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10-2020年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具有如下主要特点:中国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的合作是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内容,中国深度参与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的合作,并在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开展的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以双边人权对话为主,近年来双边人权对话的对象不断扩大;除了开展官方层面的多边和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中国政府还鼓励人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使得人权社会组织在国际人权交流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人权组织也不断创新对外交流方式,成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人权理念和人权状况的重要渠道。
关键词:中国 国际人权合作 国际人权交流
2010-2020年10年间,中国开展国际人权领域合作与交流的力度,广度不断加强,交流合作成果日益丰硕。本文作者自2010年以来,参与了每一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人权蓝皮书)的撰写。本文即是在蓝皮书相关报告基础上,对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特点的梳理与总结。
一、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合作是重头戏
中国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的合作是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重头戏。中国深度参与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的合作,并在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的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既包括联合国的宪章机构,也包括条约机构。
1.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合作
中国已经五次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五次当选时间分别是2006年、2009年、2013年、2016年和2020年,得票都大大超过了联大成员国三分之二的多数。这说明中国得到了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高度认可。
作为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人权理事会的历次会议和各项工作,并认真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接受了三次普遍定期审议,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中国接受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2013年10月接受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2018年11月接受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三次普遍定期审议都顺利通过了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的报告,并对中国的人权状况给予了积极评价。其中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中,中国得到国际社会肯定的在人权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包括:社会经济发展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特别是在消除贫困和确保人人享有教育权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技术援助;承诺制定一项打击滥用童工现象的国家政策等。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中,在150个报名发言的国家代表中有120多名代表明确对中国表示了肯定或支持。审议结束后,数十个国家代表在现场向中方表示祝贺和敬意。
此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也是中国表达自己的人权立场并代表观点相同或相近国家表达人权立场的重要场所。中国表达的人权理念也被写入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际人权话语的中国人权理念主要包括: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2017年3月1日,在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中国代表140个国家发表了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在国际人权舞台上进一步阐释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及其对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3月23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的众多决议中,有两个决议即“在所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问题”决议和“粮食权”决议都明确载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话语。其中,“在所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问题”的决议指出:“决心不遗余力,促进民主和加强法治,实现和平、发展并尊重一切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相信需要作出广泛而持久的努力,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粮食权”决议指出,“决心为实现国际社会的承诺采取新的步骤,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团结,坚持不懈地作出努力,争取在实现食物权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从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首次被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
(2)“发展促进人权”的理念
2017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中国提出的题为“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的决议。该决议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心声,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拥护,获得了70多个国家联署。这是人权理事会历史上第一次就发展问题通过决议。决议明确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确认了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重大贡献,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决议呼吁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全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全面享有人权。决议欢迎各国进一步推进发展倡议,促进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2019年7月12日,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再次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获得通过。这是中国第二次提出这一重要决议,并得到了人权理事会成员的广泛支持。这一决议重申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具有重大贡献,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各国的优先任务,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呼吁各国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国际合作。中方呼吁各方与中方一道,支持多边主义,展现合作精神,将支持发展、促进人权的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
(3)“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的理念
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届会议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决议呼吁各国共同努力,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要坚持多边主义,加强人权领域对话与合作,实现合作共赢。2020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再次通过了中国提交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这是中国继2018年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后,第二次提出这一重要倡议。决议倡导坚持多边主义,呼吁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应在人权领域开展真诚对话与合作,分享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加强人权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实现合作共赢。
2.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的合作
