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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经验与成就

——“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研讨会观点综述

来源:《人权》2018年第5期作者:汪习根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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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主办、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研讨会于2018年7月18日在武汉举行。百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理论创新”“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实践成就”“改革开放与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讨会全方位、多视角、多层次地揭示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人权成就,深化了关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实践和理论的认识。

  关键词:改革开放 人权 中国特色

  适逢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主办、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研讨会在武汉举行。此次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深刻揭示尊重和保障人权在中国的根本地位,深度提炼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形成过程与丰富内涵,是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成功奥秘和有益经验的全面总结,是对经过实践检验成效显著的中国人权模式的对外展示与分享,也是对中国人权发展之路的持续探索和未来展望。来自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中国人权研究会等的领导以及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人权研究专家学者等约100余人参加会议研讨。10余家新闻媒体到场采访报道。

  一、主旨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李龙分别致辞。

  徐显明同志在致辞中表示,应当积极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人权建设所取得的经验和走过的道路。他从人权理论、人权制度成绩、人权实践成就、中国参与国际人权交流和对人类人权事业的贡献几个方面,对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成就作了概括总结,并指出这些历史性的成就概括为一点,就是我们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有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人权理论思想做指导、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这几点就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

  中国人权研究会李君如副会长在致辞中分享了他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人权事业进步的思考和认识。他提出,围绕着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及变化特点来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我国人权发展极其重要的经验。十九大对主要矛盾的论述反映出中国人权事业的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中国人权事业是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主要矛盾的进程中的人权事业;第二个阶段,中国人权事业是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进程中的人权事业。新时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人权理论工作者要直面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大坐标,为开启中国人权事业的新局面作出我们的新贡献。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总结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实践经验,可以进一步深化中国人权理论研究,更好地讲述中国人权故事,阐释中国人权方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

  武汉大学法学院李龙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以人民为中心,是对中国人权建设科学的定位,也是人权建设的指导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其深厚的本土资源。先秦时期,法家的先驱管仲提出“以人为本”;道家提出“无为而治”;墨家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等等。正是因为有这些以人为本,尊重人、保护人的理念,中国才保持了长时间的统一和繁荣,这也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应当充分挖掘中国古代治国理念,借助这些丰厚、深厚的本土资源为当代中国的人权建设问题建言献策。

  二、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40年以来,通过思想解放和制度创新,中国走出了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对此,与会专家学者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展开、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道路的实践等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

  (一)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展开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常健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这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个人自由权利的平等保障;贫富差距扩大要求保障个人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弱势群体权利;多元利益格局要求平等保障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政治权利;权利救济诉求推动人权保障逐步走向法治化;对外开放促进国内人权保障与国际接轨。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李云龙教授分析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特点,他认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特点在于: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首先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扩大个人自由和公民参与;通过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人权发展;以持续渐进方式实现人权快速发展;在人权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实行重点突破以及在维护国家主权前提下开展国际人权合作。

  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执行主任鲜开林教授提出两点论断:一是海纳百川的人权发展之路源于改革开放的思想解放。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不断进步的生命之源和强大思想动力;二是习近平关于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升华了海纳百川的人权开放之路。

  昆明理工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黎尔平教授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发展的五点特征:一是倡议并践行生存权是基本人权;二是坚决反对西方政府人权政治化的做法;三是坚持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四是强调人权的特殊性与普通性相结合;五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人权治理。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经济增长促进了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人权保障事业也弥补了市场经济的缺陷。①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陈佑武教授对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与人权关系的历史发展作了精辟总结。他提出,当代中国人权法治保障主要经历了:法治与人权的磨合、法治与人权的结合以及法治与人权的融合三个阶段。根据这段发展历史,他认为,法治和人权关系表现为:第一,法律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环节;第二,人权保障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人权保障;第三,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底线,没有人权保障就不可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与人权的最终走向是与民主一道,共同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德淼教授批评了西方正义工程的法治评估指数没有考虑到中国人权状况的实质与特征,没有考虑中国的国情和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他认为,法治指标体系应当准确地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改革与调整,且必须认识和把握中国法治生态环境中蕴含和持续发挥作用的价值与理念,法治评估的应有价值维度。他从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得到尊重、社会经济权利获得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有效实现、特定群体权利得到维护、法律援助质效得到提升等方面分析了人权保障指标的创设问题。

