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30年前,冷战的阴霾刚刚散去,世界面临剧烈变化和挑战,广大发展中国家迫切希望通过合作,消除国际人权活动中的对抗。《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诞生,强调各国应在平等、团结和相互尊重基础上,通过对话与合作谋求人权领域的共同进步,反映了时代的呼声,成为世界人权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6月14日,在《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在致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的贺信中,系统阐述了加强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主张、中国方案,强调“以合作推进人权”。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各国应当同舟共济,坚持“拉手”而不是“松手”、“拆墙”而不是“筑墙”。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这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开展人权对话与合作的牢固基石。在人类文明百花园中,各国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发展道路各异。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全人类共同价值凝练概括了全人类的基本价值共识,勾画出超越差异分歧的价值同心圆,凸显出各国人民企盼美好生活的最大公约数,成为人权理念和规范的价值支撑。当前,全球人权治理正面临严峻挑战,人权可持续发展和进步如何实现,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命运与福祉如何保障,始终是世界性难题,而开展积极、有效、具有建设性的交流与合作,才是应对难题的不二选择。
没有对话,任何国际人权合作都无从谈起;而没有发展,一切人权保障也难以为继。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办好自己的事情,是我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最大底气。我国一向奉行“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通过夯实发展基础来真真切切地关心和促进人权。人权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且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等等。事实证明,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可以说,我国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正能量,为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立己达人,心怀天下。在坚持互利共赢推动全球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我国是倡导者,更是行动派。从应对气候变化到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从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更好发展到促进国际反恐合作,我们不断拆藩篱、除壁垒,让世界共享发展机遇;从非洲到拉美,从欧洲到中东,“一带一路”倡议打破山海阻隔,联结全球市场……作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我国一直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以“计利当计天下利”的情怀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单独成章,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工作、开展建设性人权对话与合作等内容被写入其中;积极履行联合国人权条约报告义务,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着力推动国际人权规则和机制发展,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国际人权合作“朋友圈”。这些行动,展示了我国为促进全球人权发展所作的不懈努力,绘就出一幅与世界深度交融、互利共赢的生动图景。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当今世界,合作共赢的大潮浩浩荡荡。一个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中国,将继续秉承《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对话与合作精神,与世界各国携手前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