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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 | 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

2023-03-13 09:58:24来源:中国人权网作者: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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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9日在日内瓦举办“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实践”主题边会。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院副院长、历史学博士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在边会上发言。

马合木提·阿布都外力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院副院长、历史学博士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中,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了悠久历史、灿烂文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迁徙聚居生活的地方,也是多种文化交流交融的舞台。在历史长河中,新疆各民族文化扎根中华文明沃土,既推动了各民族文化发展,也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与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各民族文化现代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在不同文化交流互鉴中,增强文化自信。

  一、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中华文化因环境多样性而呈现丰富多元形态。各民族文化在中华大地上交流交融,形成气象恢宏的中华文化。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财富,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做出了贡献。

  新疆地区历来多种文化并存。中国的历史演进,决定了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的基本特征。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绿洲农耕与草原游牧文化的相得益彰,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族群交流互补、迁徙汇聚,开创了多种文化并存的生动局面。

  新疆地区陆续发现大约20种语言文字。时至今日,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印欧语系诸语言仍在新疆存在。生活中各民族语言兼用是新疆文化的传统特征。新疆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同语言的互借互用成为普遍现象。新疆克孜尔千佛洞、柏孜克里克石窟、北庭故城等融合了汉、回鹘、吐蕃以及新疆古代居民的多种文化元素,是古代中国文化艺术的典范。

  历史上新疆是中华文明向西开放的门户和中介。丝绸之路的畅通开启了东西方文化交流交融的新篇章。丝绸之路繁盛时期,中国的造纸术、桑蚕丝织等先进技术通过新疆西传,对世界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佛教、摩尼教、景教沿着丝绸之路传播到新疆,和当时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当地流传。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情况从未发生改变。新疆的文化景观始终是多种文化并存、多元文化交流。

  各民族文化长期交流交融。中华文化是凝聚各民族的精神纽带。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始终贯穿于中华文化形成、发展的全过程。受中原文化影响,新疆地区的蚕桑技术与丝绸织造取得了相当成就;最初形成于漠北时期的回鹘文化,深受我国北方游牧文化、中原文化以及佛教、摩尼教等影响。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各民族互学互鉴,涌现出一批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史学家、农学家、翻译家等,助推新疆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怀抱中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疆各民族文化进入新的繁荣发展时期,《我们的祖国是花园》《我们新疆好地方》等经典歌曲传唱大江南北;《冰山上的来客》《库尔班大叔上北京》等优秀电影在全国家喻户晓,成为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

  二、各民族语言文字广泛使用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鲜明标志。新疆是多语言、多文字地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繁荣发展新疆各民族文化的历史经验。中国政府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

  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目前,新疆各民族主要使用10种语言和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重要会议,提供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稿和同声传译。新疆本级和各自治州、自治县机关执行公务时,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各民族成员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选举或诉讼。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课程设置和各类招生考试中均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每年一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疆使用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5种文字试卷。多语言、多文种的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是新疆的一大特色。新疆使用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6种语言文字出版报纸、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新疆电视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4种语言电视节目,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5种语言广播节目,《新疆日报》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

  三、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成就

  新疆文化遗产丰富。中央政府和新疆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新疆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新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确立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历史文化名村4个、历史文化街区2个、中国传统村落17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2个。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高昌故城遗址、北庭故城遗址、惠远新老古城遗址等一大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保护,抢救性保护修复3000余件珍贵文物。

  考古发掘成果中外瞩目。截至2017年,新疆民丰尼雅遗址、尉犁营盘墓地、若羌小河墓地、库车友谊路晋十六国砖室墓、巴里坤东黑沟遗址、吉木乃通天洞遗址等8项考古发掘项目先后被列入当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出土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锦护臂、“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锦被等国宝级文物。

  中国政府支持新疆以汉文和维吾尔文翻译、整理、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词典》等古籍。组织古籍专家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咨询服务,邀请国内外古籍保护工作者、研究者和管理者交流研讨。2011年,国家文化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域遗珍——新疆历史文献暨古籍保护成果展”,其中孤本古籍超过半数,受到社会各界称赞。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维吾尔族麦西热甫分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分别有83项、294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有112位、403位。

  总之,中华文化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传承和发展的,是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事实证明,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始终是新疆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也是新疆各民族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摄影:连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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