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西方之间的人权观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10日晚受访时表示,通过对话寻求人权领域最大公约数,对于增强人权互信、加强人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奥地利奥中友好协会主办的“2022·中欧人权研讨会”10日召开,会议在中国武汉和奥地利维也纳分设主会场,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是承办方之一。
在汪习根看来,因制度、国情不同,中西人权观在价值观、关注重点、保障方式等方面,也存在不同。比如,在关注重点方面,西方侧重自由权,中国则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基本人权。
“有差异不是一件坏事,关键是我们如何去看待和处理它。”汪习根表示,中欧人权研讨会搭建了中欧了解彼此人权保护状况的平台,有助于双方在人权观差异下寻找对话和合作的可能,从而取长补短、求同存异。
此次会议主题聚焦“科技与人权”。汪习根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人类共享人权的根本推动力,但科技也是一把双刃剑,为平等权实现、隐私权保护等带来挑战。
处理好科技发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成为当今信息时代各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汪习根建议,要树立“科技向善”理念,强调人权作为核心价值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树立公平、平等观念,防止因科技发展加剧人权不平等性。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对于保障人人共享人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汪习根表示,科技发展存在地区不平等性,国际间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合作,在保护专利权基础上促进技术利益的公平分享。他强调,国际合作要坚持公平、平等原则,有的国家以人权为借口对其他国家科技企业进行打压或制裁,是违反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