权治理是重要方式之一。与会专家对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实践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我国的人权话语历程和现时背景作了简要回顾,并对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提升中国人权话语提出了经验借鉴和实施建议。

(一)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实践

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并非是要完全推翻西方占绝对主导地位的人权话语体系,成为现有国际人权治理体系的恶意破坏者,而是要在国际人权治理体系中,实现从消极接受者、参与者到积极建设者、贡献者的角色转变,要在推动本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立足全球人权事业的长足发展,对国际人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中国有效参与国际人权治理,需要对参与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的问题有全面分析和充分掌握。东南大学法学院汪进元教授对现行国际人权合作理论进行了反思,指出目前国际人权法学者的著述主要集中在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权合作观等理论问题。但自由主义、现实主义的人权合作归根到底是西方国家的霸权主义理论,倡导的是普世价值,忽视了在各个国家实现的体制制度、方式上的差异。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习根教授认为,话语体系的构建需要从宏观上对话语体系的构成要素进行总体规划,并从人权渊源、人权主体、人权客体、人权形态、人权道路、人权价值、人权文化及人权实现等八个方面提炼话语体系构建中亟待解决的系列问题。西北政法大学王秀梅教授从人权外交视角探讨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她认为,基于国际贸易过程中外来订单压力、外部力量对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中国企业界逐步掌握了一种人权话语,其中行业协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此外,政府也是其中一个主要推动力量。中国政府参与制定了ISO26000,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布以后,中国在全球第一个制定可持续发展国别方案,外交部也发布了关于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中方立场文件。

(二)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历程回顾与现实背景

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需要了解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历史轨迹与现时背景,从而明白中国在国际人权治理中的地位,理解中国一贯的人权主张,表明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目的,减少东西方在人权保护上的认知偏差,消除西方对我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误解,增强国家人权自信,更好地服务于本国乃至全球人权事业的全面和快速发展。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际人权法教研室主任赵建文研究员回顾了我国在联合国的人权话语变迁,他指出,1949年至1972年之间,中国在联合国等多边场合发出了人权声音。在《联合国宪章》制定阶段,中国政府提交了书面建议,人权保护、种族平等主张写进联合国宪章。宪章制定或联合国筹建过程中,我国已有人权话语,大部分主张都是中国的人权主张。外交部国际司三秘张思思指出,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的指导下,中国人权合作的成绩显著,提升了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权和议程设置权,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捍卫国家主权有新作为,履行国际义务有新成果,开展对外人权交流有新举措,提升人权话语权有新进展。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研究员也指出,国际治理出现赤字,客观上需要中国发声;中国国情发生巨大变化,主观上需要中国有所作为。我们反对西方人权的话语霸权,但我们维护、支持联合国的人权标准,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春林教授指出,要准确定位发展权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功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它表明我国开始以国际人权,特别是以发展权保护为基础来寻求国际公平正义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昆明理工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黎尔平教授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人权治理是中国人权话语权构建的新阶段。在新一届政府领导下,中国人权话语正在向全球扩展。

(三)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和提升中国人权话语的经验借鉴和实施建议

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参与国际人权治理,某种程度上是要确立中国在未来国际人权保护框架体系的主要规划者之一的地位,从而共同制定国际人权保护规则,消减人权话语博弈中的人权理念和价值输送逆差,抵御西方在人权领域对我国无端非难和恶意诋毁,这就需要各种形式和来自各种渠道的经验与建议。对此,昆明理工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黎尔平教授对中西方人权话语权进行了辨析,并从亚洲价值观总结出了三点经验,第一,要善于利用英文讲人权。第二,人权领域话语权的出现需要多方合作。第三,中国在人权保障上取得巨大成就,可以此作为中国人权话语权的硬实力。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陈佑武教授提出,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提升国际人权话语,首先要了解西方人权话语权的内容,必须要研究西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与西方人权话语构建及其影响力形成之间的关系,中国人权话语权的历史发展、主要内容及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人权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将人类命运共同体融入到人权话语构建与人权理论体系的构建当中,融入到人权教育当中,融入人权主流化的国际意识当中以及融入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当中。吉林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教授提出,在主流话语仍是西方话语的背景下,要说服西方公众,应首先认识并熟练应用西方话语,在承认西方话语中包含的人类共同追求的同时,掺入我们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此外,为塑造中国人权话语权而进行理论构建时,要在承袭的基础上批判、反思,慢慢发展。东南大学法学院汪进元教授提出以协商民主作为国际人权合作的理论支点。他认为,与传统的自由民主相比,协商民主更能减少或者杜绝话语霸权,也能减少沦为匿名观众,可以通过动态的方式促进协商民主。在中国研究人权话语体系,要充分反映和借鉴协商民主理论。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陆志安副教授认为,可以通过人权议题设置来逐渐加强人权话语权。人权话语权的构建,要有统一标准,要互联互通,要在人权主张、人权事实、事实解读三个方面相洽,增强说服力。中国政法大学孙平华教授也提出,在全球治理中,我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方式和路径应遵循三维二元一体的方式,贯通古今,融合中西,理论联系实践,将国际标准与我国标准相结合,重视我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人权因素以及我国的历史贡献和现实成就。

本次理论研讨会是中国学术界在人权话语体系研究方面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跨学科研究的有益尝试。会议主题具有鲜明时代性,会议代表具有广泛性,与会专家充分交流、贡献智慧,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这将有力地推动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研究向纵深发展。

Abstract: Seminar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Human Rights Discourse System in the New Era,hosted by China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Studies and Hunan Provincial Publicity Department of CPC,and Organized by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Human Rights Center and Law Schoo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was held at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n April 12,2018.Nearly 70 experts and scholars from universities,human rights institutes and departments of practical affairs in the fields of law,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communication studies attended the seminar.The seminar focused on the cultiv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f China's human rights discourse system in the new era,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China's human rights discourse system in the new era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and had a profound discussion on the issues of strengthening the confidence in human rights,grasping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general trend of the new era,condensing the consensus of human rights discourse and effectively conducting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which comprehensively presented the in-depth thinking and wisdom of the experts and scholars attended and will certainly promote the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human rights discourse in the new era.

(责任编辑刘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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