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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 | 以团结和奋斗实现人权

2021-08-30 22:40:55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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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将于2021年9月13日-10月8日召开。近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提交书面发言。

以团结和奋斗实现人权

  2021年,无论对于中国还是对于世界各国而言,都是充满挑战,也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在20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它的100周年华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在人权领域的一个重要努力,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中国在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以后,会进一步地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这也就意味着,小康社会的建成为更加充分有力的保护人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人权会在政府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积极努力之下达到一个更高的保护和实现水平。从人权实现的角度分析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经验:

  第一,一国的人权方向、道路与节奏必须适应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必须符合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思想观念条件。可以想象,如果中国不是在20世纪70年代步入了改革开放的政策环境,而是按照某些西方国家提供或者建议的模式去进行建设,那么中国的经济水平可能难以提升,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也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1978年,中国的贫困人口数量达到7.7亿。在很多地区,吃饱穿暖都是一个被人们关注和忧虑的问题。而到了2020年底,绝对贫困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全部解决。这个成就获得了各国政府和人权专家的肯定,受到了联合国的赞誉。中国把生存权和发展权当成首要人权,积极解决人民生活中最紧迫的需求,最终脱贫攻坚取得成功,有效建成了小康社会,坚实地保护了人权。这个人权进程是中国在人权领域的审慎选择,是按照自身的社会条件选择人权道路的成功证明。

  第二,中国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表明,在人权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具体人权工作在不断改进,而且对人权的认知也在不断升级。20世纪70年代,中国所提出的小康社会目标主要还是一个经济现代化领域的概念。及至20世纪90年代,经过20年的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所以,中国通过对本国情况和世界各国情况的观察,于2002年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的评价指标。此时,经济仍然是基础,但同时加入了政治民主、教育拓展、文化繁荣、环境美好一系列的要求。这样,中国的小康社会就从生存权、发展权延伸到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利、环境权、教育权、文化权、社会权利等一系列权利在内的人权体系,社会建设的要求也更加立体和丰富。正是在这种认知迭代的基础之上,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有了宏远的目标,有了更严格的评价尺度,对于政府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以及民众有了更加明确的任务布置。所以,小康社会的建成见证了中国人权事业的认知升级和实践发展。

  第三,中国小康社会建设的成功再次证明,人权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概念,它需要各个方面的坚持努力。人权显然不是一个只要抱有良好的愿望就一定能够实现的理想。应当把人权的实现看成是一个内容细致而复杂的社会工程,而远远不仅仅是一个崇高而飘渺的概念。中国的小康社会历经40余年社会各个方面的建设,从城市到农村,从政府到普通民众,从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到一线的工作人员,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一些人直接牺牲在扶贫第一线。可以说,小康社会的建成是中国人民用高超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一点一点积累建设成功的。中国人权事业的提升是靠中国的各部门、各领域工作人员辛苦而坚实的努力得到的良好结果。那些期待不劳而获就能够提升本国人权的想法都是简单、幼稚的。那些通过将他国的人权批评得不堪入目,以为由此就显得本国人权很出色的观点更是错误的。人权既不是上帝赐予的,也不是政府不加干预就能实现的。没有奋斗,任何一种权利都难于实现。

  第四,人权的实现依赖于国际合作。人权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在全球化的社会背景下,人权与国际社会的总体改进密不可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人权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只有社会进步到了一定的程度,人们的自我意识才能觉醒,才能认识到人的价值与尊严,才能够不断的为更多的人去争取权利。与此同时,人权又是社会进步的动因。正是因为人们对权利的追求,对于幸福生活的渴望,才推动了更多的人在科学技术经济方面不断深化,不断改进,不断提升,为人们的美好生活奠定各方面的基础。既包括物质基础,也包括技术基础、科学基础,还包括文化艺术基础。因此,没有社会进步,人权就无从谈起。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与改革开放同步,改革解放了中国政府和民众的思想,解放了中国人民蕴含的生产力,开放的国际市场则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可以说,没有中国的对外开放,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就不会如此坚定、如此迅速。同样,小康社会的建成、中国人权水平的普遍提升也必然为世界各国的人权提升提供支持的条件。跨越国界的贸易与投资、文化教育交流、法律制度建设,是全球人权总体提升的重要手段。

  当今,人类社会的进步达到了一个关键的时段。2021年,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不仅新冠疫情没有得到根本的控制,而且经济增长仍然乏力。国际格局也存在着诸多令人忧虑的方面。可以说,当人类进入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之时,我们面临的风险仍然严峻。根据联合国公布的统计数据,很多国家因为新冠疫情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甚至十年的建设成果都直接付诸东流。因此,对于很多国家而言,如何攻克险阻,渡过时艰,是极为关键的问题。当前,不仅人们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受到了很多的威胁,而且人民的基本安全,特别是生命健康安全,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有必要增强团结,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国家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来更有效地利用人类资源,充分维护每个人的基本安全与自由,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努力。在危机情况下,人类社会应当避免国家之间没有必要的冲突,特别是那些彼此攻击、相互倾轧,充分发挥自身的理性,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识,实现更高水平的国际协调,更有效地应对共同的困难。

  人权应当是各国通过团结协作,不断提升人类幸福指数,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建设性工具,而不应当是一个国家或者是一个国家集团去攻击另外一个或一批国家的进攻性工具。只有正面、积极、健康的应用人权,人权才能够真的实现,才能够无愧于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理想和闪着金光的字眼。期待世界各国能够更好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实现人人拥有充分的人权而做出真实有效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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