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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安斌:保护全球南方数字人权,中国为何“大有可为”?

2023-06-15 11:08:33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徐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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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保护全球南方数字人权,中国为何“大有可为”?——专访清华大学伊斯雷尔·爱泼斯坦对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史安斌

  在21世纪初互联网兴起之时,赛博空间被塑造为一种“彼岸”式的乌托邦,成为能够消弭各种摩擦与冲突、去中心化的“大同世界”。但近年来,随着一些互联网巨头涉嫌非法收集用户数据的丑闻相继曝光,加上与新冠疫情相伴而生的“信疫”困境,诸多现实挑战使人们愈发关注数字环境的安全问题。

  数字人权保护何以迫切?全球南方国家的数字人权保护境况如何?作为全球数字治理的关键一员,中国如何发挥作用?近日,清华大学伊斯雷尔·爱泼斯坦对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史安斌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表示,中国应引领构建数字人权保护的南南合作路径,以祛魅全球北方主导的“互联网自由”神话作为起点,构建个体人权观与集体人权观统一的全球南方数字人权观倡议,以南南合作的路径推动数字人权的包容合作实践,以期全球普惠的最终实现。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何为“数字人权”?个体的数字人权面临哪些威胁?

  史安斌:人权的宗旨,是将个体从统摄性的强大力量中解放出来,从而保障个体的福祉与尊严。数字时代的来临为人权概念的解释力构成了新的拓展。在联合国近年来发布的一系列关于数字人权的决议中,联合国大会及人权理事会都明确了人权保护的“规范性等同”原则,即人们在“线下”拥有的人权在“线上”网络空间中也应当得到保护。因此,智媒时代保障用户的数字人权意味着其免受互联网公司利用“黑箱”算法、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信息收集及自动化决策中造成的根本性侵害,在政策话语和学术研究层面,突出表现为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与平等权。

  随着互联网技术深度嵌入人类社会生活,个体的“隐私权”成为受到根本性挑战的一项基本权利。数字时代隐私保护的范围不仅包括信息的内容,还包括用户的“元数据”。2018年曝光的“脸书用户数据门”,使得公众首次直观地感受到数字空间中的隐私泄露危机。然而时至今日,大多数国家因立法意愿、执法力度或监管资源只能提供极其有限的隐私保护。互联网企业以“个人信息匿名”与“知情同意”为由,将部分隐私保护责任转移至用户自身。但问题是,用户是否真的被赋予了“选择权”,他们能否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知情权”,以及在知情同意后能否真正获得在线隐私的保护,种种疑问依旧悬而未决。

  另一项由于数字技术兴起而变得异常“脆弱”的基本权利是平等权。互联网算法会因人为造成、数据驱动或机器的自我学习“复刻”——甚至会放大或强化——潜在的文化与制度偏见,形成对特定群体的、系统的、可重复的不公正对待,这种“自动化歧视”对平等权构成了新的挑战。

  中新社记者:当下,全球南方国家的数字人权保护境况如何?

  史安斌: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人权保护的困局不仅限于人权在数字时代的“新型拓展形式”,更在于信息传播权力架构的改变。

  具体而言,以硅谷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所掌握的平台中介性权力打破了“公权力”与“私权利”这一前互联网时代的“二元对立定式”,重新构成了“公权力-私权力-私权利”三角联动范式。同时,全球南方国家用户所使用的主要数字平台系统绝大多数并非本土所有,特别是在“行业自律”理念的主导下,不管是在数字经济的监管上,还是在公共信息平台的维护上,政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通过传统意义上的监管机制,对跨国互联网商业机构进行问责,国家自主性在信息资本主义“无限”扩张的全球背景下逐渐遭到消解。

  一方面,全球南方国家难以在平台资本主义体系中构建“治理自主性”。时至今日,以MAGAM(现更名为“元”的“脸书”、苹果、谷歌、亚马逊、微软)为首的硅谷巨头形成全球垄断之势,成了大多数国家数字公共空间的规则制定者及管理者。在巴西、智利等南美国家,跨国社交媒体平台干预选举甚至引发骚乱的例子层出不穷。在数字技术的迅猛变革与相关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映衬之下,政府立法程序则显得过于缓慢。

  另一方面,全球南方作为信息科技的“后发国家”更是难以构建“技术自主性”。自互联网技术诞生伊始,美国便倚仗于其先发优势牢牢把握着数字科技几近所有细分行业的主导权。而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其不仅面临着智力资源贫瘠的局限,同时还受制于资本资源的匮乏。

  同时,根深蒂固的“数字鸿沟”加剧了后发国家的“技术自主”困境。首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距今已有21年,尽管全球接入互联网的人数明显上升,却仍有27亿人“完全离线”,绝大多数集中于南方国家。当美国国家互联网接入率接近95%的“普遍使用”目标时,非洲仅为40%。

  中新社记者:以ChatGPT为代表的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会给全球南方国家带来哪些新的挑战?

