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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道路的理论结晶

2022-06-02 14:46:15来源:中国网作者: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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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以视频方式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时指出:“要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人权。”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人权事业上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追求的崇高目标。2018年,习近平在致信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时首次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一深刻命题。它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思想成果,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基本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创造文明和实现自由的前提条件。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迅速提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人权的认识也不断丰富和深化。1991年《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指出:“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这一论断是在人民的基本温饱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已经得到实现的背景下提出的。尽管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当时中国人民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生存权离不开发展权,只有继续大力发展经济,才能改变中国贫困落后的面貌,才能更加充分地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因此中国又创造性地提出“生存权与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奠定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理论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就要保证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人权理念的又一次升华,同时也是对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精辟概括。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绩来之不易。从2013年起,经过8年持续奋斗,中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至此,中国成为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是人类人权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全世界发展中国家追求生存权与发展权提供了宝贵的中国经验。

  “十三五”时期,中国的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升。国内生产总值从不到70万亿元人民币增加到超过100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稳步迈向高收入经济体行列。截至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189元人民币,如期实现较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超过2300万套;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9.99亿人和13.6亿人,覆盖91%和95%以上的应保人群;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保障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1.2%……这一系列成就无不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注脚,彰显了中国人权保障事业的持续进步,是对“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人权”论断的具体践行。

  无疑,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接受的价值观,但是世界上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不同于西方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抽象的人权观,中国的人权观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不断提炼升华的理论结晶。同时,中国人权观贯穿始终的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的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宗旨原则。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体现了中国在人权发展道路上的独立探索,也必将为人类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中国网评论员 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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