中国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一直保持着建设性的合作关系。曾多次邀请人权高专访华,并与高专办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还与高专办共同举办人权研讨会,并向高专办捐款。自2010年起每年捐款数额从2万美元增加到5万美元。2011年,中国与高专办成功合办“中国—联合国司法研讨会”。2017年向发展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捐款 10 万美元。在2018年11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在中国参加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时发言承诺,中国将大力支持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已邀请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女士适时访华。未来5年,中国每年将向人权高专办捐款80万美元。
3.与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的合作
中国很重视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在国际人权领域的重要作用,与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政府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答复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的每一封来函,并先后邀请多个特别程序的专家或工作组来华访问。
在2018年11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在中国参加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时发言披露,现已邀请人权理事会发展权工作组主席、老年人权利问题独立专家、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访华。
表1 2010-2019年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对中国进行访问的情况
4.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合作
对于业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中国非常重视对这些条约义务的履行,包括认真撰写履约报告,按时接受人权条约机构的审议,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诚恳接受国际社会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不断改进自己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工作。根据《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的统计,截至2018年8月,中国已向各条约机构提交履约报告26次,总计39期,接受审议26次。
表2 2010-2019年中国接受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审议情况
此外,中国还积极推荐中国专家参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工作。
表3 2020年中国专家在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任职情况
二、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以人权对话为主
中国开展的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以双边人权对话为主,近年来双边人权对话的对象不断扩大。
中国迄今已与很多国家开展了多轮次的双边人权对话与磋商。除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权对话,近些年来中国也积极开展与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磋商。除了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对话前后主办方通常还会安排参观走访活动,可以让与会者更直接地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
1.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
以2017-2020年的情况为例,其间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举行了多次人权对话。其中2017年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了4次双边人权对话。
表4 2017年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双边人权对话情况
2018年,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也进行了4次双边人权对话。
表5 2018年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人权对话情况
2019年4月1日,中国与欧盟在布鲁塞尔举行了第37次人权对话。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司副总司长帕姆帕罗尼共同主持了对话。参加对话的有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以及欧盟对外行动署、欧盟基本权利机构、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等部门的代表,欧盟成员国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了会议。对话中,中欧交流的内容包括双方就各自人权领域的新进展、人权与反恐、难移民权利、国际人权合作等问题。中方重点介绍了中国特色的人权道路、理念和成就,希望欧方公正、客观地看待中国人权状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同中方开展人权交流和合作。中方还提出了欧方在侵犯难移民权利、种族歧视、排外主义、暴力执法、社会贫富差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话后,中方代表团还走访了当地有关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机构。
2020年9月8日,中德双方在线上举行了第16次人权对话。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杨涛和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事务专员科夫勒共同主持了对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德国外交部、经济部、内政部、司法部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对话。双方均表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必须坚持多边主义,继续推进联合国在安全、发展、人权三大支柱领域的工作。中方对德国国内存在的极右思潮、侵犯被羁押人权利、对警察执法监督不力、反恐中侵犯人权等问题表达了关切,希望德方予以重视和解决。
2.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人权磋商与交流
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人权磋商是近些年来中国开展双边人权交流的新进展,主要开始于2010年之后。与中国开展双边人权磋商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组织主要包括巴西、巴基斯坦、南非、古巴、非盟等。
2015年1月19日,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巴西外交部人权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吉斯莱尼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了首次中巴人权磋商。双方就国际人权形势、多边人权合作、人权高专办等问题交换了意见。2016年12月6日,中国与巴西在北京举行了第2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国际司副司长刘华与巴西外交部人权与社会事务司司长吉斯莱尼共同主持了磋商。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派代表参加了磋商。双方在磋商中就人权领域的新进展、国际人权形势、多双边人权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认为此次磋商有利于加强双方在人权领域的协调与配合。
2016年4月12日,中国与非盟在非盟总部举行了首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非盟委员会政治事务司司长卡贝莱共同主持了此次磋商。中国参与磋商的部门有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非盟政治事务司主管人权、选举、难民等事务的官员参加了磋商。双方就各自人权观和具体实践、多边人权合作、人权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内容交换了意见,并同意建立定期人权磋商机制。磋商开始之前的4月11日,中方代表团走访了亚的斯亚贝巴大学人权中心。期间,非盟政治事务委员阿卜杜拉希会见了中方代表团。2017年10月31日,中国与非盟在北京举行了第2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非盟委员会政治事务司司长卡贝莱共同主持了磋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派代表参加了磋商。双方在磋商中就中国和非洲人权领域新进展、国际人权形势、多边人权领域合作及人权技术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日,非盟代表团还走访了北京东四奥林匹克社区体育文化中心等地。
2016年4月14日,中国与南非在比勒陀利亚举行了首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负责全球治理和非洲大陆事务的副总司长迪塞科共同主持了磋商。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人权事务司司长蒙特威迪等官员参加了磋商。中方的参加者包括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的代表。双方在磋商中就人权观和人权合作等多方面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建立定期人权磋商机制。
