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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瑞君:秉承《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健康发展

2023-09-11 16:37:56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戴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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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30周年。今年6月,中国主办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以“平等、合作、发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主题,共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健康发展之策,为世界各国民主参与、共商人权保障之道搭建平台。习近平主席向论坛致贺信提出,我们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这既是对中国行之有效的人权保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破解当下全球人权治理困局的可行建议,与《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高度契合,为全球人权治理健康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

  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治理赤字凸显。一方面,地区冲突、军备竞赛、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危机、全球贫困等带来的人权挑战更为突出;另一方面,南北差距、国与国之间地位不平等、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没有改变,霸权主义、单边主义横行,对全球人权治理造成极大冲击。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诞生于冷战结束之际,建立在总结反思联合国成立近50年全球人权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提出所有人权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提出发展权是基本人权,提出以合作、发展促进人权等全球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这些论述是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模式、路径和方法的有益探索,对扭转当下全球人权治理乱局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球人权治理要求均衡保障各项人权

  人权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自决权等集体权利。所有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出身等,平等享有所有人权;为此目的,需要特别采取措施,关注少数人、贫困人口、难民、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75年前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包含广泛的公民及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设定了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此为基础形成的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体系确立了人权保障的国际标准。

  在人权标准问题上,常以“人权教师爷”自居的美国表现出一种唯我独尊的傲慢,始终对国际人权条约所体现的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持排斥态度。美国至今不认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属于基本人权;不批准保障儿童权利、妇女权利、残疾人权利的国际公约;对仅批准的三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提出保留,以保持其国内法的优先性。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开宗明义地指出,一切人权均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国际社会必须站在同样的地位上,用同样重视的眼光,以公平、平等的态度全面看待人权。因此,美国片面强调自由权,片面主张政府不作为不干涉,忽视甚至否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人权属性,怠于承担政府保障人权的积极义务,违背了国际人权法。

  全球人权治理反对集团对抗

  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重申,“加强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对于充分实现联合国的宗旨至关重要”;而“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必须按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国际合作的宗旨”。

  全球人权治理应坚持民主、平等的基本原则及对话、合作的工作方式。2006年联合国成立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建立普遍定期审议制度,志在一扫以往联合国人权论坛沦为美西方操控的“政治角斗场”的乌烟瘴气,回归联合国在人权问题上“促成国际合作”的初心使命。但是近年来这一机制再次面临被美西方国家操纵的局面,成为散布虚假信息、进行集团对抗、实施政治打压的场所。美西方国家热衷在国际场合点名羞辱其他国家,为达政治目的甚至不惜编造罪名,把人权议题工具化、政治化、意识形态化,阻碍对真正的全球人权问题的有效讨论,使得全球人权治理开历史倒车。

  有鉴于此,《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呼吁在当下仍然适用:更努力、持续地从事国际合作和团结,才能使人权事业取得实际进展。

  全球人权治理排斥单边制裁

  “单边主义”是摆在全球人权治理面前的突出问题,而美国是人权治理单边主义的始作俑者。自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通过修改《对外援助法》,明确把推行美国人权观与获得援助挂钩。与此同时,美国开始以“世界人权警察”的姿态发表国别人权报告,审查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以他国存在人权问题相要挟,对其他国家的个人、企业、实体乃至整个产业实施制裁,实现其政治要价。近年,为达到遏制、围堵中国的目的,美国国会密集通过所谓《2018对等进入西藏法》《2019香港人权民主法》《香港自治法》《2020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等多部涉华法律,以“人权”问题为幌子对中国实施制裁,纠集其盟友共同抵制中国企业和产品,企图将中国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排除出去。

  美国及其盟友以人权为借口恣意实施单边制裁,违反国际法,严重阻碍相关国家发展,侵犯别国国民人权,扰乱国际贸易秩序。这种在联合国主导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之外自立规则、单搞一套的做法,是对全球治理和多边主义的公然破坏。

  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明确指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进程应当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推动。会议“呼吁各国避免采取不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为各国间贸易制造障碍,妨碍充分实现《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文书所列人权,特别是人人享有对其健康和福利而言所需的生活水平包括粮食和医疗保健及必要社会服务的权利的单方面措施”。当前,针对美国及其盟友滥施制裁的问题,联合国“单方面强制性措施对享受人权的不良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阿莱娜·窦汗指出,单边制裁对人权产生有害影响。“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通过对与受制裁方开展业务的主体处以罚款和二级制裁来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制裁。”窦汗指出,二级制裁或威胁实施二级制裁以及采取民事和刑事处罚是非法的。

  全球人权治理呼吁以合作发展促进人权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承认,极端贫穷的广泛存在妨碍人权的充分和有效享受;立即减轻和最终消除贫穷仍然必须是国际社会的高度优先事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确立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目标。中国率先履行可持续发展议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数亿人摆脱贫困,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70%。

  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重申发展权利是一项普遍的、不可分割的权利,也是基本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将“合作、发展和加强人权”作为行动纲领的一个部分,指出“各国应相互合作,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障碍”;强调人是发展的中心主体。

  发展是享有人权的基础。没有发展就没有和平,繁荣更无从谈起。2021年,中国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倡导各国充分发挥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动实现包容普惠发展,着力解决国家间和国家内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多边主义,支持联合国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中国的主张和倡议与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的精神一脉相承。中国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倡导者、践行者,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

  (作者:戴瑞君,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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