  史安斌:首先,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进一步加剧了全球传播秩序的不平等。从公测用户的多次检验来看,ChatGPT在国际政治议题中彰显了强烈的“盎格鲁—撒克逊”意识形态。究其原因,这种“西方中心主义”源自本就失衡的原始训练语料。据OpenAI发布的报告,其在对底层语言模型进行预训练时选择的数据集中,英文语料占据了总量的93%,而包括中文在内的全球南方国家语言的信息很大程度上被无视,致使ChatGPT成为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再生产”工具。

  因此,AIGC的知识生产实则蕴含着高度的不平等性,迫使全球南方国家再度陷入“无法表述自己”而“只能被人表述”的局面。甚至,由于ChatGPT只提供信息结果而非搜索网络,合理地“隐藏”了信源,使得受众不仅无从通过信源的可信度与偏向性,对文本信息进行自主评估,更在简化和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左右了公众理解信息和知识的方式。

  其次,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浪潮使得生产看似专业的信息变得前所未有的容易,但也使得识别误讯、谬讯等问题信息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困难。

  从国际传播的视角而言,此类生成技术可以使谬讯传播者以极低的金钱、时间、知识成本编造大规模的虚假信息,形成极具说服力的传播效果,引发信息失序的困局。然而,OpenAI所提供的防范措施极为有限。虽然科技行业尚未准备好应对方案,但硅谷各大巨头仍迫于市场竞争压力相继推出尚未成熟的ChatGPT竞品,全然不顾这些匆忙面世的人工智能文本生成应用将会持续不断地传播虚假信息。

  中新社记者:对于全球南方的数字人权保护困局,中国作为数字主权理念的“先行者”,应如何发挥作用?

  史安斌:中国作为全球数字治理的关键一员,应引领构建数字人权保护的南南合作路径。

  其一,要祛魅全球北方主导的“互联网自由”神话。无论是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极力鼓吹的“美式互联网价值观”,还是2022年4月设立的“网络空间与数字政策局”,都标志着美国将继续通过营造数字空间的“无国界”幻觉,进而合法化其地缘政治目的,即美国政府在全球信息流动中占据着支配性的权力地位,保持“世界创新领导者”和“标准制定者”的地位,并借此在数字空间打着“创新”旗号继续散布所谓“普世价值”。

  随着科技巨头私权力与公共利益的根本性矛盾逐渐浮出水面,世界各国对用户隐私、行业垄断、问题信息等数字困境的忧虑取代了互联网狂热情绪,形成“技术后冲”(Techlash)思潮。 ChatGPT的横空出世更是凸显了人工智能应用所可能引发的数字人权问题,OpenAI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也主动表示希望政府发挥监管作用,以上种种都标志着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主导的行业自治政策叙事已然无法满足当前的治理需要,而中国长期以来更为审慎的政策态度、政府主导的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能够形成充分、有效的监管机制。当国家监管已然成为互联网治理的世界趋势,我们更应抓住机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贡献中国智慧。

  其二,要构建个体人权观与集体人权观统一的全球南方数字人权倡议。如今,全球北方主导的数字人权保护研究与实践带有鲜明“西方中心论”色彩,诉诸个人权利保护,未能超越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边界。然而,在人权保护的实践中,个人与集体休戚相关,命运相连。数字人权话语与实践应进一步将数字主权作为集体人权概念纳入框架,并以此作为数字治理讨论的新起点,审慎权衡互联网的全球性与民族国家监管模式之间的“张力”。这一理念得以指引我们不再局限于去政治化、抽象化的“个体数字权利保护”,而是纳入个体与集体交织的现代政治生态,更为深刻地理解全球南方情境下数字人权保护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其三,要推动“共同善”的南南数字合作。置身于数字治理的关键时期,全球南方国家应延续南南合作精神,以彼此作为参考,通过全球南方国家的互通互鉴,深化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激发内在的创新力。中国作为数字主权理念的“先行者”,通过多次实践将政府治理引入到数字领域中,从而保障本国公民的各项权利。同时,随着数字鸿沟日益扩大,全球南方国家实现数字普惠的需求迫在眉睫,数字人权的南南合作应继续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在建设宽带等传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同时,打造技术创新、功能复合的内容生产式人工智能产品和互联网平台这类新型基础设施,纠偏“西方中心主义”的国际话语生态,突围信息资本主义铸造的“人权困境”,从根本上保障全球南方国家的数字人权。(完)

  受访者简介:

  史安斌,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伊斯雷尔·爱泼斯坦对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苏世民学院全球传媒与中国研究双聘教授。研究方向包括全球传播、公共外交、跨文化传播、政治传播。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万人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首批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新闻传播、跨文化传播、危机传播等,发表China’s Media Go Global、《危机传播与新闻发布:理论·机制·实务》《全媒体时代的新闻发布与媒体关系管理》《全球传播与新闻教育的未来》等六部中英文专(编)著以及中英文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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