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人民日报:中国近些年在人权领域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国际社会也很关注,在一个有14亿人口的国家我们能做到这一点,请问这一切在国际上意味着什么?有何世界意义?另外,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能够带来哪些启示?刚才汪院长讲到第四点意义的时候也提到了,请专家再详细地解释一下。谢谢!
汪习根:感谢人民日报记者提的非常好的问题。中国在人权领域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仅仅是对自身人权事业的贡献,也为全球共享人权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如何快速改善人权,特别是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人权,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政府的领导。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十分注重保障人权,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条基本原则写入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发展不是目的,发展的目的是坚持以人为中心,以人民为本。所有发展的成果应该由全体人民共享,重视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实现社会公平,包括起点、过程和终点三个方面的公平。
三是正确处理好人权和发展的关系。在国际社会有一种声音认为先讲人权后讲发展,而中国则是更理性辩证地来处理好人权和发展的关系——通过发展促进人权。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世界范围内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人口比例达到了80%以上,而且现在全世界人口总数70多亿人中有10亿多人是绝对贫困人口。绝对贫困按联合国最新标准是人均每天可支配收入低于1.9美元,在这一标准之下的是绝对贫困人口,现在全世界有10亿多绝对贫困人口。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对贫困者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在增加。因此,以发展促人权就是要解决这样一些绝对贫困、发展不公平、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人权的关键问题。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这是习近平这一系列通俗易懂的论断里面潜藏蕴含的一个基本理论脉络,和国际社会目前流行的基于人权的发展路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看一个著作的出版,还要看它有什么样的创新价值,它的创新价值很大的一方面就是这一点。
四是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只有解决好了衣食住行这样一些最起码的生存问题,才谈得上有人权。而且,人的权利需要在满足了温饱之后还需要不断发展。当然,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重心并不是只保护生存权和发展权而忽视其他权利,还要保护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方面的权利。
五是实现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既强调保护个人的权利,同时也强调保护所有人的权利。在脱贫攻坚、新冠疫情的抗击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各国共同繁荣这些方面中已经证明了它的成功。
(以上内容根据速记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