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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艺璇:互联网平台人权保障的国际路径与中国经验

——在2023·中欧人权研讨会上的发言

2023-09-25 11:30:10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作者:彭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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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2023·中欧人权研讨会”在意大利罗马举办。本届研讨会以"现代化与人权文明多样性"为主题,下设"文明交流互鉴与现代人权理念的发展""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代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时代的人权文明演进"3个分议题。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彭艺璇在“分议题三:现代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时代的人权文明演进”上作题为《互联网平台人权保障的国际路径与中国经验》的发言。
 

互联网平台人权保障的国际路径与中国经验

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彭艺璇



  尊敬的老师们下午好,我是来自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的彭艺璇,今天我要汇报的主题是互联网平台人权保障的国际路径与中国经验。

  互联网平台企业是一个在过往时代都没有直接先例的实体,现今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对人权带来的巨大影响与互联网平台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多边性以及企业与市场二元属性等特点息息相关,其强大的营利能力和膨胀的经济权力使得平台中个人的权利如同沧海一粟。根据联合国经合组织报告,互联网平台至少对于以下人权存在潜在威胁:生命权、人身安全、隐私权、非歧视的权利、言论表达自由、参政权和工作权。因此,亟需针对于互联网平台中的人权隐患以及应对之策进行分析研究。

  互联网平台人权保障有三个国际路径。

  一是国际条约。2001年11月由欧洲委员会的26个欧盟成员国以及美国30个国家的政府官员在布达佩斯所共同签署的《网络犯罪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对世界多数国家的相应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全球范围内想要实现对数字空间中人权的有效保障,必须实现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通过订立国际条约的方式来协调各国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方面的政策差异。

  二是国内立法。由主权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平台的运行模式会起到决定性的塑造作用,是保障人权的最根本有效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立法的历史也都不足20年,因此,立法者在立法时所掌握的参考资料、法律实践经验都比较少,许多国家都呈现出修订频繁的特点。在对比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的立法现状可得,各个国家都已形成了基本的互联网平台人权保障的法律法规,但是基于文化差异法律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

  三是互联网平台行业的自律规范。对互联网平台的治理应该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和自由度,要秉持鼓励创新的原则。如果只靠国家立法来规制平台,那么可能会过于严格导致抑制创新,但像美国那样的宽松的政策则不利于人权的保护。因此,由互联网平台行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的方式来自治同样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权保障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和显著进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人权不仅在宪法法律上得到确认和保障,更在法律实施中得到落实和发展。诚然,数字空间中的人权保障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理念原则来解决数字时代带来的种种难题。与欧美不同,中国所有的方案都是真正着眼于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互联网平台虽然具有虚拟性,但依然是由人民群众的智慧所构建的,是由“现实的人”连接起来的属人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其是构建人权法定的平台制度环境,是我国值得宣扬的先进经验。我国《民法典》把人权保障提到新的历史高度,明确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幸福生活、人格尊严等方面的平等保护,充分体现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追求。不仅如此,我国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系列法律的相继出台,加强对新兴领域人权的保护,充分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时代诉求。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涌现出人权问题复杂多样的现状,我国不仅通过补齐法律规范以及采用“强监管”的方式予以应对,更以公众参与、协同共治的方式保障平台经济健康的发展、全方位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构建出了一套政府监管、平台履责、用户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互动的协同治理格局。一直以来,我国致力于统筹谋划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多层面协同、多平台支撑、多主体参与的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体系。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期间,我国广泛使用远程医疗、共享平台等服务,对推动国际抗疫合作、保障全球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我国积极拓展数字领域国际合作空间,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数字领域合作平台,高质量搭建数字领域开放合作新平台,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等相关国际规则构建。例如,2023年5月,我国外交部就“全球数字契约”向联合国提交《中国关于全球数字治理有关问题的立场》,提出坚持团结合作、聚焦促进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和推动有效治理等国际数字治理原则。

  当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人权保障立法工作的法治化、系统化和现代化,中国始终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国际根本,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与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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