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图为研讨会现场。 (摄影:贾璞玉)
6月2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图为研讨会现场。 (摄影:贾璞玉)
中国人权网6月25日讯 (贾璞玉)6月2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来自中欧人权领域的近100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社会组织代表汇聚一堂,以“东西方人权价值观比较”为主题,围绕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意义、人权价值观的历史及其演变、新中国的人权实践及其世界意义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张晓玲认为,新中国成立近 70 年来,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坚持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各国的实际相结合,必将切实推进各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文明进步。
奥中友好协会常务副主席格尔德•卡明斯基认为,中西历史文化渊源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所以形成了不同人权观念,虽然有这些不同,但促进和保障人权、实现人人充分享有人权的目标是一致的。中欧人权领域的众多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有助于西方国家更深入理解中国的人权实践,理解中国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努力,有助于增进东西方对于人权价值的理解与共识,彰显了国际社会对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努力。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认为,中国人权观以人民整体的生存权为核心权利,重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以及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相信国家是保障人权的积极力量。近代以来,中国人权观将自由与秩序相结合,将民主与民生相结合,将核心权利从生存权扩展到发展权,主张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平衡保障,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平衡保障,权利和义务相互制约。当前,人类正在进入全球化的新阶段,面临着共同的人权问题,中欧立足于人类共同问题的挑战,通过积极对话,深化理解,相互启发,促进各自的观念与对方观念相融合,扩大中欧人权文化共同点,为共同解决全球人权问题奠定合作基础。
荷兰乌特勒支大学跨文化法律教授、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汤姆•兹瓦特认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加强文明交流互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完善国际人权体系提供了新思路。它立足于国家平等,以交流和相互学习为基础,倡导以对话取代对抗,以鼓励取代批评,以交流取代说教,致力于推进合作,努力实现合作共赢。人权是人类未来共同体的构成要素,没有哪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价值体系优于其他民族或国家,各国应秉持“和而不同”的价值观,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为基础,为共建人权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认为,举办中欧人权研讨会有助于推进中欧双方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对于人权方面进一步形成共识,消除过去很长时间以来,关于人权价值观相互对立的片面看法。求同存异,形成文化的交融、碰撞,实现包容性的人权的共同发展,促进共商、共建、共享人权,进一步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戴瑞君认为,当今世界,全球人权治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与冲击,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逐步成为国际共识,它所秉持的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原则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高度契合。中国通过消除贫困、引领“一带一路”建设、援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广泛开展文明交流等举措,以实际行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与世界各国一道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此次研讨会上,与会各国专家积极参与对话交流,在人权领域的诸多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对中国及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充满信心。对于中欧人权研讨会的举办,与会人员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这将有助于增进东西方对于人权价值的理解与共识,彰显了国际社会对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