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15日,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办。图为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专家,毛里求斯人权领域专家阿斯拉夫·阿利·考耐作大会发言。摄影:栾海军
全球人权治理亟需更多国际合作
阿斯拉夫·阿利·考耐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专家,毛里求斯人权领域专家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世界人权进程中重要的里程碑,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规范性文件。《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其中规定的权利都被载入官方文件。人权具有普遍性、不可分割性和关联性。在支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支持发展权。发展权应该具有普遍性,不能够被否认或分割。因此,以人为本一直都是一个核心的目标,这是发展的重中之重。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旨在全球层面落实人权。在《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之际,我们应重新审视当今局势,考虑和讨论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之后,我们取得了很多成就,也仍然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包括一些数字平台上的危险、虚假信息,仇恨言论,以及新技术如人工智能。我们需要认真考虑这些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如气候变化以及环境方面的威胁。一些世界范围内存在的系统性的侵犯人权的行为,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及相关人权标准,如种族歧视等。以上风险使得部分弱势群体频繁遭受伤害,如妇女遭受性暴力,流离失所者、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不同程度受到伤害。此外,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也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包括种族仇恨、恐怖主义、极端贫困、人口失踪等,这些问题在疫情期间尤为明显。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每个国家都有义务提供有效的措施对侵犯人权的情况进行补救,因此可以在国际层面开展更多合作,总体原则和目标是在国际和国家层面实现公平正义。实现公平的关键是消除歧视及不平等,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已经对这些权利主体的类别进行了划分,但除此之外,还应该包括被边缘化和脆弱化的主体。其中包括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被排除在社会之外的人。
为了履行义务并确保能保护和推动人权,各国都需要制定一个行动计划来真正履行《世界人权宣言》当中载明的各项人权,实现对现有资源利用最大化,包括居住权、食物权、教育权、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权利。其次,各国都需要定期审议来加强自身机制和法律等方面的建设,从而更好地保护人权。而且任何人权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这对制定法律并且将相应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提出了要求,即在推动法治的同时,在司法独立的基础上保护人权。此外,还应设立一个合理的培训和教育机制来帮助人们意识到人权的重要性。此外,为切实执行国家的人权政策和行动计划,还需要非政府组织与公共媒体的共同参与。
全球合作对推动和保护人权至关重要。气候变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这需要国际社会采取行动来共同推动人权的发展。当前,国际政治局势紧张,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受到影响。我们迫切需要在国际层面采取联合行动去落实人权的基本原则和宗旨,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国际层面应对这些挑战。
从国家层面而言,国家需要加强并且制定相应的战略、政策,本着对话、合作和相互尊重的原则,与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落实人权标准。人权标准对于全球人权治理至关重要。国家须要求现有的人权机构严格落实文件中的人权标准,包括人权理念、人权公约和议定书。除此之外,国家还需将这些人权标准纳入法律和政策中。我们需要有充分的报告和充足的资金,以敦促签署联合国相关法律文件的各成员国充分履行职能,同时还需要将资源最大化以增强全球人权治理和落实工作的能力。
毫无疑问,《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年后的今天,全球人权治理成效显著,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唯有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双管齐下,采取措施,才能实现人权发展的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