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重要界定。在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重大战略及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都同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发展阶段以及党对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紧密相关。这对于确定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实现中国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为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而奋斗的过程中,党始终不懈地坚持为人民谋幸福。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这是党和国家能够取得包括人权建设在内各项事业伟大成就的重要内在原因。
关键词:社会性质 主要矛盾 基本矛盾 人权
在201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中央通过科学分析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新界定,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本文拟通过回顾党的有关重要文献和领导人的论述,对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和阶段关于中国社会的性质特别是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进行一些解读。
一、党在成立初期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描绘和确立的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创建前爆发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以及与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在思想上、干部上做了准备。在党成立前后的一段时期,李大钊等赞成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的有关著述,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可以归纳出很多重要的人权思想。
李大钊在建党前后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为中国社会发展指出的历史和社会前进的必然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在他看来,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关于必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建党前夕的1921年3月,李大钊在《社会主义下之实业》一文中就认识到:“所以中国实行社会主义,不愁缺乏资本,尤不愁缺乏劳力,以此而开发地大物博的中国富源,实业是大可发展的。且中国不实行社会主义,则官僚之势力太大,他们也是掣肘实业的人。中国实业界的人,没有不受官僚的操纵压迫的,既行社会主义而后,则此种掣肘实业的人,当然可以消灭了。我要说一句武断的预言∶中国实业之振兴,必在社会主义之实行。”为什么中国不应当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呢?1922年7月1日,在《平民政治与工人政治》一文中,李大钊从民主和平等的角度做出了回答:“无论富者统治贫者,贫者统治富者;男子统治女子,女子统治男子;强者统治弱者,弱者统治强者;老者统治幼者,幼者统治老者,凡此种种擅用与治服的体制,均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所不许。”在李大钊看来,社会主义的精神是包括人人平等的,所以中国应当建立社会主义社会。1923年9月至1924年上半年,在长文《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中,李大钊继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进行解释:“从经济方面言,必须使劳动的人,满足欲望,得全收利益。”1923年11月7日,李大钊在上海大学所作题为《社会主义释疑》的演讲中,还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明确界定为:“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的增殖,为极公平的分配,要整理生产的方法。这样一来,能够使我们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
按照李大钊的观点,如果建立的是这样的社会主义,中国就能够真正做到尊重每个劳动者及其劳动和劳动成果,就能够真正把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作为社会生产的目的,就能够为劳动者发挥和发展才能逐步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现在看来,李大钊所说的“社会主义的精神”“必须使劳动的人,满足欲望,得全收利益”“实业之振兴”“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等等,实际上都是他希望中国人民都能过上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权有保障的美好生活。当然,对此他的正确结论之一是,只有通过共产党,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这样的美好愿景。
更重要的是,李大钊还认为,中国不可能自发地演进为社会主义社会。建党前夕的1921年1月27日,他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及其实行方法的考察》一文中就指出:“不少人认为要实行社会主义,必须首先着力于发展实业,以开发全国的事业,增加富力,从而使一般人尤其是广大的下层农民富裕起来,认为这是最稳妥和最好的方法。然而我的想法却与此相反。”为什么呢?李大钊认为这是由当时中国的国情或者说社会性质决定的。早在1920年1月1日,他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一文中就指出:“这就是世界的资本阶级压迫世界的无产阶级的现象,这就是世界的无产阶级寻不着工作的现象。欧美各国的经济变动,都是由于内部自然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变动,乃是由于外力压迫的结果,所以中国人所受的苦痛更多,牺牲更大。”1922年9月3日,他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国际少年日纪念会”上的演讲》中,又简明扼要地概括说:“中国现在的特殊情形由来有两种∶一种是外来的压迫,即受国际帝国主义、资本主义的支配;一种是国内武人军阀的压迫。要求(从)此种情形中解放,完全须由我们团结起来奋斗。”所以,1927年4月,李大钊在牺牲前夕的《狱中自述》中,总结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说:“对外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被压迫之弱小民族,并列强本国内之多数民众;对内唤起国内之多数民众,共同团结于一个挽救全民族之政治纲领之下,以抵制列强之压迫,而达到建立一恢复民族自主、保护民众利益、发达国家产业之国家之目的。”也就是说,李大钊认为中国共产党人奋斗,就是要为国家争取主权、为人民争取人权。
李大钊上述对国情的描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已经认识到了外来压迫与国内压迫形成的中国社会性质,使中国不可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也无法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必须首先解决这些压迫与中国、中国人民之间的矛盾。这与后来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性质的科学分析,是相一致的;也与毛泽东关于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界定,是相一致的。正是在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研究的基础上,党的一大就将党的名称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将党的纲领确立为“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等。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确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党的二大的宣言,则通过对中国经济政治状况的分析,实际上揭示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宣言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基础上,还提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还应该指出的是,从1923年9月至1924年上半年,在《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一文中,李大钊将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性概括为:“马克思则以‘物质的生产力’为最高动因。由家庭经济变为资本家的经济,由小产业制变为工场组织制,就是由生产力的变动而决定的。”李大钊在这里所概括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动力和原因,也可以归结为属于今天我们关于人权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观点。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早期思想探索。李大钊上述关于反对、摆脱、打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等等的观点和论述,也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成果。
二、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中,同样闪耀着许多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光辉。
毛泽东在中国的抗日战争爆发后,根据时局的变化,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科学分析。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自从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自从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以后,中国又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会。”在这一对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他还作出了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即“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的矛盾。”对此,他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毫无疑义,主要地就是打击这两个敌人,就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而最主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 “这就是说,中国革命是包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现在阶段的革命和将来阶段的革命这样两重任务的。而这两重革命任务的领导,都是担负在中国无产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双肩之上,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都不能成功。”