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党支部书记 周露露
本届研讨会专家学者的发言和讨论引人深思,给予我极大启发。“数字人权”时代,应该以多元共治为推进治理的重要方向。在本质上,共治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使法律与社会成员在互动中确立的规则形成一套规则体系。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既体现信息公开,又彰显程序公正,代表多元治理理论的民主性和正当性。互联网的平台思维是开放、共享、共赢,用户思维则是在价值链各个环节中都要“以用户为中心”去考虑问题。打通“烟囱数据”,利用大数据提升服务,让公众和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数字服务供给的设计和监管的优化上。从主体、对象、程序三方面实现“数字人权”的制度构建。因此,“数字人权”时代,尽管政府和企业承担的责任具有复杂性和多重性,但规则原则却如“庖丁解牛”一般,为最终责任的落实提供高效便利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