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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 | 新时代中国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实践与经验

2023-06-30 17:49:23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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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于6月19日至7月14日在日内瓦召开。会前,中国人权研究会向大会提交5篇书面发言,主题涉及新时代中国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实践与经验、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成效、从多方面看当今西藏宗教发展现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现代化发展、合作打击恐怖主义是对人权的最好保障等。从今天开始,将逐篇登载发言,以飨读者。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妇女权益保障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制定了蓝图。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指明方向。长期以来,中国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妇女权益的制度保障,持续促进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人权道路促进男女平等与保障妇女权益的实践优势。

  一、立法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

  中国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支撑。如《宪法》《民法典》《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益。此外,中国制定了专门保障妇女权益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法律法规层面为妇女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持续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促进中国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中国强调应结合妇女自身特点,在医疗保健和健康检查、公共设施配建、生育服务保障、预防和处置性骚扰、参与决策和管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等诸多方面,根据妇女特点提供保护措施。

  一是,满足妇女生育方面的特殊需求。2021年起,中国进一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为满足哺乳期女性的特殊需求,明确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二是,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国在基础教育领域基本消除了性别差距,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学龄男童净入学率均达到99.9%。三是,增强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障。2023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并建立就业歧视联合讨论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四是,鼓励支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比如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促进女性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五是,推动妇女走向共同富裕。中国积极致力于贫困妇女脱贫发展,在中国近1亿农村脱贫人口中,妇女约占一半,促进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六是,激发在科技创新中的女性力量。

  2021年中国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为女性科技人才创造更好的环境。2021年,中国是全球国际专利(PCT)女性申请人的最大来源地。2022年,中国女性发明者所占比例为24%,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三、中国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挑战与建议

  第一,在教育方面,中国女性教育取得巨大成效,但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与权利仍需重点保障。第二,在生育权与工作权方面,中国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帮助生育女性平衡家庭与工作,但当前婴幼儿托育服务,尚不能满足大多数女性就业与生育的需求,应加速提升托育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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