在1940年1月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继续指出:“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在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看来,这一时期要解决的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是日本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民族矛盾;不打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人民就不能获得解放,中国就无法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45年4月24日,即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即将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所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为着动员和统一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并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一切抗日的民主党派,迫切也需要一个互相同意的共同纲领。”“一切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中国共产主义的同情者,必须为着现阶段的目标而奋斗,为着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为着使中国人民脱离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命运,和建立一个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以农民解放为主要内容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亦即孙中山先生革命三民主义性质的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中国而奋斗。”所以,1945年8月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人民迫切希望休养生息,发展经济,医治战争创伤;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表示愿与国民党继续合作建国。但是由于国民党军向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的武装进犯,国共内战爆发。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一些转化,中国共产党开始进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提出了“解放全中国”的伟大任务,并且取得了除台湾外全国范围内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巨变。这也是党科学分析和界定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结果。因为,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在复杂事物自身包含的多种矛盾中,每种矛盾所处的地位、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总有主次、重要非重要之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与其他诸种矛盾相比较而言,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种矛盾就是主要矛盾。毛泽东的以上论述,深刻总结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党成立以后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描绘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科学分析了中国民主革命发展的基本规律,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具体情况和主要矛盾,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战略和策略;从而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同时,他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有关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的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飞跃。
还应该指出的是,毛泽东还提出了检验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而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标准:“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消灭日本侵略者,实行土地改革,解放农民,发展现代工业,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只有这一切,才能使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解放,才是中国人民所欢迎的。”应该说,这一标准迄今也还是我们检验中国人权状况好坏与否的首要标准。
总之,在旧中国,广大人民长期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国家没有主权,人民没有人权。毛泽东思想中的上述观点,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是通过科学分析和界定当时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从而提出并完成了反抗外来侵略、争取国家主权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这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在自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始终是以为人民谋幸福作为科学分析和界定中国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的奋斗目标。而新中国的建立,则开始了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伟大进程,又为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如何继续为人民谋幸福的重大课题。
三、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中国社会的性质、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根据中国社会性质的这一根本变化,1956年9月27日,党的八大在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明确提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所以,“党和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可以说,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是八大最重要的理论贡献,也成为当时全党全国的共识。
此后,毛泽东也曾经科学分析过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1957年6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根据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讲话修改和补充而成的文章,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在这篇讲话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如果不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毛泽东还指出:“总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当然,在解决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例如,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化了八大政治报告的内容,吸收了党章修改报告和二五计划报告以及大会发言的精华,也为我们现今更好地进行人权事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上引用的毛泽东的论述中,他使用的是“基本矛盾”一词。这是毛泽东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矛盾后,认为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也是他对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从哲学理论上的说明和阐发。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对人们从总体上考察社会历史,全面地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线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了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也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历史证明,上述党的八大的论断和毛泽东的观点是正确的,即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出发,科学地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的社会性质,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了正确论断;并且据此规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提出了中国继续前进的目标和方向。这对于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丰富和发展。
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所取得的伟大成就,1982年宪法序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这也是对新中国这一时期维护国家主权、建设人权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充分肯定。
总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正确界定。因为,“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基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接力探索、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人权进步的根本动力,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则是人类社会和人权进步发展的根本原因。
四、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对中国社会所处阶段、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后,如何认识和建设社会主义,成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成立后必须解决的首要基本问题。
