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针对中小学生开展的人权教育,对于儿童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中小学积极开展人权教育,一方面是以《道德与法治》为主要载体的课堂教育,一方面是校园人权文化氛围建设和人权实践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为进一步做好针对儿童的人权教育,应当注意人权教育与中国传统相结合,更好地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和信息技术,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人权教育体系。
关键词:《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 《道德与法治》 人权教育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既需要国家提供完备的外部权利保护机制,更需要其自身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能力,在增强儿童人权意识、提升儿童权利能力的过程中,人权教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联合国的人权行动中,人权教育是其一直积极倡导的重要工作。1994 年,联合国大会宣布了第一个“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活动,宣布:“人权教育应不止于提供信息,而应是一个全面性的终身过程,所有发展阶段和社会所有阶层的人借此学习尊重他人的尊严,并且学习在所有社会内确保此种尊重的方式方法。”此后,为了推动人权教育尤其是儿童人权教育的发展,201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各国应制定或在适当层面推动制定开展人权教育和培训的战略和政策,必要时制定行动计划和方案,如将之纳入学校和培训课程。”
为了贯彻联合国的要求,推动人权教育在儿童中的普及,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把人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开展人权知识培训。”近年来,中国的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本文将对我国现有的儿童人权教育模式进行归纳总结,从教育现代化和儿童全面发展的视角,提出进一步推动儿童人权教育更好发展的建议和思路。
二、课堂中的人权教育
对于儿童教育来说,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学校教育,最重要的舞台就是课堂,人权教育也是如此。近年来,中国的教育部门积极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强调人权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设立了专门的《道德与法治》课程,这成为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最重要的载体。2016年以来,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原来的《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等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共十八册,其中包括小学阶段十二册,教材内容依据与儿童生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地安排了六大生活领域,同一生活领域内,按照学习难度的不同,采用螺旋上升的方式呈现相关内容。初中阶段共六册,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的逻辑展开相关内容。《道德与法治》以儿童为中心,涵盖了道德、政治、法律、文化等诸多内容,人权是其中的一条主线,人权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和目标。
《道德与法治》作为全国统编通用的义务教育教材,承载着在中小学开展高质量人权教育的重要职责。《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中小学人权教育,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在法治专册中进行集中的人权教育。《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涉猎的领域非常多,为了保障法治教育的系统性,教材编写部门专门将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和公民权利等内容。法治的目标在于保障人权,而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因而,小学和初中两本法治专册教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人权教育专册教材。法治专册根据不同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由浅入深地介绍了宪法的内涵与价值,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等,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介绍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职权及其分工,集中传达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政治理念。法治专册期待儿童理解宪法,亲近宪法,体会到宪法保护人权的宗旨和用心,从而通过宪法学习,树立人权观念,培育宪法爱国主义的公民情怀。
另一方面,在《道德与法治》其它各册中进行分散的人权教育。除了法治专册中围绕宪法进行的系统的人权教育外,《道德与法治》其它十六册教材中也分布着大量人权内容。比如,在生命教育的部分,教材中有关于生命权的内容,引导学生热爱自我生命,同时也尊重他人生命;在安全教育部分,教材中设计了学生自我保护的内容,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劳动教育部分,引导学生认识劳动权、劳动保障,体会劳动的价值和劳动者的光荣;在班级管理的部分,教材利用学生的校园生活,向学生介绍了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能力和主体意识;在人与社会的部分,强调权利有边界,人人平等,行使权利应尊重他人的权利,维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在世界大舞台的部分,介绍了联合国及其人权公约,让学生逐步理解人权国际保护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