  (二)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道路的实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处长罗焕星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事业发展。他从保障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加强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保障,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健全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的法律制度等几个方面总结分析了我国人权保障的立法新进展。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李蕾副教授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立法的进展进行了归类与梳理,将其分为开创基础型人权立法、巩固型人权立法与进阶型人权立法三个演进阶段。她提出,中国的人权变迁的细节就是一部立法修正史与立法创设史。我国人权的发展还远远未到达完成时态,而一直处于现在进行时态。世界上从来没有一套立法体系生来就可以穷尽所有的人权类型。人权立法“永远在路上”。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助理赵树坤教授从346份裁判文书入手,分析了我国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的基本情况。她提出,未来的刑事司法赔偿实践要确保律师充分参与刑事司法赔偿程序;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继续落实和创新协商和解制度;不断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基础能力以进一步提升对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的权利救济程度。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项焱教授对人权保障的重要实践——法律援助制度作了深刻分析。他回顾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历史,总结了我国业已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剖析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他认为,出台法律援助法,提供多样化法律援助服务产品,建构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来源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完成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理念转向,将成为健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关键措施。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网络外宣处处长胡振毅就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权事业发展作了总结分析。他认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将人权教育与全民普法相结合,在全社会广泛普及人权观念;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人权宣传教育效果的创新举措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理论创新

  中国的人权理念源远流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理论有了创新性的突破和发展。围绕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理论创新,专家学者们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教授分析了改革开放40年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市场经济与法律平等”等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平等问题。他认为,1978年学界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口号突破理论禁区,掀起对包括法律平等在内的若干法学重大问题的大讨论。改革开放40年以来,相关研究从深受阶级话语影响的思想争鸣,到阶级话语不断淡去的抽象理论研究,再到技术化、具体化的实践转向,“变”似乎是法律平等问题研究的基本轨迹。然而,“变”中有“常”,“常”不仅在于贯穿 40 年的立法平等研究,更体现于理论研究呼应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内在不变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传星教授从知识社会学角度对中国人权理论创新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人权理论创新有围绕改革开放实践展开,多学科方法和理论资源并用并存,多种理论叙述方式并存,理论、政治和技术交织等四个方面的总体特征;人权理论创新的根本逻辑就是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正是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推动了理论创新。在理论与实践互动的背景下,又包含三条具体的人权创新逻辑线索:一是官民互动,两种人权话语互动互鉴;二是内外互动,融通中外,人权理论在国内和国际因素互动中逐步创新;三是意识形态与技术的互动。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提出享有“美好生活”是第四代人权诉求。他认为,40多年来,世界经济增长了3倍多,全球化促进了世界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步,惠及世界几十亿人。但与此同时,动荡的国际局势也为世界范围内的人权发展带来了挑战。所以,国际社会每个成员享有“美好生活”的权利理所当然地就成为了每一个成员的必然诉求。三代人权中除去具体的权利内容以外,还有作为实现这些权利而本身成为一项权利的发展权也已得到联合国的认同。但发展权的获得,一定有其自己的靶向目标,而其目标应该是“美好生活”。所以,享有“美好生活”的权利成为人类的一项现实人权。它并不仅仅指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也同时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仅包括物质性的“硬需求”,还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非物质性的制度性“软需求”。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教授对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宪法学研究进行了考察。他认为,改革开放40年将成为宪法比较研究的新起点,未来宪法学中的本土化趋势会更加明显,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学中的比较研究已经失去了意义,相反,这对比较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比较研究仍是必要的;其次,要看到何种问题可以借鉴、何种问题无法借鉴;再次,宪法的比较研究不能满足于浮光掠影的移植,而是需要深入到相应国家的历史、社会背景和文化条件中去,从而找到我们国家自身宪法决定的基础;最后,宪法学的比较研究还应该注重方法论层面的比较。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涂少彬建议以经济分析来具体细化与落实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他提出,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要缔结中国与世界之间的命运共同体关系,通约的人权话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维度。他认为,人权制度设计与人权目标实现都面临着不同的选择,由于经济学本质上是研究资源有限约束下人类行为选择效率最大化的学科,据此,人权制度设计与人权目标实现的本质也必然是经济行为。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方法论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用经济学方法来讲就是根据不同变量建立不同的模型。马克思主义与人权的经济分析逻辑具有通约性。西方自由主义人权方法论以及制度设计难以经得起经济分析的推敲,也经不起实证逻辑的检验。经济分析可以为中国人权理论构建起更加通约与统一的方法论,助力中国人权方案的话语能力与竞争力,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服务。

  四、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实践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从贫穷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和全面小康,正在迈向追求美好生活的人权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此,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中国人权发展的实践经验与成就、特定群体的人权保障、人权各领域实践成就作了充分探讨。