1979年10月30日,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中,邓小平就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理论问题中的第一个问题,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他在这里说了很长的一段话,现在不重复。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邓小平的上述讲话,分别涉及新时期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在中文中,“基本”一词有“主要的、根本的”等含义;“主要”一词有在“主要的事物中关系最大、起决定作用的”等含义。所以,“基本”和“主要”的含义相近,并有所重叠。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与基本矛盾是同一的,贯穿于事物发展全过程的始终。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与基本矛盾不完全同一,它可能是基本矛盾中的一个矛盾,也可能是基本矛盾中某几个矛盾的综合。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将随着矛盾运动的发展而变化。所以,根据邓小平的观点,既然主要矛盾在诸种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那就必须从基本矛盾中,找出和抓住主要矛盾,据此提出党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需要完成的根本任务,从而掌握所有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邓小平根据毛泽东思想,提出要对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主要矛盾进行科学分析和界定。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根据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的主要矛盾做了规范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党的十二大虽然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做出论断,但是也提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这与《历史决议》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主要矛盾的表述是完全一致的,即指出了为解决这一矛盾而进行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而且,十二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实际上也就是要进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建设。
从党的《历史决议》首次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后,邓小平就一直强调和重申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我国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但是处于不发达的阶段。1984年6月30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谈话中,他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后来,在1985年6月29日《改革开放是很大的试验》的谈话中,他又指出:“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1987年8月29日,即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在《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的谈话中还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所以,后来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与《历史决议》的表述完全一致。
此前邓小平就一直认为,经济问题是最重要的、最大的问题,现代化建设最根本、最主要的就是经济建设。他甚至在不同场合把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等同看待。例如,早在1980年1月16日,他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所作题为《目前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就指出:“四个现代化,集中起来讲就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行。科学技术主要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在邓小平看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很多,但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所以,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此,邓小平还构想和规划了小康社会的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还始终认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策,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消除两极分化的标准,要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为了检验建设社会主义和小康社会的一切工作是非曲直,早在1979年10月30日,邓小平就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社会领域进行了深化和具体化。他的《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致词》指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1983年1月12日,邓小平在题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谈话中,又提出:“总之,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992年在南方谈话时,邓小平又将这一标准系统化为著名的“三个有利于”,即:“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按照邓小平理论,从根本上说,我国包括人权建设事业在内的一切工作,其是与非、好与坏、对与错,都应当坚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检验标准。所以,不管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出现过多少失误,也不管人们对社会主义有多少不同的理解,它在中国最具吸引力和最显著特征的就是,在实践中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最具生命力的人权价值所在。
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后两句修改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总之,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化对社会主义认识的过程中,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渐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基本路线。按照邓小平理论,中国社会将长期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解决这一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一个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长期社会发展过程。这也是党始终为人民谋幸福的思想深化过程。因为,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力,包括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坚持改革开放,才能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才能逐步改善物质生活和充实精神生活,才能建成人权有保障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
五、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丰富和扩展
在党的十三大重申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之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的报告,一直沿用和重申这一科学界定。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200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世纪之交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又根据科学分析和界定的社会主要矛盾,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和外延,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建设领域,进行了丰富和扩展。
2000年2月25日,江泽民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所以全党同志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努力学习和吸收外国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从而不断创造和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社会全面进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也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2001年12月28日,江泽民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题为《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的讲话中又分析和强调说:“只有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也才能为发展经济、发展先进生产力指引正确的方向,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表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扩展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
根据以上江泽民关于我们党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论述,我们可以将文化的概念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将文化视为人类在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习惯、规范、制度等在内。这是最广义的文化概念。二是将文化等同于人类在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习惯、规范、制度等。这是包括观念形态和规范形态的文化在内的文化概念。三是将文化视为精神财富的总和,即在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精神文化。这是观念形态的文化概念。四是将文化视为文学艺术,文化与文学艺术并用;或将文化等同于教育,文化与教育并用。这是特定意义上的文化概念。“马克思主义又从社会制约性的角度,把文化看成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表现为观念形态和规范形态的精神产物,而这种精神产物必须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必须借助一定的形式物化、客观化,能够为人们所感知、理解和接受。”也就是说,虽然文化可以是观念形态的,但它却有物质载体。因为文化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它还更现实地存在于物质世界中,包括人们创造精神财富的活动。上述后两种相对狭义的文化概念的共同点在于,把文化限定在人类精神活动的领域,认为文化是包括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道德风俗等观念形态的成果。所以,对于后两种文化概念,可以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的观点,从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区别与联系中来认识,即这两种文化的建设,是与经济、政治的建设并列的。
