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张晓玲教授作题为《论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发言。(摄影 贾璞玉)
6月2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司法部举行。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张晓玲教授在“主题一: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作题为《论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发言。
她表示人权反映了人类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人权是普遍的,人仅仅因为是人就享有和应当享有人权,人权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是普遍适用于一切人和所有国家的。人权也有其特殊性。当今人权观念是各国文化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的结果,人权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人权的实现方式是多样,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在实现的过程中必须同各国的实际相结合。承认人权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是对人权发展客观规律的揭示。坚持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各国的实际相结合,必将切实推进各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文明进步。
新中国成立近70 年来,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