2017年7月20日,中国与巴基斯坦在北京举行了第3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巴基斯坦外交部联合国司司长卡里尔•哈什米共同主持了磋商。双方就各自人权新进展、国际人权形势、多边人权领域合作及双边人权技术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2018年5月10日,中国与巴基斯坦在伊斯兰堡举行了第4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巴基斯坦外交部联合国司司长卡里尔•哈什米共同主持了此次磋商。中巴双方就国际人权形势、国际人权合作及双边人权技术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磋商期间,中方代表团还走访了巴基斯坦人权部,同巴人权部常秘阿迦就人权保障实践进行了交流。
2018年8月31日,中国与俄罗斯在北京举行了第11次多边人权事务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和俄罗斯外交部人道主义合作与人权局局长阿里吴迪诺夫共同主持了磋商。期间双方就国际人权形势及多边人权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中国开展的双边人权对话与磋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加了相互理解,开辟了交流渠道,与对话伙伴达成了很多共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道听途说和妄自揣测所产生的影响。二是推动了双方的人权进步。双方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彼此人权保障的成功做法,共同探讨存在的问题,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三是体现了中国开放的姿态。但人权对话并非一帆风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对话经常与斗争相伴。一些西方人士仍然延续冷战思维,在对话过程中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希望借机迫使中方按照他们的想法和模式去做,甚至压中国改旗易帜,否则就认为与中国的人权对话成果有限。中方在对话中一直强调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的原则,对西方的误解一直积极地做增信释疑的工作。同时,中方坚决反对那种借对话施压的做法,要敦促有关国家官员端正对话态度,推动其客观看待对话成果和中国的人权状况。
表6 中国开展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的总体情况
三、人权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除了开展官方层面的多边和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中国政府还鼓励人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使得人权社会组织在国际人权交流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人权社会组织也不断创新对外交流方式,成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人权理念和人权状况的重要渠道。其中,以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为代表的人权社会组织在国际人权交流方面表现非常活跃。
中国人权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人权交流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主办国际人权论坛和人权研讨会
中国人权研究会是中国人权领域内最大的全国性学术团体。自2008-2018年,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已经在北京主办了九届“北京人权论坛”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第四届至第八届“北京人权论坛”和“2018•北京人权论坛”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产生了很大的国际影响力。
表7 九届“北京人权论坛”情况
此外,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利用自己的优势,与国外的基金会、相关机构和国内省市的有关部门合作,就一些双边和专业领域的人权问题举行了多次国际研讨会和论坛,如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与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了十一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和三届中德人权发展论坛(2017-2019),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与美国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了九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主办了三届“人权文博国际研讨会”。
2.积极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相关会议并举办主题边会
中国人权社会组织不断创新参与国际人权交流的方式,不仅积极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会议,而且自2017年开始在参会期间多次举办或参与举办内容丰富多彩的人权主题边会,对于促进国际人权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8 2017-2019年中国人权社会组织在联合国万国宫举办人权主题边会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国人权社会组织实地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和主办主题边会遇到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权社会组织不断创新国际交流方式,主办了多次视频主题边会和国际视频人权研讨会。其中仅中国人权研究会就连续主办了八次系列视频国际人权研讨会,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反响。
3.组团出访交流
组团出访也是2010-2020年中国人权社会组织进行国际人权交流的重要方式。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已组团出访过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欧盟、冰岛、荷兰、瑞士、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摩洛哥、埃及、澳大利亚、南非、新加坡等国家,积极主动地与这些国家的各界人士进行人权交流。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也组团出访过多个国家。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出访交流中断。
表9 中国人权研究会出访情况(2010-2019年)
表10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出访情况(2010-2019年)
除了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人权社会组织,中国的许多人权学术机构(如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和分布在全国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人权研究中心)也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人权交流,包括参加人权方面的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外人权学者来华讲学,到国外讲授人权方面的课程和讲座,在国外开展人权专题问题的研究,与国外人权学者开展人权领域的合作研究,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开展各种研究和培训工作等。它们也为中国的国际人权交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罗艳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
Abstract:China's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 from 2010 to 2020 have the following main characteristics:China's cooperation with UN multilater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is the main par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China has been deeply involved in cooperation with UN multilateral human rights agencies and is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m.Bilateral human rights dialogue is the main focus of China's bilater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and in recent years the objects of the human rights dialogue have been expanding.In addition to the official level of multilateral and bilater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the Chinese government also encourages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 and makes those organizations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also develop innovative ways for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 and become an important channel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o understand the ideas and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in China.