文明是与文化相近而且有联系的概念。在我国,通常是将文明理解为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所取得的成果。这与上述第一种最广义的文化概念是一致的。同时我们过去长期又将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例如,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这里所说的精神文明与上述第二种包括观念形态和规范形态在内的文化概念是一致的。如果将人类对社会的某些政治改造和社会制度的进步,从上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抽象出来,单独划为一个范畴,可以视为是政治文明。在这一意义上,其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者是并列的。所以宪法序言的修改,提出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总之,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以江泽民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丰富和扩展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和外延。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指导、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振兴中华的重要力量。先进文化在思想道德层面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本质联系,确立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为妥善协调处理人们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增进社会的团结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在当今时代,先进文化发展已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胡锦涛2007年10月15日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同动物群体的根本区别。社会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经济基础。由经济基础产生并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政治、法律、文化等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以及道德、文化、艺术、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所以,也可以将人类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活动、制度、关系等,从广义的社会概念中抽象出去,形成狭义的社会的概念,即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之外的其他领域相互交往、发生关系、进行活动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因此,对社会建设也可以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社会建设,是指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等要素在内的统一体,是范围最宽泛、结构最复杂、内容最繁多的社会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是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相并列的社会建设,它是广义的社会建设的构成部分,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总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根据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构建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救济等广泛的领域。同时,科学发展观还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和建设。所以,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些发展变化,同样也丰富和扩展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和外延,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包括我国人权事业在内各项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
六、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如前所述,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的报告都沿用和重申了十三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表述。其间,曾有人提议修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这个问题一直未有定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调研中,几乎所有的反馈都认为,重新定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但如何定义却意见不一。习近平要求先不要急于下结论,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认真细致思考。有关方面按照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广泛讨论,最终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趋于一致。这一几上几下、科学审慎的认识过程,正是报告起草工作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党内和各方智慧的写照。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对于为什么要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论断,习近平解释说:“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对于这一论断的伟大意义,习近平明确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正是基于上述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大论断,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 第七自然段中,增加和修改了有关生态文明的内容,而且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其关系到我国人民的福祉,关系到我国的长远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利,环境是生态的最主要内容。所谓环境,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定义,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量;既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也包括生活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所以,环境权利也属于人权范围之内。宪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等建设并列,体现我国对生态平衡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的法治应对保障。
宪法序言的上述增加和修改,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由“四位一体”建设,扩展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建设,这不仅是党和国家对于人类文明及其发展的认识更加全面和科学的体现,而且对于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重大作用,也具有人权价值追求的重要意义。同时,宪法将“和谐”作为我国的奋斗目标,这就既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包括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中国。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宪法将“美丽”作为我国的奋斗目标,即建设美丽中国。这就是习近平所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不仅明确了我国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而且丰富了中国梦的人权美好蓝图。
当然,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还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所以,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论断,也可以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来加以解读:报告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一个方面,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化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要求我国人权保障的范围应当更加全面,也为此提出了新的重大艰巨任务。报告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另一个方面,即改变“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化为“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确实是抓住了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所以,我们必须根据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全心全意、竭尽全力地不断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这也就是说,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还要求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继续坚持不懈地为人民谋幸福。
七、结语: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设指引和价值导向
在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全人类共同追求的崇高理想的背景下,科学正确的人权理论是保障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对于如何建设人权更有充分保障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习近平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从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方面,积极主动地回应了这一现实关切。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先,从中国实际出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在发展与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方位推进人权建设。其次,要着力加强人权的立法与司法保障,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再次,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鲜明地展现了中国对待人权问题的立场和原则,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对于人权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蕴含着深厚的人权价值导向。
习近平在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时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奋斗目标。”据此,对于本文上述的回顾和解读,可以简短地进行如下归纳:中国共产党在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重大战略及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都同党对不同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发展阶段和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紧密相关,对于确定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解决所处历史阶段的社会主要问题,实现中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也是党能够取得为人民谋幸福的各项伟大成就的重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重大成果。所以,我们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朱力宇,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社会性质 主要矛盾 基本矛盾 人权