在义务教育体系中,人权教育不是特定课程和特定教材的专利,它应该成为所有课程和任何教材都应坚持的一条主线。“所有教材都应该从人权教育的角度进行审视,以贯彻人权教育的精神,而并非只有直接与人权教育为目的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才与人权有关。” 除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外,《语文》、《历史》等其它课程也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通过其课程内容,承担了人权教育的重要功能。比如,语文教学利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向学生进行人权教育,像高中《语文》教材中选入的作家夏衍的报告文学《包身工》,就是开展人身权、劳动权等各项权利教育的很好素材。学生在文学作品中体会到的权利和尊严,可能会更容易理解,更深入内心。在《历史》课程的学习中,学生在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会逐步认识到:人类文明史,同时就是一部人权史,是一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不断得道尊重和彰显的历史。
三、人权文化氛围与人权实践教育
课堂和教材是开展人权教育的基本形式,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对于儿童而言,听过的事情可能忘记,而作过的事情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认同。因此,要实现有效的儿童人权教育,在课堂教学之外,还要有外在的人权氛围和人权实践。对于人权文化氛围和人权实践教育的价值,联合国推动的人权教育项目明确提出:人权教育不仅仅是课堂课程,而且也是我们日常生活经验息息相关的人生教益。人权教育不仅仅意味着在教学中谈论人权,而且也意味着通过教学维护人权:人权教育的根本作用就在于赋予个人力量,使每个人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他人的权利。赋予力量是对未来的重要投资,其目的是实现所有人的全部人权都受到重视和尊重的公正社会。
为了让学生能够深入理解人权及其价值,提升学生维护自己权利和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和能力,目前,我国的相关政府机构和中小学还通过其它各种课外活动和多种形式,塑造人权文化氛围,让学生在生活中感受到人权,开展人权实践,让学生在生活中运用到人权。
一方面,开展校园内外的人权文化氛围建设,让学生在真实生活中感受到权利被尊重,体会到人的尊严。对于人权教育而言,如果学生在书本中读到的是一回事,比如学校管理应该听取学生的意见,比如过马路司机应当礼让行人,而在生活中看到的却是另一回事,如学校管理实行“一言堂”,马路上司机拼命和行人抢道,那么,这样的人权教育一定不会成功。所以,儿童的人权教育需要良好的外部氛围,需要一种尊重人权的文化。这首先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提出了要求,学校的管理者本身必须具有人权意识和法治思维,应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尊重学生的权利,尊重教师的权利,完善权利救济制度,通过良好的人权环境育人;在校园建设中要主动融入人权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以及文娱活动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人权知识、人权精神,营造校园人权教育氛围。其次也对政府管理提出了要求,政府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公民权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与儿童生活相关的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更要树立尊重儿童人权的意识,切实维护儿童权利。比如在涉及儿童犯罪的司法审判中,司法机关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实施不公开审判,为涉事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特殊的保护和救助,这本身就是别开生面的人权教育,是在参与塑造良好的人权氛围。
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实践教育。在学校内部,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会、法律话剧、模拟人大和模拟政协,锻炼和提升学生解决纠纷、维护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理解和遵守公共生活中的规则。与此同时,还要引入外部力量和资源,参与和支持人权教育。在日本,警察会通过网站或实践教学教给孩子们如何在网络世界中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 新加坡设定了14所“警察与少年”俱乐部,由警察署长组织警员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教给孩子们防范犯罪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我国的教育部门也非常重视人权实践教育,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各地统筹建成60所左右的国家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地争取在中等以上城市建立至少一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在县(市、区、旗)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实践基地。这些法治实践基地的主要内容就是开展人权实践教育,利用各种教育技术和手段,提供实践性、互动式的教育内容,提升中小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能力。
四、优化儿童人权教育的建议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和社会对青少年人权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寄托了深沉的期望。在此背景下,以中小学为核心的青少年人权教育,应该与本土人权文化相结合,采用现代教育手段,构建全方位的人权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人权教育的效果。
1.注重中国本土人权文化教育
儿童人权教育,一方面要与国际一般标准接轨,另一方面必须与本土文化衔接。任何没有本土内涵的人权教育,都是空洞和无根的,是他乡和外在的,既不能进入儿童心灵,更无法融入现实生活。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和应当发展出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人权教育,对此,《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第五条规定:“人权教育和培训应该兼收并蓄不同国家多种多样的文明、宗教、文化和传统,加以发扬光大,并从中汲取灵感”,从而发展出各具特色的人权教育的模式。简而言之,人权教育应考虑到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各个国家和地区应该采取主动行动,把联合国的一般规范与本土文化和现实国情相结合,展现人权教育的多样性、地方性和适用性。