  (一)经验与成就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汪习根认为,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探索并逐步形成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在世界上率先提出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基本人权这一创新论断;对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科学含义、基本构成、内在逻辑、理论基础、实践战略、运行模式进行伟大创新,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形成了系统完善的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体系以及中国为世界人权的合作与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他提出,4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突飞猛进,一条最基本的经验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立足国情,改革开放,成功地开辟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实践中,中国人权保障跨进新时代,必将迈入新境界,达到新高度。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姚琨梳理总结了中国发展权的理念与实践。她认为,发展权是中国对国际人权理论和制度的重大贡献;中国引领可持续发展,发展权实践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树立了榜样;未来我国应继续致力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进一步强调发展权,并在国际层面呼吁强化发展权专门机制,重视发展权的经验总结与分享。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桂晓伟副教授立足于社会学的实证分析展示了我国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和落实的具体情况。充分翔实的数据印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奇迹。他认为,1978年年底,一套全新的经济政治改革战略方案正式公布并得以实施,中国从此走上了一条崭新的发展道路,开启了人权建设飞速发展、人权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新航程。中国的改革开放之路就是人权建设之路。

  (二)特定群体的人权保障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勇就“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发展权实践的成就与展望”展开讨论。他分析了少数民族发展权的法律保障,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政治发展权、社会发展权、文化发展权的实践成就,并提出新时代少数民族发展权的实现,要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成精准脱贫攻坚任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等几个方面取得进展。

  全国妇联权益部法规处调研员钱叶卫结合妇联实际工作,对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与实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她提出,反对家庭暴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2015年年底《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彰显了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定立场和一贯主张,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中国残联国际部干部姚笛对我国残疾人人权实践进行了总结。她提出,在国内残疾人事业方面,我国注重将人权保障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在事实上享有各种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推进残疾人事务国际合作方面,我国经历了从跟跑、并跑到力争领跑的过程,搭建起了“以联合国及相关机构、重点周边国家、主要国际残疾人组织为核心,以重要国际会议和区域合作为载体”的对外交往网络,中国8,500万残疾人的人权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三)人权各领域实践成就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司副司长米锋就人的健康权的问题作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民健康覆盖的专题论述。他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民健康覆盖拥有稳固的制度基石和强大的制度优越性。为更好实施全民健康覆盖,要切实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并将维护人民健康的范畴从传统的疾病防治拓展到生态环境保护、体育健身、职业安全、意外伤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力宇教授将立法规划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认为我国在解决贫困问题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与我国长期坚持以制定和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分不开的。“十三五规划”实现了从“十二五规划”的“政策倾斜”到“政策倾斜和精准扶贫相结合”的转变。《立法法》新增加的关于立法规划的规定,对于以法治方式保障脱贫、更好地进行精准扶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东北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杨光教授就人权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康复事业和生命临终照顾作了深刻分析。他表示,康复事业和生命临终问题是人权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在康复事业和生命临终照顾之间存在诸多人权问题,同时涉及人性、人格、尊严等全新的认识与实践问题,亟待予以回答。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回答复杂且艰难,但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特别的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姬亚平教授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他提出,近年来,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参与的主体不明确、参与的决策动议权缺失、参与的范围不够明确、参与的方式较为单一、公众提出的意见得不到充分尊重等。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亟待法治化。因此,要检视我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得失,尽快构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③

  五、改革开放与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对外发展援助规模不断扩大、水平日益提高,得到了联合国的赞赏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一致好评,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与会专家学者从实践进展、理论表达两个角度展开了深入研讨。

  (一)实践进展

  围绕全球人权治理改革,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陈士球首先对70年来全球人权治理理念和实践的严重扭曲作了总结性回顾,并对人权改革的正面作为进行了梳理概括。他批判了西方片面、狭隘、自私的人权理念和双重人权标准,肯定了人权观念纠偏与平衡的重要性以及设置人权委员会,改革人权公约机制对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意义。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已经进入国际人权理论体系,中国倡导的“发展促进人权”“健康促进人权”“对话促进人权”“和平促进人权”“合作促进人权”等主张也写入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相关决议,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成功实践的国际感召力日益增长并开始发挥引导全球人权治理的作用,人权发展的中国主张、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经验将为全球人权治理作出重大贡献。

  外交部国际司一秘王颖就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参与国际人权合作的情况作了总结介绍。她提出,我们与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一个结构性矛盾,双方的斗争是道路之争、制度之争、价值观之争。随着实力不断增长,这种结构性矛盾会表现得更加突出。以40年改革开放发展为依托,中国在与西方的人权斗争中逐步更有利,也更主动,我们要保持定力,坚信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最符合中国人民利益的,要继续构建重大外交理念并在联合国等组织落地,推广在减贫、残疾人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逐步改变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一家独大、主导国际人权议程的局面;同时也要做好国内人权工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升人民的获得感。

  中联部中国社会组织国际交流协调管理办公室处长范桂芬对社会组织助力国内人权发展和推动国际人权合作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国社会组织不仅在国内积极致力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成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亮点。她就发挥民间优势,从民间角度讲好中国人权故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民间人权话语体系等提出了建议。