在201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中央通过科学分析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新界定,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本文拟通过回顾党的有关重要文献和领导人的论述,对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和阶段关于中国社会的性质特别是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进行一些解读。
一、党在成立初期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描绘和确立的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创建前爆发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以及与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在思想上、干部上做了准备。在党成立前后的一段时期,李大钊等赞成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的有关著述,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可以归纳出很多重要的人权思想。
李大钊在建党前后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为中国社会发展指出的历史和社会前进的必然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在他看来,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关于必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建党前夕的1921年3月,李大钊在《社会主义下之实业》一文中就认识到:“所以中国实行社会主义,不愁缺乏资本,尤不愁缺乏劳力,以此而开发地大物博的中国富源,实业是大可发展的。且中国不实行社会主义,则官僚之势力太大,他们也是掣肘实业的人。中国实业界的人,没有不受官僚的操纵压迫的,既行社会主义而后,则此种掣肘实业的人,当然可以消灭了。我要说一句武断的预言∶中国实业之振兴,必在社会主义之实行。”为什么中国不应当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呢?1922年7月1日,在《平民政治与工人政治》一文中,李大钊从民主和平等的角度做出了回答:“无论富者统治贫者,贫者统治富者;男子统治女子,女子统治男子;强者统治弱者,弱者统治强者;老者统治幼者,幼者统治老者,凡此种种擅用与治服的体制,均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所不许。”在李大钊看来,社会主义的精神是包括人人平等的,所以中国应当建立社会主义社会。1923年9月至1924年上半年,在长文《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中,李大钊继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进行解释:“从经济方面言,必须使劳动的人,满足欲望,得全收利益。”1923年11月7日,李大钊在上海大学所作题为《社会主义释疑》的演讲中,还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明确界定为:“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的增殖,为极公平的分配,要整理生产的方法。这样一来,能够使我们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
按照李大钊的观点,如果建立的是这样的社会主义,中国就能够真正做到尊重每个劳动者及其劳动和劳动成果,就能够真正把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作为社会生产的目的,就能够为劳动者发挥和发展才能逐步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现在看来,李大钊所说的“社会主义的精神”“必须使劳动的人,满足欲望,得全收利益”“实业之振兴”“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等等,实际上都是他希望中国人民都能过上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权有保障的美好生活。当然,对此他的正确结论之一是,只有通过共产党,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这样的美好愿景。
更重要的是,李大钊还认为,中国不可能自发地演进为社会主义社会。建党前夕的1921年1月27日,他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及其实行方法的考察》一文中就指出:“不少人认为要实行社会主义,必须首先着力于发展实业,以开发全国的事业,增加富力,从而使一般人尤其是广大的下层农民富裕起来,认为这是最稳妥和最好的方法。然而我的想法却与此相反。”为什么呢?李大钊认为这是由当时中国的国情或者说社会性质决定的。早在1920年1月1日,他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一文中就指出:“这就是世界的资本阶级压迫世界的无产阶级的现象,这就是世界的无产阶级寻不着工作的现象。欧美各国的经济变动,都是由于内部自然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变动,乃是由于外力压迫的结果,所以中国人所受的苦痛更多,牺牲更大。”1922年9月3日,他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国际少年日纪念会”上的演讲》中,又简明扼要地概括说:“中国现在的特殊情形由来有两种∶一种是外来的压迫,即受国际帝国主义、资本主义的支配;一种是国内武人军阀的压迫。要求(从)此种情形中解放,完全须由我们团结起来奋斗。”所以,1927年4月,李大钊在牺牲前夕的《狱中自述》中,总结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说:“对外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被压迫之弱小民族,并列强本国内之多数民众;对内唤起国内之多数民众,共同团结于一个挽救全民族之政治纲领之下,以抵制列强之压迫,而达到建立一恢复民族自主、保护民众利益、发达国家产业之国家之目的。”也就是说,李大钊认为中国共产党人奋斗,就是要为国家争取主权、为人民争取人权。
李大钊上述对国情的描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已经认识到了外来压迫与国内压迫形成的中国社会性质,使中国不可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也无法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必须首先解决这些压迫与中国、中国人民之间的矛盾。这与后来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性质的科学分析,是相一致的;也与毛泽东关于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界定,是相一致的。正是在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研究的基础上,党的一大就将党的名称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将党的纲领确立为“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等。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确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党的二大的宣言,则通过对中国经济政治状况的分析,实际上揭示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宣言在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基础上,还提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还应该指出的是,从1923年9月至1924年上半年,在《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一文中,李大钊将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性概括为:“马克思则以‘物质的生产力’为最高动因。由家庭经济变为资本家的经济,由小产业制变为工场组织制,就是由生产力的变动而决定的。”李大钊在这里所概括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动力和原因,也可以归结为属于今天我们关于人权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观点。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早期思想探索。李大钊上述关于反对、摆脱、打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等等的观点和论述,也属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成果。
二、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中,同样闪耀着许多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光辉。
毛泽东在中国的抗日战争爆发后,根据时局的变化,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科学分析。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自从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自从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以后,中国又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会。”在这一对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他还作出了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即“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的矛盾。”对此,他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毫无疑义,主要地就是打击这两个敌人,就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而最主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 “这就是说,中国革命是包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现在阶段的革命和将来阶段的革命这样两重任务的。而这两重革命任务的领导,都是担负在中国无产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双肩之上,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革命都不能成功。”在1940年1月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继续指出:“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在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看来,这一时期要解决的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是日本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民族矛盾;不打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人民就不能获得解放,中国就无法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45年4月24日,即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即将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所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为着动员和统一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并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一切抗日的民主党派,迫切也需要一个互相同意的共同纲领。”