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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鹏:人权的历史逻辑与社会逻辑

2019-06-28 13:47:17来源:中国人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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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作题为《人权的历史逻辑与社会逻辑》的发言。

  6月2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奥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2019·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奥地利司法部举行。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在“主题三:人权价值观的历史及其演变”上作题为《人权的历史逻辑与社会逻辑》的发言。

他强调,人权的历史逻辑就是要关注人权与历史的密切关系,而不是将人权视为一种超越历史的古老概念。人权可以被定义为人们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制度表达。虽然在许多情况下,人们试图将人权视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所有文明都接受的共同理论,以及适合所有国家的共同制度,但事实并非如此。强调人权的社会逻辑意味着我们应该充分重视人权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我们还应该阻止将人权与社会分离的理论和主张。当前人类社会的实践也表明,不同文明中的人权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关于国际社会目前的人权问题,仍有一些观点和做法将人权视为一个统一的真理,以及通过一个单一的标准来评判人权,我们特别需要重申历史逻辑和人权的社会逻辑。

人权与历史和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对来自不同文化的人权概念和做法的平等和容忍概念非常重要。人权的社会逻辑意味着人权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条件密切相关。理解人权不应脱离社会人民的生活条件和生存需求。一个合理的方法必须是在社会和历史背景下承认人权。只有当我们对人类生活的基本条件有清楚的认识时,我们才能对人权做出正确的判断。人权应该被视为人类社会在某个历史时期为人们的幸福生活所发明的术语。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试图超越人类的历史环境和社会环境来看待人权保护,那就不合理也不正确。第二,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和尊重的人权概念,是由于人类社会的沟通水平已经升级到全球化的新阶段。第三,人权在全世界被广泛接受的原因是因为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内容越来越近,它满足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望和追求。因为人类面临着类似的挑战和问题,人权实践可以相互交换意见,相互学习。第四,人权的历史逻辑和社会逻辑也告诉我们,文明人权之间的人权对话是必要的,因为人权存在于许多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当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类似的问题时,人类社会就出现了共同的人权要求。人权社会作为解决问题和挑战的解决方案,具有跨文化交流和借鉴的特点。此时,人权领域的合作已成为必要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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