中国当前的儿童人权教育,一定要注重挖掘传统人权文化的本土资源,这不仅是做好中国儿童人权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国家的儿童人权教育,主要是运用西方话语、采用他国资源进行的,那么,可能就会培育出疏远甚至鄙视自己民族传统的、在文化上无家可归的人。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厚的人权资源,应当予以珍惜和发扬。比如,管仲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孔子强调“天地之性人为贵”,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荀子指出“天之立君,以为民本”,这些先贤都阐释了这样的人权理念:民众才是国家的根本,国家有责任保障民众的权益,这就形成近代以来强调人权对于国家的重要地位、国家对于人权保障责任的文化基因。 客观来说,在当前的儿童人权教育中,我们对中国传统人权资源的重视还不够,对其发扬和传承方面还做的不够。因此,对于中国的人权教育工作者而言,我们在汲取他人经验的同时,一定要善待我们自己本民族的人权资源,挖掘本土的人权思想、人权制度、人权文化,进行符合现代需求的整理和改造,“在汲纳世界精华、立足本土文化的原则下努力实施、拓展并创新人权教育,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形式体系。”
2.运用现代人权教育方法
儿童人权教育,最重要的目标不在于教授人权知识或讲解人权制度,而在于提升儿童的权利能力,包括维护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理性解决纠纷的能力,引导儿童形成自信、自尊、自由、平等、公正等人权意识。因而,儿童人权教育要深入心灵,要进入头脑和行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儿童人权教育就必须贯彻现代教育理念、采用有效的现代教育方法。对此,《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提出:“人权教育和培训应借助和利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媒体,增进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应鼓励各种艺术充当人权领域的培训和宣传手段。”良好的人权教育中,要贯彻现代人权教育理念,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手段。
要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强调儿童的参与。在人权教育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儿童引入情景,面对价值困境,引导儿童自主做出正确选择。比如,法国在儿童权利教育方面,为了培养未来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就设计了一个深得学生喜爱的“少年议员日”活动。在每年的“少年议员日”,各参与学校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一位“议员”。该“议员”将有机会在第二年的“少年议员日”携带法律草案代表“选民”赴巴黎国民议会大厦开会。这些小“议员”要带领同学学习法律条文,并讨论起草法律草案文本. 在我国,中小学经常开展各种模拟法庭、模拟政协、模拟人大会议、模拟听证会、模拟联合国的活动,这些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平等意识,具有积极意义。除了这些模拟活动外,学校和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实际,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人权的内涵与价值,培养人权观念,比如支持学生组建人权兴趣小组、人权实践社团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人权问题、参与人权实践。
要采用现代教育手段,讲好“人权故事”。儿童的思维不同于成年人,儿童人权教育是一门艺术,要讲好“人权的故事”,教师应该深入了解儿童心理,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和技术。在人权教育中,教师要淡化简单粗暴的填鸭和灌输方式,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等多种教学方法。可以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的人权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人权思维能力的培养;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多种人权教育资源、形式予以整合、提升,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学习人权知识的兴趣。美国的法治和人权教育就特别注重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比如佛罗里达州法治教育网站推出了“走向成年”APP,与该州律师协会的相关网站和APP联动,帮助即将走入社会的中学生实现从孩子向成年人、从学生到公民的转变。该APP中不仅提供“新成年人法律生存指南”(Legal Survival Guide For New Adults)、“法律生存指南微课”(Legal Survival Guide Quiz Show)等,还可以实时连线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疑难问题解答和紧急事项救助等法律服务。 在我国,儿童人权教育也要面对儿童特点和需求,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时俱进,用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供真正有效的人权教育。
3.构建全方位的人权教育体系
儿童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儿童人权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儿童全面发展所需要的人权教育,是一个综合体系和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对此,《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第十条规定:“1.社会各届人士和机构,如教育机构、媒体、家庭、地方社区、民间社会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人权维护者和私营部门等,都可在增进和提供人权教育和培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鼓励民间社会机构、私营部门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确保为其员工进行充分的人权教育和培训。”