“一切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中国共产主义的同情者,必须为着现阶段的目标而奋斗,为着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为着使中国人民脱离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命运,和建立一个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以农民解放为主要内容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亦即孙中山先生革命三民主义性质的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中国而奋斗。”所以,1945年8月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人民迫切希望休养生息,发展经济,医治战争创伤;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表示愿与国民党继续合作建国。但是由于国民党军向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的武装进犯,国共内战爆发。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一些转化,中国共产党开始进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提出了“解放全中国”的伟大任务,并且取得了除台湾外全国范围内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巨变。这也是党科学分析和界定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结果。因为,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在复杂事物自身包含的多种矛盾中,每种矛盾所处的地位、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总有主次、重要非重要之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与其他诸种矛盾相比较而言,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种矛盾就是主要矛盾。毛泽东的以上论述,深刻总结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党成立以后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描绘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科学分析了中国民主革命发展的基本规律,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具体情况和主要矛盾,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战略和策略;从而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同时,他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有关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的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飞跃。
还应该指出的是,毛泽东还提出了检验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而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标准:“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消灭日本侵略者,实行土地改革,解放农民,发展现代工业,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只有这一切,才能使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解放,才是中国人民所欢迎的。”应该说,这一标准迄今也还是我们检验中国人权状况好坏与否的首要标准。
总之,在旧中国,广大人民长期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国家没有主权,人民没有人权。毛泽东思想中的上述观点,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是通过科学分析和界定当时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从而提出并完成了反抗外来侵略、争取国家主权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这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在自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始终是以为人民谋幸福作为科学分析和界定中国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的奋斗目标。而新中国的建立,则开始了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伟大进程,又为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如何继续为人民谋幸福的重大课题。
三、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中国社会的性质、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根据中国社会性质的这一根本变化,1956年9月27日,党的八大在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明确提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所以,“党和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可以说,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是八大最重要的理论贡献,也成为当时全党全国的共识。
此后,毛泽东也曾经科学分析过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1957年6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根据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讲话修改和补充而成的文章,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在这篇讲话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如果不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毛泽东还指出:“总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当然,在解决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例如,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阐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化了八大政治报告的内容,吸收了党章修改报告和二五计划报告以及大会发言的精华,也为我们现今更好地进行人权事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上引用的毛泽东的论述中,他使用的是“基本矛盾”一词。这是毛泽东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基本矛盾后,认为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也是他对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从哲学理论上的说明和阐发。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对人们从总体上考察社会历史,全面地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线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了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也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历史证明,上述党的八大的论断和毛泽东的观点是正确的,即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出发,科学地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的社会性质,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了正确论断;并且据此规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提出了中国继续前进的目标和方向。这对于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丰富和发展。
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所取得的伟大成就,1982年宪法序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这也是对新中国这一时期维护国家主权、建设人权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充分肯定。
总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正确界定。因为,“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基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接力探索、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人权进步的根本动力,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则是人类社会和人权进步发展的根本原因。
四、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对中国社会所处阶段、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后,如何认识和建设社会主义,成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成立后必须解决的首要基本问题。
1979年10月30日,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中,邓小平就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理论问题中的第一个问题,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他在这里说了很长的一段话,现在不重复。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邓小平的上述讲话,分别涉及新时期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在中文中,“基本”一词有“主要的、根本的”等含义;“主要”一词有在“主要的事物中关系最大、起决定作用的”等含义。所以,“基本”和“主要”的含义相近,并有所重叠。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与基本矛盾是同一的,贯穿于事物发展全过程的始终。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与基本矛盾不完全同一,它可能是基本矛盾中的一个矛盾,也可能是基本矛盾中某几个矛盾的综合。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将随着矛盾运动的发展而变化。所以,根据邓小平的观点,既然主要矛盾在诸种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那就必须从基本矛盾中,找出和抓住主要矛盾,据此提出党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需要完成的根本任务,从而掌握所有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邓小平根据毛泽东思想,提出要对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主要矛盾进行科学分析和界定。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根据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的主要矛盾做了规范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党的十二大虽然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做出论断,但是也提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这与《历史决议》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主要矛盾的表述是完全一致的,即指出了为解决这一矛盾而进行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而且,十二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实际上也就是要进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建设。