Keywords:China;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
(责任编辑 刘更银)
关键词:中国 国际人权合作 国际人权交流
2010-2020年10年间,中国开展国际人权领域合作与交流的力度,广度不断加强,交流合作成果日益丰硕。本文作者自2010年以来,参与了每一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人权蓝皮书)的撰写。本文即是在蓝皮书相关报告基础上,对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特点的梳理与总结。
一、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合作是重头戏
中国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的合作是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重头戏。中国深度参与与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的合作,并在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的联合国多边人权机构既包括联合国的宪章机构,也包括条约机构。
1.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合作
中国已经五次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五次当选时间分别是2006年、2009年、2013年、2016年和2020年,得票都大大超过了联大成员国三分之二的多数。这说明中国得到了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高度认可。
作为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人权理事会的历次会议和各项工作,并认真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接受了三次普遍定期审议,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中国接受第一次普遍定期审议,2013年10月接受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2018年11月接受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三次普遍定期审议都顺利通过了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的报告,并对中国的人权状况给予了积极评价。其中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中,中国得到国际社会肯定的在人权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包括:社会经济发展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特别是在消除贫困和确保人人享有教育权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技术援助;承诺制定一项打击滥用童工现象的国家政策等。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中,在150个报名发言的国家代表中有120多名代表明确对中国表示了肯定或支持。审议结束后,数十个国家代表在现场向中方表示祝贺和敬意。
此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也是中国表达自己的人权立场并代表观点相同或相近国家表达人权立场的重要场所。中国表达的人权理念也被写入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际人权话语的中国人权理念主要包括: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2017年3月1日,在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中国代表140个国家发表了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在国际人权舞台上进一步阐释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及其对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3月23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的众多决议中,有两个决议即“在所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问题”决议和“粮食权”决议都明确载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话语。其中,“在所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问题”的决议指出:“决心不遗余力,促进民主和加强法治,实现和平、发展并尊重一切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相信需要作出广泛而持久的努力,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粮食权”决议指出,“决心为实现国际社会的承诺采取新的步骤,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团结,坚持不懈地作出努力,争取在实现食物权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从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首次被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
(2)“发展促进人权”的理念
2017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中国提出的题为“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的决议。该决议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心声,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拥护,获得了70多个国家联署。这是人权理事会历史上第一次就发展问题通过决议。决议明确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确认了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重大贡献,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决议呼吁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全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全面享有人权。决议欢迎各国进一步推进发展倡议,促进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2019年7月12日,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再次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获得通过。这是中国第二次提出这一重要决议,并得到了人权理事会成员的广泛支持。这一决议重申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具有重大贡献,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各国的优先任务,呼吁各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呼吁各国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国际合作。中方呼吁各方与中方一道,支持多边主义,展现合作精神,将支持发展、促进人权的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
(3)“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的理念
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届会议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决议呼吁各国共同努力,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要坚持多边主义,加强人权领域对话与合作,实现合作共赢。2020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再次通过了中国提交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这是中国继2018年推动人权理事会通过“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后,第二次提出这一重要倡议。决议倡导坚持多边主义,呼吁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应在人权领域开展真诚对话与合作,分享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加强人权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实现合作共赢。
2.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的合作
中国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一直保持着建设性的合作关系。曾多次邀请人权高专访华,并与高专办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还与高专办共同举办人权研讨会,并向高专办捐款。自2010年起每年捐款数额从2万美元增加到5万美元。2011年,中国与高专办成功合办“中国—联合国司法研讨会”。2017年向发展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捐款 10 万美元。在2018年11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在中国参加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时发言承诺,中国将大力支持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已邀请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女士适时访华。未来5年,中国每年将向人权高专办捐款80万美元。
