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首页>出版物>《人权》杂志

新中国成立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影响

来源:《人权》2019年第3期作者:李云龙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内容提要:旧中国是一个人权毫无保障的社会。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权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人权的巨大进步,深刻影响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新中国规定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塑造了中国社会全新的平等观念,确定了重视保障经济社会权利的人权发展方向,确立了从整体出发推进人权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新中国 人权发展 中国人权

  70年前成立的新中国是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基础。新中国实行的政治社会变革深深影响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给中国人权打上了深深的社会主义烙印。

  一、一个被长期低估的事实

  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这是世界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的那样,“《世界人权宣言》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①。第二年,另一件对世界有深远影响的大事在亚洲发生了,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新中国“结束了鸦片战争以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终止了中国可能走向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趋势,结束了极少数压迫者、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国家四分五裂、征战不已和人民生活贫困、生灵涂炭的局面”②。这两件大事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历史进步潮流的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开辟了国际人权主流化的前景,推动国际社会走向人道、文明和进步的方向。“《世界人权宣言》所体现的温和、宽容和理解精神,可能会被视为人类走向全球文明化过程中一个最大的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人权宣言》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的完全成果正在开始渐渐向国际社会走来。”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地位,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的一个伟大里程碑。④但是,新中国最初的20多年受到西方等多数国家孤立,没有进入联合国,因而无法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活动。中国既无法参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活动,也无法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的制定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后,最初,中国对人权问题持超脱和回避的态度,不参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活动,不接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不参加国际人权公约。但是,联合国很多活动都同人权有关,中国无法完全回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在1980年成立了多部委参加的协作组,研究中国参加国际人权活动的方针等问题,认同经过发展了的人权概念,促使国际人权领域的斗争朝着有利于反帝反殖反霸的方向发展。⑤据此,中国参加了联合国大会和经社理事会讨论人权的会议,也参加了一些同人权有关的联合国特别机构的工作,如《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1974年)、纳米比亚理事会(1981年)和非殖民化委员会(1975年)等。1981年,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上,中国当选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正式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把国际人权与外交工作结合起来,把反对东西方大小霸权主义作为国际人权斗争的中心任务,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地位十分主动。⑥

  1991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认为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是现代社会的“崇高目标”;“中国在维护和促进人权上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人权。白皮书高度评价了新中国成立对中国人权发展的作用,并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第一次真正享有了应有的人格尊严,生命安全获得了根本保障,全国人民获得了真正的民主权利。⑦

  历史是连续的,今天的中国是昨天中国的延续。新中国成立奠定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基础,是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历史前提。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权发展实际上接续了新中国推动的广泛社会进步。为了把握和理解中国人权全貌,有必要深入理解新中国实现的人权进步,全面研究新中国成立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意义。

  二、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人权的巨大进步

  旧中国是一个人权毫无保障的社会,新中国的成立则标志着中国人权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使中华民族以平等的身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中国人民站了起来。新中国实现了人民民主的人权理想,发展了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念。

  新中国保障了国家的独立和主权。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开始大规模侵略中国。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占领和统治,使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在100年左右的时间内,英、法、俄、日、美等帝国主义国家先后发动了大小数百次对华侵略战争,强占了大片中国领土,屠杀了数千万中国平民,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了1,100多个不平等条约,掠夺战争赔款和其他款项达白银1,000亿两。外国侵略者仅通过《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8个不平等条约就勒索赔款19.53亿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1901年收入的16倍。“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期间(1937-1945年),中国有930余座城市被占领,直接经济损失达62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美元”⑧。中国人民一方面受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另一方面还要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剥削。帝国主义的侵略并没有把中国带入资本主义社会,相反,它摧毁中国封建社会维持公共秩序和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同时又把原有的剥削方式和压迫方式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了。为了满足帝国主义疯狂掠夺中国财富的欲望,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只有更加残酷、更加血腥地剥削和压迫以农民为主的人民大众。在内外反动势力的奴役下,国家支离破碎,战乱不已,濒临亡国灭族的边缘,人民备受屈辱,饥寒交迫,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失去起码的保障。在主权沦丧的近代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维护。要获得人权,必须首先争得国家主权,必须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新中国一成立,就宣布废除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肃清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特权和势力,不继承国民党政府同各国旧有外交关系,而要在平等、互利及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同各国谈判,建立外交关系。这就是新中国外交史上著名的“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外交方针,其核心就是坚决地、不折不扣地维护国家主权,捍卫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⑨新中国成立后,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的政策,并悍然发动侵朝战争,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妄图将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毅然进行了抗美援朝战争,把美国侵略军打回三八线以南,迫使美国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有力地捍卫了国家独立和主权,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尊重。⑩从此以后,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登上国际政治舞台,帝国主义再也不敢藐视中国了。主权独立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推翻了封建等级制度,实现了广泛的平等。中国有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有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制度,人与人之间在身份和地位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都是一个封建等级制发挥支配性影响的社会。新中国反对一切封建主义的东西,采取各种政治的和法律的措施,建立全新的社会和文化规范,彻底清除社会各领域的封建遗毒,实现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平等。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充分体现了追求平等的时代精神。这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⑪