从党的《历史决议》首次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后,邓小平就一直强调和重申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我国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但是处于不发达的阶段。1984年6月30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谈话中,他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后来,在1985年6月29日《改革开放是很大的试验》的谈话中,他又指出:“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1987年8月29日,即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在《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的谈话中还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所以,后来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与《历史决议》的表述完全一致。
此前邓小平就一直认为,经济问题是最重要的、最大的问题,现代化建设最根本、最主要的就是经济建设。他甚至在不同场合把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等同看待。例如,早在1980年1月16日,他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所作题为《目前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就指出:“四个现代化,集中起来讲就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行。科学技术主要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在邓小平看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很多,但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所以,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此,邓小平还构想和规划了小康社会的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还始终认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策,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消除两极分化的标准,要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为了检验建设社会主义和小康社会的一切工作是非曲直,早在1979年10月30日,邓小平就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社会领域进行了深化和具体化。他的《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致词》指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1983年1月12日,邓小平在题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谈话中,又提出:“总之,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992年在南方谈话时,邓小平又将这一标准系统化为著名的“三个有利于”,即:“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按照邓小平理论,从根本上说,我国包括人权建设事业在内的一切工作,其是与非、好与坏、对与错,都应当坚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检验标准。所以,不管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出现过多少失误,也不管人们对社会主义有多少不同的理解,它在中国最具吸引力和最显著特征的就是,在实践中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最具生命力的人权价值所在。
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后两句修改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总之,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化对社会主义认识的过程中,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渐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基本路线。按照邓小平理论,中国社会将长期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解决这一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一个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长期社会发展过程。这也是党始终为人民谋幸福的思想深化过程。因为,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力,包括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坚持改革开放,才能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才能逐步改善物质生活和充实精神生活,才能建成人权有保障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
五、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丰富和扩展
在党的十三大重申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之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的报告,一直沿用和重申这一科学界定。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200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世纪之交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又根据科学分析和界定的社会主要矛盾,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和外延,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建设领域,进行了丰富和扩展。
2000年2月25日,江泽民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所以全党同志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努力学习和吸收外国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从而不断创造和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社会全面进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也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2001年12月28日,江泽民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题为《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的讲话中又分析和强调说:“只有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也才能为发展经济、发展先进生产力指引正确的方向,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表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扩展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
根据以上江泽民关于我们党是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论述,我们可以将文化的概念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将文化视为人类在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习惯、规范、制度等在内。这是最广义的文化概念。二是将文化等同于人类在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习惯、规范、制度等。这是包括观念形态和规范形态的文化在内的文化概念。三是将文化视为精神财富的总和,即在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精神文化。这是观念形态的文化概念。四是将文化视为文学艺术,文化与文学艺术并用;或将文化等同于教育,文化与教育并用。这是特定意义上的文化概念。“马克思主义又从社会制约性的角度,把文化看成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表现为观念形态和规范形态的精神产物,而这种精神产物必须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必须借助一定的形式物化、客观化,能够为人们所感知、理解和接受。”也就是说,虽然文化可以是观念形态的,但它却有物质载体。因为文化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它还更现实地存在于物质世界中,包括人们创造精神财富的活动。上述后两种相对狭义的文化概念的共同点在于,把文化限定在人类精神活动的领域,认为文化是包括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道德风俗等观念形态的成果。所以,对于后两种文化概念,可以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的观点,从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区别与联系中来认识,即这两种文化的建设,是与经济、政治的建设并列的。