3.与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的合作
中国很重视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在国际人权领域的重要作用,与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政府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答复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的每一封来函,并先后邀请多个特别程序的专家或工作组来华访问。
在2018年11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在中国参加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时发言披露,现已邀请人权理事会发展权工作组主席、老年人权利问题独立专家、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访华。
表1 2010-2019年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对中国进行访问的情况
4.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合作
对于业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中国非常重视对这些条约义务的履行,包括认真撰写履约报告,按时接受人权条约机构的审议,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诚恳接受国际社会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不断改进自己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工作。根据《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的统计,截至2018年8月,中国已向各条约机构提交履约报告26次,总计39期,接受审议26次。
表2 2010-2019年中国接受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审议情况
此外,中国还积极推荐中国专家参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工作。
表3 2020年中国专家在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任职情况
二、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以人权对话为主
中国开展的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以双边人权对话为主,近年来双边人权对话的对象不断扩大。
中国迄今已与很多国家开展了多轮次的双边人权对话与磋商。除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权对话,近些年来中国也积极开展与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磋商。除了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对话前后主办方通常还会安排参观走访活动,可以让与会者更直接地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
1.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
以2017-2020年的情况为例,其间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举行了多次人权对话。其中2017年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了4次双边人权对话。
表4 2017年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双边人权对话情况
2018年,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也进行了4次双边人权对话。
表5 2018年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人权对话情况
2019年4月1日,中国与欧盟在布鲁塞尔举行了第37次人权对话。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司副总司长帕姆帕罗尼共同主持了对话。参加对话的有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以及欧盟对外行动署、欧盟基本权利机构、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等部门的代表,欧盟成员国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了会议。对话中,中欧交流的内容包括双方就各自人权领域的新进展、人权与反恐、难移民权利、国际人权合作等问题。中方重点介绍了中国特色的人权道路、理念和成就,希望欧方公正、客观地看待中国人权状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同中方开展人权交流和合作。中方还提出了欧方在侵犯难移民权利、种族歧视、排外主义、暴力执法、社会贫富差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话后,中方代表团还走访了当地有关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机构。
2020年9月8日,中德双方在线上举行了第16次人权对话。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杨涛和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事务专员科夫勒共同主持了对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德国外交部、经济部、内政部、司法部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对话。双方均表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必须坚持多边主义,继续推进联合国在安全、发展、人权三大支柱领域的工作。中方对德国国内存在的极右思潮、侵犯被羁押人权利、对警察执法监督不力、反恐中侵犯人权等问题表达了关切,希望德方予以重视和解决。
2.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人权磋商与交流
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人权磋商是近些年来中国开展双边人权交流的新进展,主要开始于2010年之后。与中国开展双边人权磋商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组织主要包括巴西、巴基斯坦、南非、古巴、非盟等。
2015年1月19日,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巴西外交部人权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吉斯莱尼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了首次中巴人权磋商。双方就国际人权形势、多边人权合作、人权高专办等问题交换了意见。2016年12月6日,中国与巴西在北京举行了第2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国际司副司长刘华与巴西外交部人权与社会事务司司长吉斯莱尼共同主持了磋商。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派代表参加了磋商。双方在磋商中就人权领域的新进展、国际人权形势、多双边人权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认为此次磋商有利于加强双方在人权领域的协调与配合。
2016年4月12日,中国与非盟在非盟总部举行了首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非盟委员会政治事务司司长卡贝莱共同主持了此次磋商。中国参与磋商的部门有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非盟政治事务司主管人权、选举、难民等事务的官员参加了磋商。双方就各自人权观和具体实践、多边人权合作、人权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内容交换了意见,并同意建立定期人权磋商机制。磋商开始之前的4月11日,中方代表团走访了亚的斯亚贝巴大学人权中心。期间,非盟政治事务委员阿卜杜拉希会见了中方代表团。2017年10月31日,中国与非盟在北京举行了第2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非盟委员会政治事务司司长卡贝莱共同主持了磋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派代表参加了磋商。双方在磋商中就中国和非洲人权领域新进展、国际人权形势、多边人权领域合作及人权技术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日,非盟代表团还走访了北京东四奥林匹克社区体育文化中心等地。
2016年4月14日,中国与南非在比勒陀利亚举行了首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负责全球治理和非洲大陆事务的副总司长迪塞科共同主持了磋商。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人权事务司司长蒙特威迪等官员参加了磋商。中方的参加者包括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的代表。双方在磋商中就人权观和人权合作等多方面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建立定期人权磋商机制。
2017年7月20日,中国与巴基斯坦在北京举行了第3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巴基斯坦外交部联合国司司长卡里尔•哈什米共同主持了磋商。双方就各自人权新进展、国际人权形势、多边人权领域合作及双边人权技术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2018年5月10日,中国与巴基斯坦在伊斯兰堡举行了第4次人权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与巴基斯坦外交部联合国司司长卡里尔•哈什米共同主持了此次磋商。中巴双方就国际人权形势、国际人权合作及双边人权技术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磋商期间,中方代表团还走访了巴基斯坦人权部,同巴人权部常秘阿迦就人权保障实践进行了交流。
