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2023·中欧人权研讨会”在意大利罗马举办。本届研讨会以"现代化与人权文明多样性"为主题,下设"文明交流互鉴与现代人权理念的发展""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代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时代的人权文明演进"3个分议题。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婉琳在“分议题三:现代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时代的人权文明演进”上作题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与人权法治保障》的发言。以下为发言摘要: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以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原则,以保护“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旨趣,反思“主客二分”的传统法学理论,以重构“人—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用法治的手段来保障人权的实现。基于环境权在权利结构、社会功能、主体要素等方面体现出的鲜明人权特征,新时代的环境人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展现了中国发展新一代人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新立场,同时也是一项内生于环境法治实践的新兴权利,这在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运行全过程中都得到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