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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内在优势

2022-08-09 15:54:2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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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大·二十题之“中国特色人权事业”】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内在优势

  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的特征概括为六个方面,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一个国家所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是否具有内在优势,关键在于它能否有效平衡人权保障中的各种关系,这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应当与现实可行、个人自由与社会安定、保障手段与保障实效、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法律规范与实际享有、维护多数人权益与保护少数人权益、优先促进与全面保护、国际交流与抵御外来压力、倾听民意与凝聚共识的关系。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在处理这些关系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上的应当”,但并非所有道德上的应当都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如果不考虑现实条件,强行将不具备现实可行性的道德要求予以现实的保障和满足,就会成为脱离实际的“道德理想主义”,不仅会造成与预期相反的结果,而且可能导致人权的灾难。在这方面,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曾有过沉痛的历史教训。因此,人权事业发展必须平衡道德上的应当与现实中的可行,根据现实条件来保障和促进道德要求的实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从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有效地防止了脱离实际的道德理想主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必须也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脱离实际、全盘照搬别国制度模式,不仅会水土不服,而且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这方面的例子很多,要引以为戒。

  自由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的自由选择之间会发生相互冲突,处理不当就会导致社会混乱和失序。例如,美国保障个人的持枪自由,却导致成千上万人死于枪支暴力事件,人民居不得安,夜不能行,失去免于恐惧的自由。美国保障言论自由,但法律却不禁止种族歧视言论,导致种族间的对立和仇恨。因此,有效保障自由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使所有人的自由相互和谐,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安定之间的平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一方面坚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从人民整体利益的角度来协调每个人自由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坚持依法保障人权,以法律来规定个人自由的限度,使得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都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有效促进了保障个人自由与维护社会安定之间的平衡。

  各项具体的人权保障措施是实现人权目标的手段。如果只强调手段的重要性和绝对性,而忽视了其所应当达成的目标和实际效果,那么这种人权保障措施就会徒有其表,甚至可能因使用不当而伤害人权保障的实际目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明确了人权保障的最终目的。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这才是最大的人权。要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将人民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权保障的最终目的,要求各项人权保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能偏离这个总目标,要求根据实际效果来检验人权保障手段的合理性,并根据实践检验结果来对人权保障措施作出适时调整。

  人权保障措施的效果有短期和长期之分。一些保障措施具有短期效果,但是难以持续。而具有长期效果的保障措施往往短期的效果不明显,而需要短期付出的成本又相对较高。缺乏短期效果,难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专注于短期成效,又可能损害长期的保障成效。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注重短期成效与长期成效的平衡。一方面,特别强调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迫切需求,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在短期内可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权保障的成效;另一方面,强调要努力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续,这就要求以制度化的方式将人权保障的成效稳定化、持久化。

  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是人权长期稳定保障的重要制度方式。但法律只能针对普遍存在且具有同质性的人权问题进行规范,很多具体的、特殊的人权问题仅靠法律是无法充分解决的。西方国家奉行法律中心主义,将是否写入法律作为人权保障的核心指标,却往往忽视其他人权政策的促进作用。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将人权法治保障和政策保障有机结合。一方面强调人权法治保障的重要性,要求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又强调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使人民真正实际享受到人权。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策措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就业优先的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使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开展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权的法治保障与政策促进相结合,使得中国人权保障呈现出“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特点。

  尽管人权是所有人的权利,但是由于每个个体在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对人权保障的需求既存在共同点,也存在一定差别。如何满足社会不同方面对人权的不同需求,是人权保障必须解决的问题。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一方面强调,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要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反对和坚决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另一方面,强调保障所有人平等共享人权,完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强调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特殊保护。当前,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加起来有几亿人。这些都是特别需要关爱的群体。对各类困难群众,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人权包含诸多权利。虽然《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提出“国际社会必须用同样重视的眼光,以公平、平等的态度全面地对待人权”,但在制定和实施人权发展战略时,如果齐头并进,缺乏重点,就无法集中力量解决人权保障面临的最紧迫和最关键的问题;而单兵推进,则有可能顾此失彼,破坏人权间的相互依存和内在的相互联系。因此,推进人权事业发展必须解决优先促进和全面保护之间的协调问题。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较好地解决了这一协调问题。一方面,考虑到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中国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贫困、保障民生,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同时,“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发展促人权,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另一方面,协调推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人权内涵是全面的、丰富的,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统筹兼顾各类人权, 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

  人权保障需要适宜的国际环境,以便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但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一些西方国家不仅将本土的人权模式作为普遍真理强加给其他国家,而且将人权政治化,把人权作为干涉他国内政、实现全球霸权的工具,迫使其他国家屈从于其霸权。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一是主张文明之间要对话,不要排斥;要交流,不要取代。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二是不受外来压力胁迫,坚决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处理国际争端,坚决反对打着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等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人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三是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中国积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事业发展不仅需要平衡上述各种关系,而且需要克服各种阻力。从各国人权发展实践来看,这些阻力过去更多来自长期的文化传统、固化的社会关系、与经济基础不相匹配的政治制度,而现在则更多来自垄断资本集团、既得利益群体、竞争权力的党派、被操控的盲从之众。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人们在人权问题上的认识和主张趋于极化并反复无常。美国近年来围绕女性堕胎权、枪支管控、边境移民、疫情管控等问题出现的舆情极化和政策反复,就是典型的例证。它对持续稳定地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效地破解了这一困境。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中国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凝聚共识、明确目标、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上述内在优势,确保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目标明确、循序渐进、协调平衡、行稳致远,有效克服了来自市场的、文化的、社会的、政治的阻力以及各种外来压力,使人民真正感受到了人权保障的实际效果。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人权实践弘扬和丰富全人类共同价值研究”(项目批准号:22ZDA127)】

  (作者系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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