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人权发展的重要分水岭,标志着人权由地域性概念转变为全球性概念。此前的人权概念带有鲜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和历史局限。宣言的历史贡献在于对这种地域性的人权概念进行了多元文化的洗礼,使人权概念脱胎换骨,第一次以正式国际文件的形式将人权规定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不是上帝赋予的权利;将人权规定为所有人的权利,而不仅仅是有产者的权利,或男人的权利,或白人的权利;将人权规定为所有人民的权利,而不仅仅是西方人的权利;使人权的内容不再局限于公民和政治权利,而且拓展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规定权利享有的同时,强调了权利义务的统一;人权不再是绝对而不受限制的权利,人权的行使要受到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约束。
70年前人权概念的这种历史性转变,应当归功于宣言起草过程中通过多元文化的交汇达成的共识。宣言起草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哲学家委员会向全球的学者发放问卷,调查各国的人权观念,并收到了来自中国、印度、伊斯兰世界、美洲、欧洲和社会主义国家约70份答复,各国学者在回函中都对自身文明中的人权观念作了详细阐述。宣言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中既有来自欧美国家的代表,也有来自亚洲、拉美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表。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代表张彭春被选为宣言起草委员会的副主席,将中华文明中蕴含的丰富人权思想融入《世界人权宣言》,在宣言的起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在起草工作一开始就提出,“人权宣言必须涵盖西方以外的观点”,应该更多地体现“全球共识”的人权理念,而非西方中心主义的人权观。张彭春将中国儒家思想中“仁”的观念翻译成英文中的“良心”,提出将人人“赋有理性”扩展为“赋有理性和良心”。他强调,理解权利就必须将其与义务相联系,并坚定支持在宣言中写入经济和社会权利,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并非同一性。正是在多元文化的对话与交汇中,人权概念得以摆脱地域性文化的束缚和局限,成为能够被不同文化接受的价值共识,并被广泛传播。宣言被译成数百种语言和方言版本,并于2009年成为世界上被翻译最多的文件。
1949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的第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强调要将《世界人权宣言》提出的人权普遍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继承中华文化中重视民生的优良传统,以人民为中心,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提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并通过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有效促进了其他各项人权的发展。中国提出各项人权相互依赖,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中国注重对特定群体人权的特殊保护,特别注意保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权。中国提出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而且包括集体人权,坚持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保障。中国理性看待人权问题上的各种分歧,反对通过对抗和压制推行“单一文化霸权”,主张通过对话达成人权上的相互理解和共识。中国人权保障的思想、道路和实践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70年前,面对战后复兴的希望和冷战阴云的威胁,宣言起草者们选择了希望而不是对抗;面临多元文化的困境与机遇,宣言起草者们选择了文化中和而不是文化排斥和霸权。对信念的坚守和对多元文明的包容,成为《世界人权宣言》的宝贵精神内核。当今世界风云变幻,人类既面临新的机遇和希望,也面临重大的威胁与挑战。为了使人类不再重蹈历史的覆辙,有必要重温宣言。重温宣言,就是要面向希望,齐心协力战胜人类面临的威胁;就是要尊重多元文化差异,坚持以合作对话而不是对抗来解决分歧;就是要秉持宣言精神,始终坚持国家之间平等相待,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贺信中所阐述的重要人权论述,守正创新,扎实进取,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中国人权研究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常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更银)
70年前人权概念的这种历史性转变,应当归功于宣言起草过程中通过多元文化的交汇达成的共识。宣言起草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哲学家委员会向全球的学者发放问卷,调查各国的人权观念,并收到了来自中国、印度、伊斯兰世界、美洲、欧洲和社会主义国家约70份答复,各国学者在回函中都对自身文明中的人权观念作了详细阐述。宣言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中既有来自欧美国家的代表,也有来自亚洲、拉美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表。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代表张彭春被选为宣言起草委员会的副主席,将中华文明中蕴含的丰富人权思想融入《世界人权宣言》,在宣言的起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在起草工作一开始就提出,“人权宣言必须涵盖西方以外的观点”,应该更多地体现“全球共识”的人权理念,而非西方中心主义的人权观。张彭春将中国儒家思想中“仁”的观念翻译成英文中的“良心”,提出将人人“赋有理性”扩展为“赋有理性和良心”。他强调,理解权利就必须将其与义务相联系,并坚定支持在宣言中写入经济和社会权利,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并非同一性。正是在多元文化的对话与交汇中,人权概念得以摆脱地域性文化的束缚和局限,成为能够被不同文化接受的价值共识,并被广泛传播。宣言被译成数百种语言和方言版本,并于2009年成为世界上被翻译最多的文件。
1949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的第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强调要将《世界人权宣言》提出的人权普遍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继承中华文化中重视民生的优良传统,以人民为中心,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提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并通过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有效促进了其他各项人权的发展。中国提出各项人权相互依赖,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中国注重对特定群体人权的特殊保护,特别注意保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权。中国提出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而且包括集体人权,坚持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保障。中国理性看待人权问题上的各种分歧,反对通过对抗和压制推行“单一文化霸权”,主张通过对话达成人权上的相互理解和共识。中国人权保障的思想、道路和实践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70年前,面对战后复兴的希望和冷战阴云的威胁,宣言起草者们选择了希望而不是对抗;面临多元文化的困境与机遇,宣言起草者们选择了文化中和而不是文化排斥和霸权。对信念的坚守和对多元文明的包容,成为《世界人权宣言》的宝贵精神内核。当今世界风云变幻,人类既面临新的机遇和希望,也面临重大的威胁与挑战。为了使人类不再重蹈历史的覆辙,有必要重温宣言。重温宣言,就是要面向希望,齐心协力战胜人类面临的威胁;就是要尊重多元文化差异,坚持以合作对话而不是对抗来解决分歧;就是要秉持宣言精神,始终坚持国家之间平等相待,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贺信中所阐述的重要人权论述,守正创新,扎实进取,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中国人权研究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常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更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