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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中国式现代化为新疆人权事业发展开辟广阔前景

2022-12-24 16:41:52来源: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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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新疆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理论研讨会暨故事分享会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鲁广锦出席会议并发言,以下为发言全文。

中国式现代化为新疆人权事业发展开辟广阔前景

鲁广锦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的世界性潮流,代表着人类文明进步迈向,为各国人权所共同追求。人是现代化的中心,现代化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关于人的更好发展和更加全面发展的问题。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自然也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深刻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为我国现代化事业作出战略定位、指明发展方向。中国式现代化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正是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从人权的视角观察和认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无不体现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蕴含着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幸福权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等基本人权精神,是一个完整的具有中国人权发展特色的权利谱系。促进人人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价值追求。

  走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道路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战略部署,旨在更好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总目标,为新疆现代化建设定下了基调;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展新疆人权事业,我们应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当代中国人权观,坚持从新疆发展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新疆各项人权事业的保障水平、发展水平。

  一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中国式现代化人权观的核心要义。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努力使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并且强调“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式现代化特别强调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强调发展人权事业要从国情和人民实际需要出发。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

  二是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努力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权观上的一大创新,既符合人权文明的发展规律,又契合中国人权的发展实际。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发展是实现人权的根本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巨大规模的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发展中国人权事业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牢牢抓住经济发展这个牛鼻子不放松,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很好地解决了以发展推动发展权实现这一关键问题,走出来了“发展型人权进路”。

  三是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法治是人权的最有效保障。在人权中,公民权利是指一国公民在该国宪法、法律上所拥有的为政府所保障的权利。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基本人权。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人民各项合法权益。我们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将人民权利得到切实有效保障作为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标。我们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保障人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切人权均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联合。”当代中国人权是一个权利谱系,既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又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还包括和平权、环境权等。中国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同时又在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各项人权协调发展、全面发展,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为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创造条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擘画的理想蓝图,也是实现充分人权的最高理念和境界。中国式现代化是坚持促进物的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为的是不断向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目标迈进。

  五是注重人权文化建设,提升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努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如公安、法院、检察、民政、社保、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加强高校人权研究基地建设、人权学科建设和人权学术研究,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有效开展涉新疆人权舆论斗争,积极主动发声,提升新疆人权话语权。

  中国式现代化为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在未来的岁月里,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和拓展,随着日益接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到来,新疆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大幅提升,必将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新疆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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