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杨博超作题为《“共同”与“共通”——东西方哲学视野下的共同意识与命运共通之国际法意蕴耦合》的发言。(摄影 贾璞玉)
6月2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司法部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杨博超在“主题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意义”上作题为《“共同”与“共通”——东西方哲学视野下的共同意识与命运共通之国际法意蕴耦合》的发言。
他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具有中国特色并脱胎于传统经典文化的公共产品,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国际法理念,并可对当前国际秩序中呈现出来的民粹主义、极端主义、排他主义和逆全球化浪潮提供多元解决思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包含诸多维度,其中蕴含的“共通”理念与西方“共同同意”自然法原则异曲同工;从国际法层面上讲人类命运共同体可归纳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文明共存和可持续发展五项原则,并与国际法原则相辅相成。因此将现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融为一体并不必然导致中西方文明冲突,而将会丰富与充实现行国际法原则体系,也将是中国对当代国际法原则体系的新贡献,同时也将指导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使得国际秩序朝着有利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方向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