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妇女人权理念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和律师事务所的6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马怀德教授莅临研讨会并致开幕辞。马怀德校长在致辞中指出,妇女人权理念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重要人权理念,是我国人权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包括妇女全面、自由、平等发展。当前因为一些原因,女性就业歧视等问题较为突出,如何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等落地落实落到位,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让全社会真正树立平等发展理念。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聚焦“妇女全面发展”、“无障碍”、“性别平等”、“禁止性别歧视”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围绕“妇女全面发展”主题,专家们重点阐释了妇女全面发展的意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郭晔副主任、中华女子学院李明舜教授等指出,妇女全面发展包括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的均衡发展,妇女在全生命周期、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在法治保障下妇女与男子的平等发展。推进新时代妇女的高质量发展,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我国现阶段奋斗目标相结合,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通过理论构建、理念倡导和政策引导,鼓励各方共同行动,并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孙萌教授、徐爽副教授从人权视角下人的发展和女性意识下自身的发展出发,主张人的思想观念比法律的制度变革更为根本、更需要更新,其改变也更为漫长。应打破对女性的性别刻板定型,摆脱自我设限,不断开拓,寻求自身的全面发展,并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围绕“无障碍”主题,专家重点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围绕立法要义、信息无障碍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指出无障碍是残疾人、老年人乃至社会全体成员平等融入社会、充分享有和行使人权的前提,是人权保障的重要价值基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石宏主任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定位明确、制度全面,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全要素、全链条、全场景的系统规定,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管理、监督等全过程。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解决问题的理念、思路和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并逐步缩小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差距。围绕“性别平等“与“禁止性别歧视”主题,专家重点聚焦性别平等进行了多维度的深入解析,并运用性别平等理论对家务劳动补偿、生育休假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阐释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戴瑞君研究员重点以国际人权文书为解释资源,对性别平等以及性别歧视进行了释义,特别是明晰了性别平等与禁止性别歧视的法律属性与独特价值。主张,平等与非歧视都是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从《世界人权宣言》到九项核心国际人权条约,几乎均包含禁止歧视条款,并明确将“性别”作为禁止事由。禁止歧视有其独立的价值。在国际人权法的语境下,禁止歧视不仅是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缔约国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免予歧视本身还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会议闭幕环节,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夏吟兰教授先后总结指出,妇女人权保障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与实现国家繁荣富强、民族伟大复兴、人民健康幸福的奋斗目标紧密相连。以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消除残障女性和老年女性面临的障碍为核心的妇女人权理念是妇女人权保障的价值指引。我国妇女人权理论研究要紧扣时代主题,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妇女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妇女人权理念发展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组织策划的妇女人权系列研讨会的首场,旨在汇聚妇女人权学术共同体,传播妇女人权先进理念,加强妇女人权学术交流,深化妇女人权理论,以促进我国妇女人权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