为构建全方位的人权教育体系,有关部门要进行统一的筹划和安排,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人权教育工作,建立社会人权教育的网络体系。立法和教育部门要推动将人权教育纳入国家战略,纳入有关学校教育的国家立法修订,推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修订和编写,对教师进行人权培训和人权教育方法的培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包括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深入学校开展人权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保护自身、远离伤害和犯罪;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学院校研究人员应积极参与青少年人权教育,帮助学校开发人权教育课程、提供人权教育资源、为学校人权教育活动提供支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企业要积极承担起人权责任,开发体现人权精神、弘扬人权理念的图书、期刊、网络游戏、动漫作品、少儿节目等文化产品,营造一个儿童友好型的社会氛围;妇联、共青团、村委会、居委会等人民团体、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要关注儿童权益保护,尤其是女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构建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空间。
五、结论
《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了解、寻求和得到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信息,并可获得人权教育和培训。”人权教育和培训是促进人人享有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遵守的关键,对于儿童尤其如此。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人权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必须重视儿童人权教育,深刻认识其价值和意义,转变理念和机制,更新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做好儿童人权教育,通过优质的人权教育,提升每个儿童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能力,助力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教育部义务教育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课标修订组专家。)
Abstract: human rights education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At present, China'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ctively carry out human rights education, on the one hand, classroom education with "morality and the rule of law" as the main carrier, on the other hand, human rights cultural atmosphere construction and human rights practice education on campus, which have made some achievements, but there are also deficiencies.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human rights education for children,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combination of human rights education and Chinese tradition, make better use of modern education concept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build a comprehensive and deep-seated human rights education system.
关键词:《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 《道德与法治》 人权教育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既需要国家提供完备的外部权利保护机制,更需要其自身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能力,在增强儿童人权意识、提升儿童权利能力的过程中,人权教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联合国的人权行动中,人权教育是其一直积极倡导的重要工作。1994 年,联合国大会宣布了第一个“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活动,宣布:“人权教育应不止于提供信息,而应是一个全面性的终身过程,所有发展阶段和社会所有阶层的人借此学习尊重他人的尊严,并且学习在所有社会内确保此种尊重的方式方法。”此后,为了推动人权教育尤其是儿童人权教育的发展,201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各国应制定或在适当层面推动制定开展人权教育和培训的战略和政策,必要时制定行动计划和方案,如将之纳入学校和培训课程。”
为了贯彻联合国的要求,推动人权教育在儿童中的普及,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把人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人权知识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开展人权知识培训。”近年来,中国的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本文将对我国现有的儿童人权教育模式进行归纳总结,从教育现代化和儿童全面发展的视角,提出进一步推动儿童人权教育更好发展的建议和思路。
二、课堂中的人权教育
对于儿童教育来说,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学校教育,最重要的舞台就是课堂,人权教育也是如此。近年来,中国的教育部门积极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强调人权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设立了专门的《道德与法治》课程,这成为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最重要的载体。2016年以来,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原来的《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等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共十八册,其中包括小学阶段十二册,教材内容依据与儿童生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地安排了六大生活领域,同一生活领域内,按照学习难度的不同,采用螺旋上升的方式呈现相关内容。初中阶段共六册,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的逻辑展开相关内容。《道德与法治》以儿童为中心,涵盖了道德、政治、法律、文化等诸多内容,人权是其中的一条主线,人权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和目标。