文明是与文化相近而且有联系的概念。在我国,通常是将文明理解为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所取得的成果。这与上述第一种最广义的文化概念是一致的。同时我们过去长期又将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例如,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这里所说的精神文明与上述第二种包括观念形态和规范形态在内的文化概念是一致的。如果将人类对社会的某些政治改造和社会制度的进步,从上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抽象出来,单独划为一个范畴,可以视为是政治文明。在这一意义上,其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者是并列的。所以宪法序言的修改,提出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总之,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以江泽民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丰富和扩展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和外延。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指导、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振兴中华的重要力量。先进文化在思想道德层面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本质联系,确立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为妥善协调处理人们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增进社会的团结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在当今时代,先进文化发展已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胡锦涛2007年10月15日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同动物群体的根本区别。社会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经济基础。由经济基础产生并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政治、法律、文化等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以及道德、文化、艺术、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所以,也可以将人类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活动、制度、关系等,从广义的社会概念中抽象出去,形成狭义的社会的概念,即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之外的其他领域相互交往、发生关系、进行活动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因此,对社会建设也可以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社会建设,是指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等要素在内的统一体,是范围最宽泛、结构最复杂、内容最繁多的社会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是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相并列的社会建设,它是广义的社会建设的构成部分,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总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根据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构建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救济等广泛的领域。同时,科学发展观还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和建设。所以,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些发展变化,同样也丰富和扩展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内涵和外延,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包括我国人权事业在内各项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
六、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如前所述,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的报告都沿用和重申了十三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表述。其间,曾有人提议修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这个问题一直未有定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调研中,几乎所有的反馈都认为,重新定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但如何定义却意见不一。习近平要求先不要急于下结论,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认真细致思考。有关方面按照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广泛讨论,最终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趋于一致。这一几上几下、科学审慎的认识过程,正是报告起草工作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党内和各方智慧的写照。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对于为什么要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论断,习近平解释说:“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对于这一论断的伟大意义,习近平明确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正是基于上述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大论断,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 第七自然段中,增加和修改了有关生态文明的内容,而且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其关系到我国人民的福祉,关系到我国的长远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利,环境是生态的最主要内容。所谓环境,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定义,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量;既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也包括生活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所以,环境权利也属于人权范围之内。宪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等建设并列,体现我国对生态平衡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的法治应对保障。
宪法序言的上述增加和修改,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由“四位一体”建设,扩展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建设,这不仅是党和国家对于人类文明及其发展的认识更加全面和科学的体现,而且对于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重大作用,也具有人权价值追求的重要意义。同时,宪法将“和谐”作为我国的奋斗目标,这就既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包括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中国。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宪法将“美丽”作为我国的奋斗目标,即建设美丽中国。这就是习近平所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不仅明确了我国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而且丰富了中国梦的人权美好蓝图。
当然,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还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所以,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论断,也可以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来加以解读:报告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一个方面,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化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要求我国人权保障的范围应当更加全面,也为此提出了新的重大艰巨任务。报告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另一个方面,即改变“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化为“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确实是抓住了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所以,我们必须根据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全心全意、竭尽全力地不断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这也就是说,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还要求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继续坚持不懈地为人民谋幸福。
七、结语: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设指引和价值导向
在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全人类共同追求的崇高理想的背景下,科学正确的人权理论是保障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对于如何建设人权更有充分保障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习近平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从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方面,积极主动地回应了这一现实关切。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先,从中国实际出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在发展与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方位推进人权建设。其次,要着力加强人权的立法与司法保障,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再次,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鲜明地展现了中国对待人权问题的立场和原则,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对于人权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蕴含着深厚的人权价值导向。
习近平在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时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奋斗目标。”据此,对于本文上述的回顾和解读,可以简短地进行如下归纳:中国共产党在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重大战略及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都同党对不同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发展阶段和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紧密相关,对于确定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解决所处历史阶段的社会主要问题,实现中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也是党能够取得为人民谋幸福的各项伟大成就的重要原因,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重大成果。所以,我们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朱力宇,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