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以纪念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份由来自世界各地、不同法律和文化背景的代表起草的文件,第一次规定了自由平等基本人权应得到普遍保护。
12月4日,在世界人权日来临之际,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媒体有关部门负责人,人权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等共70余人出席会议。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会上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以共同价值为根基,创新突破了既往人权理念的局限,不仅体现了中国的人权理念而且表达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对构建公正合理善治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研讨会回应了数字时代下人权事业面临新挑战的问题,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下用户隐私的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面临的信息茧房和数字鸿沟等问题。有不少专家呼吁关注数字时代下人权事业面临的全新挑战,建议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完善法律法规以适应时代发展。
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局部动乱下,重申《宣言》仍具重要意义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这句耳熟能详的语句出自《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会上介绍,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外,还包括人的尊严、人的隐私;平等包括法治面前人人平等、不受任何歧视、各民族平等、国家平等、司法公正等;从这些人类的共同价值出发,形成了平等权、民主权、自由权等基本人权。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唐颖侠告诉南都记者,尽管《宣言》在通过时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拘束力,但经过75年的发展,宣言中的很多条款和内容已经演化为习惯国际法,而具有了普遍的约束力。
同时,她介绍,《宣言》也为联合国后嗣通过的核心国际人权公约提供了渊源,奠定了国际人权法的基础,成为了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宣言》中蕴含的多元化,包容性和开放性的价值也为世界各国相互尊重,平等实现人权保护提供了启示。
然而,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鲁广锦也在会上指出,尽管在过去75年间,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目前人权发展依然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因地区冲突导致难民的大量存在,因发展鸿沟拉大以及新冠疫情等导致的贫困程度加深,因种族歧视不绝导致的少数族裔生命权被践踏,以及因气候变暖和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发展的不可持续性。
因此,在全球经济与国际形式不稳定的当下,重申75年前制定的《宣言》仍被认为具有重大价值。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白玛赤林在会上表示,当前,和平与安全是世界人民的迫切愿望,期待国际社会共同践行全球安全倡议,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和争端,同走和平发展道路。
白玛赤林还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事业。各国应遵守宣言精神,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增强权利保障协调性,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及政治权利予以同等重视,着力推进包容性发展,以发展促进人权。
具体落实到实践层面中,白玛赤林认为,中国的人权研究工作者要持续努力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更好维护人的权利和尊严。要探索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重视对青少年的人权教育,重视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人权知识培训,努力普及中国人权价值观。
中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就业人员中女性占四成以上
白玛赤林在会上表示,回顾75年来的历程,中国始终是《宣言》的智识贡献者、积极倡导者、坚定践行者。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发扬《宣言》精神提供了中国方案。今天,我们重温《宣言》精神,就是要阐明全球人权治理的坐标与方向,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白玛赤林称,回望75年间的历史成就,中国是《宣言》理念的切实践行者,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钱晓燕在此次研讨会上介绍了中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2012年以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保持在1100万人以上,年均新增超过1300万人。2023年1至10月,全国新增城镇就业1109万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钱晓燕表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明确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亿人、13.5亿人、2.4亿人、2.9亿人,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妇女权益保障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络部副部长何淑文在会上介绍,在中国,4416万农村妇女摆脱了绝对贫困,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妇女也大幅增加;妇女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在中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和发达国家基本一致,在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7%。
何淑文表示,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始终在四成以上,在科技工作者当中女性也占到四成以上,在数字贸易、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中女性占到1/3;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更加广泛深入,党的二十大女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和全国政协女委员占比分别为27%、26.54%和22.4%,均得到了提高。
隐私泄露、算法黑箱等侵犯人权,建议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多位专家学者感受到,《宣言》诞生的75年来,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社会,人们的人权意识正在显著提升,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文化日渐形成。但随着生产技术的变革,人权事业正面临着许多新兴风险和挑战。
例如,“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形态在为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个人隐私泄露、数据安全性、算法黑箱、深度伪造、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以及数字鸿沟、‘数据投毒’等等科技伦理风险也随之出现并逐渐加大,成为各国必须面对的现实人权难题。”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桃在研讨会上指出。
韩秀桃认为,推动数字时代的国际人权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他建议,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积极引导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活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尤其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强化伦理审查,推进依法治理。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则是从宏观视角看待数字时代下的人权问题。他认为,数字时代,平台企业依靠强大的资本以及技术优势,快速成为新的权力拥有者,人类社会快速演变为国家公权力、平台企业数字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三元治理模式”。如何在国家公权力与平台企业数字权力的复杂互动中,构建全新的人权思想以及机制,是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全新挑战。
佟丽华在会上表示,这一模式带来的最直接影响就是用户权利问题,并指出用户权利与工业时代的消费者权益存在本质的区别。
会后他向南都记者解释称,理论上来说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平等的关系,但平台和用户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状态,很难避免侵犯用户尤其是未成年人、残障人士、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利的现象,并对其生活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
佟丽华以未成年人举例称,未来的孩子将出生于数字时代,数字技术和网络渗透其生活方方面面,同时未成年人也是网络建设的参与者,在其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隐私泄露、网络沉迷、信息茧房导致价值取向单一等问题,更有甚者可能遭遇到网络猥亵、以及犯罪分子的线上引诱、线下侵害等严重问题。
佟丽华表示,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中国法律走在前列,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并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提出“网络素养”概念,将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列为重要内容。“但实际上不仅仅是未成年人,在数字时代下,每一位用户都可能受到影响,这是一个时代转型下的必然结果。”他说。
然而,佟丽华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联合国的人权话语体系中还没有人提出“用户权利”概念,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影响。“这个问题很紧迫,我们要勇于思考如何构建数字时代全球人权治理的新体系。”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