《道德与法治》作为全国统编通用的义务教育教材,承载着在中小学开展高质量人权教育的重要职责。《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中小学人权教育,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在法治专册中进行集中的人权教育。《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涉猎的领域非常多,为了保障法治教育的系统性,教材编写部门专门将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和公民权利等内容。法治的目标在于保障人权,而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因而,小学和初中两本法治专册教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人权教育专册教材。法治专册根据不同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由浅入深地介绍了宪法的内涵与价值,介绍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等,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介绍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职权及其分工,集中传达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政治理念。法治专册期待儿童理解宪法,亲近宪法,体会到宪法保护人权的宗旨和用心,从而通过宪法学习,树立人权观念,培育宪法爱国主义的公民情怀。
另一方面,在《道德与法治》其它各册中进行分散的人权教育。除了法治专册中围绕宪法进行的系统的人权教育外,《道德与法治》其它十六册教材中也分布着大量人权内容。比如,在生命教育的部分,教材中有关于生命权的内容,引导学生热爱自我生命,同时也尊重他人生命;在安全教育部分,教材中设计了学生自我保护的内容,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劳动教育部分,引导学生认识劳动权、劳动保障,体会劳动的价值和劳动者的光荣;在班级管理的部分,教材利用学生的校园生活,向学生介绍了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能力和主体意识;在人与社会的部分,强调权利有边界,人人平等,行使权利应尊重他人的权利,维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在世界大舞台的部分,介绍了联合国及其人权公约,让学生逐步理解人权国际保护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
在义务教育体系中,人权教育不是特定课程和特定教材的专利,它应该成为所有课程和任何教材都应坚持的一条主线。“所有教材都应该从人权教育的角度进行审视,以贯彻人权教育的精神,而并非只有直接与人权教育为目的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才与人权有关。” 除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外,《语文》、《历史》等其它课程也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通过其课程内容,承担了人权教育的重要功能。比如,语文教学利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向学生进行人权教育,像高中《语文》教材中选入的作家夏衍的报告文学《包身工》,就是开展人身权、劳动权等各项权利教育的很好素材。学生在文学作品中体会到的权利和尊严,可能会更容易理解,更深入内心。在《历史》课程的学习中,学生在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会逐步认识到:人类文明史,同时就是一部人权史,是一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不断得道尊重和彰显的历史。
三、人权文化氛围与人权实践教育
课堂和教材是开展人权教育的基本形式,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对于儿童而言,听过的事情可能忘记,而作过的事情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认同。因此,要实现有效的儿童人权教育,在课堂教学之外,还要有外在的人权氛围和人权实践。对于人权文化氛围和人权实践教育的价值,联合国推动的人权教育项目明确提出:人权教育不仅仅是课堂课程,而且也是我们日常生活经验息息相关的人生教益。人权教育不仅仅意味着在教学中谈论人权,而且也意味着通过教学维护人权:人权教育的根本作用就在于赋予个人力量,使每个人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他人的权利。赋予力量是对未来的重要投资,其目的是实现所有人的全部人权都受到重视和尊重的公正社会。
为了让学生能够深入理解人权及其价值,提升学生维护自己权利和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和能力,目前,我国的相关政府机构和中小学还通过其它各种课外活动和多种形式,塑造人权文化氛围,让学生在生活中感受到人权,开展人权实践,让学生在生活中运用到人权。
一方面,开展校园内外的人权文化氛围建设,让学生在真实生活中感受到权利被尊重,体会到人的尊严。对于人权教育而言,如果学生在书本中读到的是一回事,比如学校管理应该听取学生的意见,比如过马路司机应当礼让行人,而在生活中看到的却是另一回事,如学校管理实行“一言堂”,马路上司机拼命和行人抢道,那么,这样的人权教育一定不会成功。所以,儿童的人权教育需要良好的外部氛围,需要一种尊重人权的文化。这首先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提出了要求,学校的管理者本身必须具有人权意识和法治思维,应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尊重学生的权利,尊重教师的权利,完善权利救济制度,通过良好的人权环境育人;在校园建设中要主动融入人权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以及文娱活动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人权知识、人权精神,营造校园人权教育氛围。其次也对政府管理提出了要求,政府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公民权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与儿童生活相关的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更要树立尊重儿童人权的意识,切实维护儿童权利。比如在涉及儿童犯罪的司法审判中,司法机关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实施不公开审判,为涉事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特殊的保护和救助,这本身就是别开生面的人权教育,是在参与塑造良好的人权氛围。