  国际发展合作署综合业务专班副处长张贵轩结合我国援外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十八大以来我国援外工取得的重要成绩作了详细总结。他认为,重大援助举措彰显中国担当;民生援外工作让受援国切实受益;重大项目援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援外培训帮助受援国提升自主发展能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更体现出中国道义。

  察哈尔学会秘书长张国斌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权发展以及国际影响。他认为,中国人权发展稳步前进得益于几个因素:政治稳定为中国人权发展奠定了基础;经济发展为中国人权发展提供了动力;文化繁荣为中国人权发展提升了内涵;社会安定为中国人权发展提供了环境;法制健全为中国人权作出了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中国人权发展创造了机遇。中国反对西方霸权主义人权观,积极推进国际人权事业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为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保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为国际人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罗艳华教授对改革开放后中国参与国际人权合作的进程分四个阶段进行了详细论述。她分析了不同阶段中国在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具体实践、主要特点以及重要成就。她指出,正是由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才推动了中国参与国际人权合作的进程,改革开放每进入一个新阶段,也会对中国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进程有所推动。1980年成立的多部门合作组、1991年发表的第一份人权白皮书、2004年“人权入宪”和2013年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些都是中国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在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二)理论表达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王立峰教授就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构建作了创新分析。他认为,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方案需要就世界人权面临的道德和政治困境作出回应。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人权观应着眼于世界人权的道德理想,也要立足于现实可行性,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开放性、包容性、可行性。在道德建构方面,确立生存权和发展权优先的基本人权清单,设定基于公正、政治合法性和能力的义务承担原则;在政治建构方面,强调民族国家的意义,建构基于国内合法性与国际合法性的负责任国家。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教授论证了改革开放对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重要驱动。他认为,改革开放为中国参与国际人权治理解除了思想禁锢、确立了身份认同、提供了实践支撑、构建了特色话语、增强了变革能力。正因为改革开放,中国才能在综合国力快速发展的同时为国际和平与发展事业特别是国际人权事业作出重要贡献,这也是改革开放的世界意义。

  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教授集中阐述了人权宣言以及完善人权宣言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他提出,人权宣言具有人权的正当性证成功能,应当认真对待人权宣言,既要看到人权宣言的重大意义,也要看到人权宣言的软法属性。因此,他建议将人权原则贯穿于国家的法治体系;以国际人权标准为基础,兼顾人权立法,构建人权保障机构;宣传落实人权宣言(白皮书),推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推行全民人权宣传教育,让人权宣言从一种承诺转变成全社会的行动。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武文扬博士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推动与落实发展权的成就进行了总结:在国际层面,中国支持并参与《发展权利宣言》,倡导并促成《北京宣言》,为进一步推广发展权,加强南南合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国内层面,中国不断丰富与加深对发展权的理解,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路径,切实保障中国特色发展权的实现。她认为,中国在发展权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将有助于此项人权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落实。

  六、结语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在闭幕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以及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他表示,本次研讨会主题鲜明,恰逢其时,对于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纪念活动是一个很好的学术准备。付校长指出,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来自各个学科以及理论与实务各个部门,研讨会的报告、发言翔实深入,可以说形成了关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认识的六点“武汉共识”:一是确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党章精神;二是形成了与时俱进的人权思想理论;三是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人权保障制度体系;四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人权保障和发展成就;五是走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六是推动了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沈永祥大使在闭幕讲话中表示,自己长期从事涉外人权工作,天天要面对西方在人权问题上对我国的攻击,但西方的说法完全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中国将人权事业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把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优先关注的位置,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提供了有力的步骤。中国在各项人权事业中所取得的成就是人均GDP与中国相近的国家遥遥不及的。这次研讨会的论文、发言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希望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中国的人权研究应当不断讲好中国人权故事、写好中国人权文章,为促进中国人权进一步发展贡献智慧。

  (汪习根,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联合国发展权专家、国家“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导师;陈艳,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感谢武汉大学廖奕教授、何苗讲师以及博士研究生陈骁骁、朱程斌、李慧敏、闫立东、彭霞、李林芳、张拥军对本次会议论文整理和观点综述付出的辛勤劳动,感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滕锐老师对全部论文的整理。)

  注释:

  ①参见黎尔平:《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发展与人权保障的良性互动》,载《光明日报》,2018年8月4日。

  ②参见陈佑武、李步云:《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与人权关系的历史发展》,载《现代法学》2015年第2期。

  ③参见姬亚平:《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研究》,载《浙江学刊》2012年第3期。

Abstract: Jointly held by the China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Studies and the publicity department of the Hube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and organized by Institute for Human Rights and Law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the seminar on“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was held on July 18,2018 in Wuhan.Over 100 representativesdiscussed topics including“the path for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th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the achievements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and“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 human rights”.The seminar summarized the human rights achievements in the course of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on multiple levels and from multipleperspectivesand deepened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责任编辑刘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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