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中国人权理念得到广泛理解、认同和支持
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天举行的对中国的国别人权审议中,中国代表团系统介绍了上轮审议以来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发展道路和人权观,中国人权理念得到广泛理解、认同和支持。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当地时间6日对中国进行了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这是继2009年和2013年之后,联合国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又一次例行综合考核。中国派出由近20家中央部委、新疆、西藏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参加了现场互动。
乐玉成在现场审议结束后对记者说,本次审议有150个国家报名发言,其中120多个国家对中国人权成就表示支持和赞赏。中国提出的“以国情为基础、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为要务、以法治为准绳、以开放为动力”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观,以及“没有安全何谈人权”“发展是重要的人权”“减贫促人权”“合作促人权”等在会上引起强烈共鸣和广泛认同。
他说,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坚持将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民主和民生相促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
他表示,促进和保护人权是个动态的历史进程。不同的文化传统、历史传承和基本国情,决定了各国必须走适合自己特点的人权发展道路,在不同的阶段确定优先发展方向和重点。中国人权观符合广大民意,反映时代要求,体现创新精神,也表达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心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世界意义,其科学性和先进性日益得到彰显。
针对在审议中个别西方国家就涉疆问题提出的“关切”,乐玉成说,新疆基于反恐斗争的需要,设立了教培机构,就是要通过教育帮助少数受极端主义侵蚀和影响的人,摆脱恐怖和极端思想,早日回归社会,防止他们成为恐怖主义的施暴者和受害者,而不是等这些人成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恐怖分子后再去打击。这一做法是新疆在反恐领城所做的积极有益探索。应该说,设立教培机构也是一种预防性反恐举措,是中国在国际反恐领域做出的又一重要贡献。
外交部发言人介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情况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的有关情况。
华春莹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说,11月6日,中国在瑞士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联合国国别人权审议机制旨在定期审议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这是继2009年和2013年之后,联合国第三次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例行综合审议。
华春莹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审议,派出以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为团长,由近20家中央部委、新疆和西藏自治区、港澳特区政府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中方代表团全面介绍了自2013年接受上轮审议以来,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发展道路和人权观,阐明中国保障和促进人权的发展方向,并宣布中国将采取的30项人权保障新举措。
据华春莹介绍,乐玉成在发言中表示,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人权事业持续向前发展,建立了完备的人权保障体系,成为人权事业快速进步的国家,实现了最快速度的大规模减贫,健全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和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水平,依法保障公民言论和宗教自由,全面促进和保护特定群体权利,广泛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在9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土地上,没有战乱恐惧、没有颠沛流离,13亿多人民分享着安宁、自由、幸福的生活。可以说,这是史上最快的人权进步,也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
华春莹说,中国代表团在审议中全景式回答了150个国家提出的300多个问题,以开放、坦诚、包容、合作的态度与各方进行了有益、富有建设性的对话。俄罗斯、南非、埃塞俄比亚等120多个国家踊跃发言,高度肯定中国发展成就,高度认同中国特色人权观,高度评价中国人权报告和中方代表团团长的主旨讲话,表示中国在保障人权和发展权、消除贫困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与此同时,也有个别西方国家把人权问题政治化,对中国的民族、宗教、司法等问题进行无端指责。对此,中国代表团列举大量事实和证据,予以有力驳斥和必要澄清,强调人权状况好不好,最有发言权的是中国人民自己,任何国家都不能垄断民主和人权的定义和标准,更不能将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
华春莹说,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方愿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本着负责任和建设性的态度与各国加强交流互鉴、共同进步。对那些富有诚意和建设性的意见,我们都会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同时,我们坚决反对和拒绝极少数人充满政治偏见和恶意无理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