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实践教育。在学校内部,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会、法律话剧、模拟人大和模拟政协,锻炼和提升学生解决纠纷、维护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理解和遵守公共生活中的规则。与此同时,还要引入外部力量和资源,参与和支持人权教育。在日本,警察会通过网站或实践教学教给孩子们如何在网络世界中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 新加坡设定了14所“警察与少年”俱乐部,由警察署长组织警员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教给孩子们防范犯罪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我国的教育部门也非常重视人权实践教育,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各地统筹建成60所左右的国家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地争取在中等以上城市建立至少一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在县(市、区、旗)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实践基地。这些法治实践基地的主要内容就是开展人权实践教育,利用各种教育技术和手段,提供实践性、互动式的教育内容,提升中小学生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能力。
四、优化儿童人权教育的建议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和社会对青少年人权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寄托了深沉的期望。在此背景下,以中小学为核心的青少年人权教育,应该与本土人权文化相结合,采用现代教育手段,构建全方位的人权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人权教育的效果。
1.注重中国本土人权文化教育
儿童人权教育,一方面要与国际一般标准接轨,另一方面必须与本土文化衔接。任何没有本土内涵的人权教育,都是空洞和无根的,是他乡和外在的,既不能进入儿童心灵,更无法融入现实生活。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和应当发展出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人权教育,对此,《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第五条规定:“人权教育和培训应该兼收并蓄不同国家多种多样的文明、宗教、文化和传统,加以发扬光大,并从中汲取灵感”,从而发展出各具特色的人权教育的模式。简而言之,人权教育应考虑到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各个国家和地区应该采取主动行动,把联合国的一般规范与本土文化和现实国情相结合,展现人权教育的多样性、地方性和适用性。
中国当前的儿童人权教育,一定要注重挖掘传统人权文化的本土资源,这不仅是做好中国儿童人权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国家的儿童人权教育,主要是运用西方话语、采用他国资源进行的,那么,可能就会培育出疏远甚至鄙视自己民族传统的、在文化上无家可归的人。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厚的人权资源,应当予以珍惜和发扬。比如,管仲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孔子强调“天地之性人为贵”,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荀子指出“天之立君,以为民本”,这些先贤都阐释了这样的人权理念:民众才是国家的根本,国家有责任保障民众的权益,这就形成近代以来强调人权对于国家的重要地位、国家对于人权保障责任的文化基因。 客观来说,在当前的儿童人权教育中,我们对中国传统人权资源的重视还不够,对其发扬和传承方面还做的不够。因此,对于中国的人权教育工作者而言,我们在汲取他人经验的同时,一定要善待我们自己本民族的人权资源,挖掘本土的人权思想、人权制度、人权文化,进行符合现代需求的整理和改造,“在汲纳世界精华、立足本土文化的原则下努力实施、拓展并创新人权教育,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形式体系。”
2.运用现代人权教育方法
儿童人权教育,最重要的目标不在于教授人权知识或讲解人权制度,而在于提升儿童的权利能力,包括维护自身权利、尊重他人权利、理性解决纠纷的能力,引导儿童形成自信、自尊、自由、平等、公正等人权意识。因而,儿童人权教育要深入心灵,要进入头脑和行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儿童人权教育就必须贯彻现代教育理念、采用有效的现代教育方法。对此,《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提出:“人权教育和培训应借助和利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媒体,增进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应鼓励各种艺术充当人权领域的培训和宣传手段。”良好的人权教育中,要贯彻现代人权教育理念,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手段。
要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强调儿童的参与。在人权教育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儿童引入情景,面对价值困境,引导儿童自主做出正确选择。比如,法国在儿童权利教育方面,为了培养未来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就设计了一个深得学生喜爱的“少年议员日”活动。在每年的“少年议员日”,各参与学校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一位“议员”。该“议员”将有机会在第二年的“少年议员日”携带法律草案代表“选民”赴巴黎国民议会大厦开会。这些小“议员”要带领同学学习法律条文,并讨论起草法律草案文本. 在我国,中小学经常开展各种模拟法庭、模拟政协、模拟人大会议、模拟听证会、模拟联合国的活动,这些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平等意识,具有积极意义。除了这些模拟活动外,学校和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实际,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人权的内涵与价值,培养人权观念,比如支持学生组建人权兴趣小组、人权实践社团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人权问题、参与人权实践。