  中国人民享有了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和广泛的人身自由权利。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和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为由人民普选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思想、言论、集会、出版、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根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全国各地相继召开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⑫1953年,新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有选举权。同年12月进行全国范围的普选。先由选民选出乡、镇、市辖区的人民代表,然后乡、县、省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人民政权组织和上一级人民大会的代表。全国共有2.78亿人参加选举,参选率高达85.88%。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普选活动,中国人民第一次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⑬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和执法监督权,选举并可以罢免国家领导人,可以向国务院及各部委提出质询。宪法还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公民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身等各个方面享有的权利。⑭

  进行土地改革,铲除封建统治的基础,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旧中国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了80%的土地,使广大农民陷于贫困,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全国的解放,原来在解放区推行的土地改革政策逐渐推广到全国。到1953年春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时为止,共有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每年免交的地租约合700亿斤粮食。土地改革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生活状况。⑮

  实行妇女解放,维护妇女人权。在旧中国,妇女处于社会最底层,受到多重压迫。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1950年的《婚姻法》。这部法律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的婚姻制度。⑯随着《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大量封建婚姻得到解除,打骂和虐待妇女的现象迅速减少,自由恋爱、婚姻自主成为风尚。新中国还一举铲除了娼妓制度,关闭所有妓院,将妓女集中起来进行学习和教育,帮助她们改造思想、医治性病、学习劳动技能,引导和帮助她们建立正常生活,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与此同时,新中国鼓励妇女接受教育、参加社会生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妇女就业。⑰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建立平等、互助、团结的新型民族关系。旧中国长期存在严重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新中国一成立就宣布: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行为,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国政府还发起宣传运动,倡导民族平等团结,反对民族主义,特别反对大汉族主义,强调尊重和保护弱小民族。为了有效保障少数民族的特殊权益,中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按照民族聚居人口的多少、区域大小,分别建立了乡、县、地区和省级的民族自治机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而且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高度自治权。⑱

  三、新中国成立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意味着两千年封建统治的彻底终结,也意味着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的终结。中国社会从此走向全新发展方向。这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新中国规定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经济上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是一个全新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国社会面貌为之一变。新中国全面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构建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框架和主色调,成为后来一切发展的基础,自然也成为后来中国人权发展的基础。当代中国人权事业是在新中国奠定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人权方面逐渐融入世界。中国努力接纳国际人权思想,自觉同国际人权主流接轨。同时,国际人权话语也大量进入中国。但是,中国并没有简单照搬其他国家包括西方国家的人权观念和人权制度。中国吸取国际人权的有益成分,把国际人权保障制度、法律和观念融入中国的社会主义框架之中,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当代中国人权的底色是社会主义的,遵循了社会主义原则。新中国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规定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方向,决定了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基本特征。

  第二,新中国塑造了中国社会全新的平等观念。平等是人权的本质。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等级制度高度发达,等级观念根深蒂固。19世纪以后,近代西方政治观念传入中国,辛亥革命更是直接高举自由平等的旗帜。但是,中华民国并没有落实平等的口号,中国仍然是一个等级制社会,同启蒙思想主张的自由民主人权相差十万八千里。只有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传统的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才被全面颠覆,平等观念才全面建立。新中国消灭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特权,推翻贵族、地主、士绅凌驾于一般民众之上的社会结构,建立了一个身份平等的新社会。中国革命十分彻底。曾经代代相袭、高人一等的统治阶级被一举扫入历史垃圾堆。同许多没有经过社会革命的国家相比,新中国是一个身份高度平等的社会。新中国通过实行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较高的财产平等和经济平等。有产阶级和财阀垄断社会资源、支配国家财富的现象彻底终结。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大力传播民族平等观念。新中国实现了男女平等。总之,新中国建立了保障平等的政治社会制度,推广了人人平等的意识形态。这场以广泛平等为目标的社会革命深刻改变了中国社会,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前提。同时,这些平等的追求同人权要求也是相通的。当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大力推进人权保障事业时,新中国建立的社会平等自然就转化为人权保障的组成部分,新中国塑造的平等观念也很容易就纳入人权范畴之中。

