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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人权意蕴

来源:《人权》2018年第4期作者:范电勤 崔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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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2015年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丰富的人权意蕴,具有发展、提升、保障人权的作用。其核心是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来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来综合推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四个全面 人权实施 战略布局 小康社会

  2015年,党和国家从全局层面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是事关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总战略。”①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推进我国人权发展的重大作用,可以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政治实施战略。目前,学界对我国人权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系的关注不多,只有个别学者在对习近平关于人权的论述进行解读时提到这一点。②本文将结合我国人权发展的现状,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人权意蕴进行解析。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权发展目标之道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键步骤,也是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政治表达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实现这个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③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创造出来。”④2015年9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访问美国时指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⑤可见,中国梦与中国人的人权梦是一致的,实现中国梦的过程就是不断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过程,只不过表述的方式各有侧重。“中国梦”是一个通俗且容易被一般民众理解和接受的表述。中国共产党明确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放在中国梦的大战略中,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国梦相连接,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升华成民族复兴的关键一步,这就打通了全面小康社会、中国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实现人权之间的关系。

  中共在十六大、十七大都提出不断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为党和国家确立了奋斗目标,也为全社会指引了努力的方向。党的十九大依据前一阶段的社会发展和形势新变化,适时顺应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人权发展的新要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升和完善,提出了具体明确的人权发展政策导向、要解决的人权发展难题和人民群众对人权发展的新期待,并在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表述为“第二个百年”“两个阶段”的奋斗目标之一,即第一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人民生存权得以基本保障;到21世纪中叶,将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时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本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的生活,充分实现人民生存权,高效增进发展权。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要求之一是实现人的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人权设计的领域和内容是全面的,而不是人权某一部分的发展,或者人权某些方面的发展。党的十九大要求“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求“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等。⑥十九大报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全党为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努力奋斗。这需要促使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提高,为有效解决人民生存权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全面协调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从而达到人权发展的全面性、完整性和一体性。根据十九大总体布局和战略谋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人权整体协调发展紧密相关,即在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存权不断得到实现,人民民主将不断扩大,人民的政治权利得到有效发展,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的文化权利也不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的环境权将获得有效保障。这就是习近平所说的:“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⑦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的显著特征是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普惠性,这也是新时代人权建设的重要特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所有人都能达标,它不是部分人的小康,不是笼统的人均小康、书面小康、中产阶级的小康,而是一般大众的小康,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小康,特别是贫困人口的小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⑧,“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⑨。发展经济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才能满足人民生存权的需要,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物质起决定作用的基本思想。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将这条基本原则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中心,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解决之道。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才能得到实惠,人民的生活才能真正得到改善,老百姓才能过上好日子,才能实现人民生存权,也才能满足人民生存权的需要。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是具体的、实际的,实现人民生存权也是具体的、实际的,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切都是空话。从政治层面来看,让老百姓过好日子即人民生存权的实现,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供给、社会保障健全全民覆盖、公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且普遍化、人民安居乐业祥和喜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⑩习近平总书记一连用“十个更”表达了中国人民生存权的实现所展现的基本社会状态,这也是全国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党和政府提出精准扶贫脱贫,消除贫困,不断改善民生,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并将这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现实状况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可以说,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少边穷贫困地区的小康,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⑪这句话虽很通俗,但说出了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最核心要义。2015年2月13日,习近平在延安干部学院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时指出:“我们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这就是我常说的‘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的含义。”⑫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战略,特别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人权状况改善,可以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招。

  二、全面深化改革:人权发展提升之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就是紧紧“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期待”⑬,“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⑭。习近平的论述科学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与保障人权的紧密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之间具有一致性和共同性,深刻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断增加人民福祉,这其实就是不断促进人权的实现,不断实现人民对人权价值的需要。⑮

  (一)通过创新制度加强人权保护,“通过制度安排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⑯

  人权的保障是通过制度来实现的。因此,人权与党的制度、宪制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紧密相连。“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⑰ “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⑱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需要制度来保障,并且需要执政党积极作为,创制新的制度来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各项人权。以农村土地改革为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⑲。从这一论述可以看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制的核心是农民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

  (二)通过改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⑳

  习近平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1]。这意味着改革和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民群众的人权要求,并且指明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2]这说明一切改革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改革也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权利,一切改革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人权。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23]

  三、全面依法治国:人权法治保障之道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一个全新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同时也开启了人权全面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一)用人权理念来引领法治,推进“良法”“善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4],这是《决定》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良法”“善治”首次在党的全会文件中提出,它们是法治的中国化话语表达,具有鲜明的中国文化特色和时代特点。法律并非都是适合社会和符合人民利益的,因此西方有“恶法亦法”的观点。中国文化讲的是“仁政”“德治”“治法”,要求法律一定要做到惠民,让人民群众得到切实利益的法律才是良法,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的治理才是善治。也就是说,法律和治理要为实现人民的人权,保障人民的人权,“如果法治可以称作法学的皇冠,那么人权就应当是皇冠上的明珠”[25]。中国当今的法治是贯穿了充分保障人权理念的法治,是为实现人权需要的法治,而不是为法治而法治,也不是对西方法治的机械模仿。依法治国中的“法”必须是“良法”,该“法”要能集中体现人民群众的人权发展需要;其中的“治”必须是“善治”,国家治理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人权需要,而不是为特权或者部分人的利益。简单来讲,良法和善治必须符合中国人权发展的需要,必须能实现和满足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国家的治理要经得起“善的评判”。而要真正实现法治和人权的有机结合,就应当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的精髓,自觉确立依法治国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构建法治保障人权的新体系