要采用现代教育手段,讲好“人权故事”。儿童的思维不同于成年人,儿童人权教育是一门艺术,要讲好“人权的故事”,教师应该深入了解儿童心理,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和技术。在人权教育中,教师要淡化简单粗暴的填鸭和灌输方式,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等多种教学方法。可以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的人权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人权思维能力的培养;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多种人权教育资源、形式予以整合、提升,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学习人权知识的兴趣。美国的法治和人权教育就特别注重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比如佛罗里达州法治教育网站推出了“走向成年”APP,与该州律师协会的相关网站和APP联动,帮助即将走入社会的中学生实现从孩子向成年人、从学生到公民的转变。该APP中不仅提供“新成年人法律生存指南”(Legal Survival Guide For New Adults)、“法律生存指南微课”(Legal Survival Guide Quiz Show)等,还可以实时连线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疑难问题解答和紧急事项救助等法律服务。 在我国,儿童人权教育也要面对儿童特点和需求,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时俱进,用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供真正有效的人权教育。
3.构建全方位的人权教育体系
儿童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儿童人权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儿童全面发展所需要的人权教育,是一个综合体系和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对此,《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第十条规定:“1.社会各届人士和机构,如教育机构、媒体、家庭、地方社区、民间社会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人权维护者和私营部门等,都可在增进和提供人权教育和培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鼓励民间社会机构、私营部门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确保为其员工进行充分的人权教育和培训。”
为构建全方位的人权教育体系,有关部门要进行统一的筹划和安排,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人权教育工作,建立社会人权教育的网络体系。立法和教育部门要推动将人权教育纳入国家战略,纳入有关学校教育的国家立法修订,推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修订和编写,对教师进行人权培训和人权教育方法的培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包括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深入学校开展人权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保护自身、远离伤害和犯罪;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学院校研究人员应积极参与青少年人权教育,帮助学校开发人权教育课程、提供人权教育资源、为学校人权教育活动提供支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企业要积极承担起人权责任,开发体现人权精神、弘扬人权理念的图书、期刊、网络游戏、动漫作品、少儿节目等文化产品,营造一个儿童友好型的社会氛围;妇联、共青团、村委会、居委会等人民团体、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要关注儿童权益保护,尤其是女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构建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空间。
五、结论
《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了解、寻求和得到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信息,并可获得人权教育和培训。”人权教育和培训是促进人人享有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遵守的关键,对于儿童尤其如此。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人权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必须重视儿童人权教育,深刻认识其价值和意义,转变理念和机制,更新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做好儿童人权教育,通过优质的人权教育,提升每个儿童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能力,助力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教育部义务教育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课标修订组专家。)
Abstract: human rights education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At present, China'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ctively carry out human rights education, on the one hand, classroom education with "morality and the rule of law" as the main carrier, on the other hand, human rights cultural atmosphere construction and human rights practice education on campus, which have made some achievements, but there are also deficiencies.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human rights education for children,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combination of human rights education and Chinese tradition, make better use of modern education concept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build a comprehensive and deep-seated human rights education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