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人权发展”云上边会9月29日举行。 吕妍 摄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人权发展”云上边会9月29日在山东济南举行。中外专家聚焦人权发展,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建言献策。 “如何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下促进人权发展是近年来中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在致辞中表示,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关注人权理论前沿问题,以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主题,举办了多场高端讲坛,推动中国人权研究和学术交流。该中心也会进一步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在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维护发展中国家的人权和发展权,各国之间的互联互通非常重要。”印度新综合公立大学助理教授Saikat Bhattacharya表示,各个国家人民之间应该加强联系,通过共同的合作实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各国生态的治理。中国在减贫的过程中,不仅保证了中国民众的人权,也反应出中国的智慧,为世界提供可借鉴的中国方案。 吉林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教授刘雪斌表示,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中国的发展权保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全球发展权保障提供了新的参考。创新为发展权保障提供了动力,协调是发展权保障的内在要求,绿色是发展权保障的永续条件,开放是发展权保障的必由之路,共享是发展权保障的价值追求。 “能源转型是应对气候危机的重中之重,但它对工作权、生活水准权、受教育权等人权带来严峻挑战。”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标表示,国家推动能源转型时应将人权保障作为底线伦理,积极履行人权的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中国实现“双碳”目标以及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转型的承诺也充分体现了大国担当,对全球人权保障事业意义深远。 西南政法大学讲师李娟表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环境人权保护内涵,体现了环境正义价值诉求,体现了可持续、包容性发展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弘扬了中国传统生态文明思想与生态智慧。与此同时,中国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为保护环境人权做出了突出贡献。 “人权发展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在闭幕发言中表示,山东大学法学院与人权研究中心会继续加强人权研究与人权交流,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权学科,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人权法学人才,积极抢占国际人权舞台的话语高地。 据悉,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