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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 | 中国新疆妇女解放与现代化发展

2021-08-30 22:41:46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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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将于2021年9月13日-10月8日召开。近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提交书面发言。

中国新疆妇女解放与现代化发展

  近年来,围绕着中国新疆的稳定与发展问题,部分西方国家别有用心地对中国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污蔑和攻击,在损害中国新疆形象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新疆人民的基本权益。这种以“人权”为名,实质“反人权”的行径,冲击和干扰了新疆人民特别是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人权改善和现代化发展进程。

  一、基本诉求

  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新疆妇女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特别是实现现代化发展的诉求。她们希望在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自身的解放和发展,能够享有更为先进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够实现充分的就业和个人发展,能够在家庭和社会中体现更大的价值。

  二、现实障碍

  长期以来,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经济结构较为单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劳动力参与市场的机会较为有限。相当部分的妇女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被束缚于家庭,长期从事农牧业生产劳动,参与现代化进程的机会和能力就更显不足。

  在南疆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化机会和能力的不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阻碍了妇女的解放及发展。由于参与现代化机会和能力的不足,妇女难以摆脱传统观念的制约,其主体意识和独立精神缺失,家庭地位低下,生育率高企。由于参与现代化机会和能力的不足,部分妇女也更容易受到宗教极端思想侵蚀。思想观念上保守滞后,反过来又进一步制约了妇女学习现代文化知识、参与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动力和能力,从而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三、发展路径

  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中国政府正努力实现妇女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使妇女成为发展的主体和受益者。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三个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成为新时期推动包括新疆妇女在内的所有中国妇女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路径。

  这“三个平等”主要通过思想解放、社会发展两个层面来推进。当地政府通过培育现代文化,开展现代教育(正规教育、成人教育)和语言、技能培训,使新疆妇女逐步摆脱传统观念在性别、婚姻、家庭、生育等方面的禁锢,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就业能力。通过产业、就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引进纺织、现代农业、电子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妇女就业创造了更多机会。

  思想解放和社会发展,使新疆妇女不断抛弃被作为“传宗接代的生育者”、“家庭男性的服务者”、“家务活动的重复者”的物化观念,以更强的独立意识,通过全面参与现代化进程,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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