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今天继续登载与会专家的边会发言,以飨读者。
从发展权保障看中阿合作新篇章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
哈冠群
作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世界人权大会于1993年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阐明发展权是一项普遍且不可剥夺的人权,强调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回顾过往三十年发展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实践,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人权保障的新道路,反映出发展权在国际人权舞台上的地位在日益扩大和巩固。与此同时,中国践行发展权的巨大成就,并非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情况,其中尤以中东地区部分阿拉伯国家的发展权缺失最具代表性。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实施人权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的特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因此,中东人权状况的评判标准必须基于中东地区的发展轨迹与基本特征,而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是评判当前中东地区阿拉伯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前提。谈及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评判,“发展权”无疑是最符合发展中国家客观诉求的人权理念。这是因为冷战时期发展权概念的确立过程,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寻求更好发展的过程,一方面战后发展中国家步履维艰的发展历程塑造了发展权的时代性,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倡导下的国际经济秩序改革定义了发展权的指向性。
不同于前两代人权,发展权赋予人权以动态发展的观念,关注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在质与量的全面提升,强调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以此作为评判,回望过去三十年,广大中东国家在发展权层面陷入失序的困境。在生命权方面,2003年至2021年,约有20.9万伊拉克平民死于战争和暴力冲突之中;外部的军事介入已造成叙利亚至少35万人失去生命;在经济权利方面,当前伊拉克的人均年收入无法达到1990年的水平(7050美元);外部经济制裁导致伊朗蒙受20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利比亚因制裁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330亿美元。在政治权利方面,伊拉克、叙利亚、利比亚等国遭遇外部国家的“强制改造”,导致这些国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被打破,社会团结和国家凝聚力被摧毁。在健康权方面,伊战后约2万名伊拉克医生逃离,大量医疗设施在战火中被毁。在受教育权方面,当前约320万伊拉克适龄儿童失学,约5300所学校遭到严重破坏或被改造成避难所。
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实现充分的发展权,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2022年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上,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陈旭大使指出,当前形势下,发展中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国际社会应重温《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积极推动全球发展事业,切实保障人民的发展权。
在此背景下,中阿合作的新进展彰显出发展权保障的新视野。2022年12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阿拉伯六国领导人在沙特首都利雅得成功召开首届中海峰会后,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其中在能源、金融投资、创新科技、航天、语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可谓捷报频传。这些成果的取得,充分说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有关合作举措契合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各自发展需要,符合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关系发展潮流,有利于中国同阿拉伯国家进一步发挥互补优势、激发合作潜能,在各个领域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阿拉伯国家同中国携手推进落实首届中海峰会成果,也体现了这些国家对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的支持,成为践行全球发展倡议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