  第三,新中国确定了重视保障经济社会权利的人权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时就在《共同纲领》中宣布:“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 ⑲国营企业应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私营企业应由工会代表工人职员与资方订立集体合同。企业应实行8小时或10小时工作制,各地应规定最低工资,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女工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施。1954年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有劳动、休息和教育的权利,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⑳同苏联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中国特别重视保障经济社会权利。当代中国人权保障也延续了这个方向,将经济社会权利保障列为优先事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了持续3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中国实现了从贫穷到富裕、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9,000美元。中国开展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减贫行动,中国减少了8亿多贫困人口,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7年的3,046万人,并计划到2020年消灭绝对贫困。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8年6月,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口超过13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1.5亿人,覆盖全国82.81%的人口。中国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公民受教育权利得到越来越有效的保障;到2017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已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学率达88.3%;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45.7%。[21]显然,目前中国在经济社会权利保障方面取得的快速进步,同新中国确定的国家发展方向有直接关系。

  第四,新中国确立了从整体出发推进人权发展的思路。传统上,西方国家人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个人。个人成为人权保障的中心和焦点。这是一种通过保障一个又一个单个人的人权来实现人权发展的方法。这里的逻辑是,所有个人的人权得到保障了,整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也就改善了。与此相反,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新中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民。党和政府着眼于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努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扩大民主,促进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国家现代化,实现社会进步。这里的逻辑是,社会整体的状况改善了,变得繁荣富裕进步了,其中的个人也会获得相应的利益。这种逻辑延伸到当代人权保障方面,就是着眼于中国整体人权发展,通过保障集体人权的方式,最终实现个人人权。这是一种从总体到个体的人权发展战略,也是当代中国人权发展的重要特征。中国大力推动个人人权的实现。个人的人身权利、自由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与此同时,中国也大力推动集体人权的实现。中国把生存权看作是一项集体人权,从国家整体的角度看待生存权,努力保障全国人民的生存权。在国内,中国努力为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使全国人民有机会参与经济发展,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国际上,中国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为中国经济发展争取更加有力的国际环境。中国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努力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利。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社会,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各项基本人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李云龙,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

  注释:

  
①《坚持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载《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1日。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载《人民日报》,2009年9月1日。

  ③[挪威]阿斯布佐恩•艾德、[瑞典]格德门德尔•阿尔弗雷德松:《序言》,载[瑞典]格德门德尔•阿尔弗雷德松、[挪威]阿斯布佐恩•艾德主编:《〈世界人权宣言〉: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④参见姜辉、龚云:《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载《光明日报》,2019年5月29日。

  ⑤参见陈士球:《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30年》,载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改革开放与人权发展30年》,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441-442页。

  ⑥同上注,第442-443页。

  ⑦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载中国人权研究会主编:《中国的人权》,五洲传播出版社1997年版,第3-14页。

  ⑧同上注,第8页。

  ⑨参见《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8-50页。

  ⑩参见谢益显主编:《中国外交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1979》,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6-108页。

  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1月17日),载董云虎、刘武萍主编:《世界人权约法总览》,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19-823页。

  ⑫参见董云虎、常健主编:《中国人权建设60年》,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0页。

  ⑬同上注,第19-20页。

  ⑭参见上注,第19-20页。

  ⑮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人权发展五十年》,载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主编:《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国人权白皮书汇编》,新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第390页。

  ⑯参见同注⑫,第17页。

  ⑰参见董云虎、张世平主编:《中国的妇女人权》,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69页。

  ⑱同注⑮,第391-392页。

  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载董云虎、刘武萍主编:《世界人权约法总览》,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14页。

  ⑳参见注⑪,第823-824页。

  [21]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2018年12月12日访问。

Abstract:Old China was a society in which human rights were not guaranteed.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marks that China's human rights have entered a completely new historical development stage.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new China defined the socialist nature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ontemporary China,shaped the new concept of equality in Chinese society,determined the dir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 that attaches importance to the protection of economic and social rights,and established the idea of advancing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 from the overall perspective.

  (责任编辑叶传星)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