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欧人权研讨会”20日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本次会议聚焦“现代化与人权文明多样性”,来自中国、意大利、希腊、英国、美国、德国、荷兰、西班牙、瑞士、奥地利、保加利亚、捷克、挪威、波兰、葡萄牙、塞尔维亚等国的人权领域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议会议员、政党与社会组织代表等130余人以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研讨交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惠茹代表分议题一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王惠茹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同事,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下午好!我们非常荣幸地在王立峰教授的主持下成功召开了第一分论坛的研讨,我们第一分论坛研讨的主题是“文明交流互鉴与现代人权理念的发展”,这一主题不仅涵盖了关于人权哲学的理论探讨,而且也包含了对于如何实践人权的法律保障、实现形式进行了实践层面的探讨,同时对于不同文明之间、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如何进行协调与和谐的共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这些主题不仅给我个人带来了很大的启发,而且对于增进东西方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互相欣赏、互相进步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发言嘉宾的主要观点来看,首先苏发祥教授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思想当中进行追溯,寻找到当代中国人权观当中所借鉴的中国古代的人权思想的种子,以及中国在人权发展过程中是如何运用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思想来丰富我们现代的人权文明和人权建设。
杰拉尔多·卢梭教授是从社会哲学的角度,从比较的视野探讨了人权和艺术这一古老的话题。他指出艺术是一种创造力、想象力和一种情感的连接,这种艺术的表达方式应该是自由而不受遏制的,这就对于我们人权自由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形式,在我们对于学生和青少年的教育当中应该充分尊重他们自由发展和追求艺术的权利。
彼特·赫尔曼对于现代性和人权进行了思想考古学方面的探讨。他指出了在不断变迁的社会逻辑和全球人权的话语当中应该寻求一种价值的平衡,这种价值的平衡应该是对于现有资源的一种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而不是受制于现有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现有的技术和生产能力是可以允许我们去实现人权,只不过是因为资源分配的不均导致我们人权的各种困扰。在不同层面我们要去推进人权的发展,可以从时间、空间以及语言超越的角度来推进人权文明的前进。
司芙兰女士指出中国在人权发展中主要依靠法治的路径进行保障,而法治的路径是要兼顾到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融合,在这种法律文化的互动演进过程中实现一种对话式的、互动式的人权进步。
我当时的发言主题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主要是体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构建了政治合法性的过程,而且也是在实践当中不断探寻真理的过程。
王彬教授分析了中国法律的道德基础,认为是一种源初稳定的血缘关系,在这样一种文化的历史当中我们可以去寻找,通过文化的追溯可以去更好地理解现代人权的道德基础。
马泰奥·卡波内利指出,我们现在面对的社会是一个现代与传统相磨合的社会,因为我们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国家是按照不同的人权观来进行构建的,我们非常需要去把不同层面不同文化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不同权利上对于人权的交流互鉴。这样才有助于我们去更好地实现国际层面更多的人权共识。
意大利的多梅尼科·乌尔斯教授借助了跨文化权利的概念指出,我们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学术会议以及跨国文化交流等方式,对于最低限度的人权达成共识,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对于人权文明的互借。
王立峰教授在评论当中指出,我们必须承认现有的人权文明是存在差异性的客观事实。无论是从哲学的角度,我们去追溯康德的永久和平论,还是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都可以看到文化差异的风险。我们怎么样去面对和解决文明冲突的问题呢?王教授从跨主体性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他指出跨主体性这样的概念有助于我们去更好地打破人权文明的冲突和对立,因为跨主体性的理念消解了课题的概念,因为在跨主体性的理念当中,世界上没有他者,人人都是主体,我们与自然、人工智能以及与社会其他主体的关系就能更好地得以兼容。
赵树坤教授从17和18世纪的启蒙思想出发追溯了人权的哲学基础,她认为我们在人权的发展过程中要去追溯“人”的本体。大陆理性主义的传统所强调的对于人的情感的制约是很难去更好地理解人权的,我们在以情感维度的人权的观念下要去寻找更加广泛的能够达成共识的内心感受。
张新平教授指出了人权文明的交流互动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中国现在所面临的数字人权治理面临非常多的挑战,同时数字技术也可以更好地来增进人权,通过法治的手段来治理技术和法律的互动,实现依法保障数字人权。
郭淼教授指出了从环境权的角度探讨了现代的算法逻辑是如何能够被运用到人们的环境人权保护当中来,如何来加强人们日常生活中对于环境知情权和环境事务权的一种赋能。我们可以通过算法、人工智能等方式来更好地实现知情权。同时也强调,算法社会保障人权要坚持以人为本,强调环境救济,实现人与社会、人与平台的和谐工程。
其他各位老师也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面来对人权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
我们最终达成了一个共识:人权是一个历史的、多样的、发展的概念,我们必须要用发展的、辩证的眼光来看待人权,不能把它局限在一种理念的层面,要把它跟现实生活和社会的现实历史条件结合起来。
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方面就是,我们面对人权文明多样性的社会怎么样更好地去协调和化解我们对于人权文明的不同理解,更好地实现我们保障人权切实的路径,希望能够更好地去运用我们的法治手段来增进对于人权的保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