  人权的有效实现不仅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需要制度和法治保障,“法治中国”的提出就是顺应了人权保障的这种新需要。法治中国建设是依法治国的新阶段,也是依法治国与我国现实人权发展相结合的新的表现形式,是中国人权发展到新阶段的时代需要。《决定》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高效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6],这为法治保障人权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指引。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要不断充实法律法规的人权保障内容,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第一,从党的十八大开始,我国不断完善人权立法体制,努力加强民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公民人身权、自由权、财产权等一系列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实现公民基本人权保障的全面法治化和制度化。第二,为了实现法治保障人权的目的,中国不断改进法治人权保障实施体系,逐步形成高效的法治人权保障体系,从而实现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的。第三,为了在全社会形成法治保障人权氛围,国家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7],在全社会形成保障人权的基本意识。第四,为了使法治保障人权更为有效,围绕人权保障不断推进形成严密的法治人权保障监督体系,要不断强化对党的权力和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不断在全国提升和加强党内、人大、政协、监察、检察、社会、舆论、司法、审计等监督的制度建设,并将这些监督形式逐步法律制度化,努力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体系和制约体系,更好地为保障人权服务。第五,要努力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权保障工作的领导,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特征,也是推进人权法治保障的最根本保证。因此,要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人权法治保障思维和按照制度保障人权的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人权法治保障意识和观念,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对人权保障中的作用。

  (三)以公正司法推进人权保障

  法治人权保障体系离不开人权的执法和司法保障体系,它们是人权法治保障体系的实践形态,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法治保障的基本标志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8]。这是对人权司法保障的最根本要求,也是对我国人权司法保障提出的具体目标。公正司法并不是空洞的,需要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公正行使监察权、检察权和审判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和有效改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多维度多层面来推动司法保障人权制度改革。要坚决“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此,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调查问责制;要坚决杜绝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因此,改革司法体制,“对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权都具有重要意义”[30]。习近平还严厉指出:“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31]。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明确提到司法改革的最直接目的就是更好地保障人权,并对司法中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这些论述对我国司法改革的人权保障目的具有有效的提升作用,有助于维护普通群众在司法中的人权。

  四、全面从严治党:人权事业的根本政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32]全面从严治党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凝聚执政力量[33],是事关国家兴亡的大事。

  (一)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宗旨之一是实现和满足人民的人权

  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人民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选择,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逻辑。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必须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需要有合法性,这也是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34]。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35]可见,共产党执政和人民当家作主具有一致性,共产党执政本身就有保障和实现中国人民人权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本质就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宗旨、方向和目的,始终坚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36]。因此,可以说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37],中共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建设社会主义、不断改革发展的历史,就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和实现最基本人权的历史,人民群众人权得到不断发展的历史。

  (二)反腐败是对共产党执政宗旨的维护,也是对人权的维护

  权力腐败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一般人民群众的人权具有严重的侵害性,反对腐败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就是对人民群众人权的公正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38]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39]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40],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的立场和观点。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中共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社会严厉整肃腐败,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人权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总之,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也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四个全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包含一个战略目标和三个战略举措。该战略布局的实施已经有力促进了人民群众的人权保障,在我国人权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地宣告的:“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将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1]

  (范电勤,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崔田田,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2018年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一般课题“习近平新时代宪法人权思想研究”的阶段成果。)

  注释:

  ①习近平:《准确把握和抓好我国发展战略重点 扎实把“十三五”发展蓝图变为现实》,载《人民日报》,2016年1月31日。

  ②参见鲜开林:《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创新发展》,载《毛泽东研究》2016年第6期。

  ③习近平:《弘扬丝路精神 深化中阿合作》,载《人民日报》,2014年6月6日。

  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40页。

  ⑤杜尚泽、陈丽丹:《习近平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会见记者》,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26日。

  ⑥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8日。

  ⑦《习近平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17日。

  ⑧同注④,第4页。

  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09页。

  ⑩同注④,第4页。

  ⑪[21]同注⑪,第113页。

  ⑫霍小光:《把革命老区发展时刻放在心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侧记》,载《人民日报》,2015年2月17日,第2版。

  ⑬同上注,第74页。

  ⑭同注⑪,第109页。

  ⑮任帅军:《作为人权价值的民主价值》,载《理论月刊》2018年第3期,第109-115页。

  ⑯同注⑪,第45页。

  ⑰同上注,第49页。

  ⑱同上注。

  ⑲同注④,第81页。

  ⑳同上注,第13页。

  [21]相关文章例如周盺:《论网络环境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影响》,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张立先:《网络法律文化悖论的法理分析》,载《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1期;孙占利:《略论和谐社会的网络法治构建》,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3期。

  [22]《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实现百年奋斗目标》,载《人民日报》,2015年10月30日。

  [2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

  [2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25]李步云:《论人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2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27]同注④,第144页。

  [2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29]参见注[26]。

  [30]同上注,第82-83页。

  [31]《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载《人民日报》,2014年1月9日,第1版。

  [32]同上注。

  [33]王天民、巩瑞贤:《“四个全面”战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载《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第104-110页。

  [3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说明》,载《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35]同注[23]。

  [36]习近平:《关于新中国60年党的建设的几点思考》,载《学习时报》,2009年9月28日。

  [37]《习近平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17日。

  [38]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载《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9日。

  [39]同上注。

  [40]同注[23]。

  [41]《习近平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17日。

  Abstract:In 2015,the government proposed the strategic layout of“four comprehensives”,which have the function of developing,improving and safeguarding human rights.Its core target is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to address people's right to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through deepening reform,the rule of law in an all-round way and overall governing part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human rights cause.

  (责任编辑刘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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