2018年8月31日,中国与俄罗斯在北京举行了第11次多边人权事务磋商。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和俄罗斯外交部人道主义合作与人权局局长阿里吴迪诺夫共同主持了磋商。期间双方就国际人权形势及多边人权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中国开展的双边人权对话与磋商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加了相互理解,开辟了交流渠道,与对话伙伴达成了很多共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道听途说和妄自揣测所产生的影响。二是推动了双方的人权进步。双方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彼此人权保障的成功做法,共同探讨存在的问题,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三是体现了中国开放的姿态。但人权对话并非一帆风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对话经常与斗争相伴。一些西方人士仍然延续冷战思维,在对话过程中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希望借机迫使中方按照他们的想法和模式去做,甚至压中国改旗易帜,否则就认为与中国的人权对话成果有限。中方在对话中一直强调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的原则,对西方的误解一直积极地做增信释疑的工作。同时,中方坚决反对那种借对话施压的做法,要敦促有关国家官员端正对话态度,推动其客观看待对话成果和中国的人权状况。
表6 中国开展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的总体情况
三、人权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除了开展官方层面的多边和双边人权合作与交流,中国政府还鼓励人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使得人权社会组织在国际人权交流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人权社会组织也不断创新对外交流方式,成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人权理念和人权状况的重要渠道。其中,以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为代表的人权社会组织在国际人权交流方面表现非常活跃。
中国人权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人权交流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主办国际人权论坛和人权研讨会
中国人权研究会是中国人权领域内最大的全国性学术团体。自2008-2018年,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已经在北京主办了九届“北京人权论坛”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第四届至第八届“北京人权论坛”和“2018•北京人权论坛”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产生了很大的国际影响力。
表7 九届“北京人权论坛”情况
此外,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利用自己的优势,与国外的基金会、相关机构和国内省市的有关部门合作,就一些双边和专业领域的人权问题举行了多次国际研讨会和论坛,如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与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了十一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和三届中德人权发展论坛(2017-2019),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与美国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了九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主办了三届“人权文博国际研讨会”。
2.积极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相关会议并举办主题边会
中国人权社会组织不断创新参与国际人权交流的方式,不仅积极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会议,而且自2017年开始在参会期间多次举办或参与举办内容丰富多彩的人权主题边会,对于促进国际人权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8 2017-2019年中国人权社会组织在联合国万国宫举办人权主题边会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国人权社会组织实地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和主办主题边会遇到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权社会组织不断创新国际交流方式,主办了多次视频主题边会和国际视频人权研讨会。其中仅中国人权研究会就连续主办了八次系列视频国际人权研讨会,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反响。
3.组团出访交流
组团出访也是2010-2020年中国人权社会组织进行国际人权交流的重要方式。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已组团出访过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欧盟、冰岛、荷兰、瑞士、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摩洛哥、埃及、澳大利亚、南非、新加坡等国家,积极主动地与这些国家的各界人士进行人权交流。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也组团出访过多个国家。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出访交流中断。
表9 中国人权研究会出访情况(2010-2019年)
表10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出访情况(2010-2019年)
除了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人权社会组织,中国的许多人权学术机构(如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和分布在全国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人权研究中心)也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人权交流,包括参加人权方面的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外人权学者来华讲学,到国外讲授人权方面的课程和讲座,在国外开展人权专题问题的研究,与国外人权学者开展人权领域的合作研究,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开展各种研究和培训工作等。它们也为中国的国际人权交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罗艳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
Abstract:China's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 from 2010 to 2020 have the following main characteristics:China's cooperation with UN multilater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is the main par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China has been deeply involved in cooperation with UN multilateral human rights agencies and is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m.Bilateral human rights dialogue is the main focus of China's bilater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and in recent years the objects of the human rights dialogue have been expanding.In addition to the official level of multilateral and bilater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s,the Chinese government also encourages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 and makes those organizations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also develop innovative ways for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 and become an important channel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o understand the ideas and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in China.
Keywords:China;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Exchanges
(责任编辑 刘更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