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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国际共识 携手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观点综述

来源:《人权》2023年第4期作者:孙本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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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2023年6月14日至1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外交部、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在京共同主办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论坛以“平等、合作、发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主题,与会人士围绕“国际合作与全球人权治理”“全球发展倡议与发展权的实现”“全球安全倡议与人权保障”“联合国人权机制与全球人权治理”“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等议题积极交流,深入研讨,广泛凝聚国际共识,取得丰硕成果。

  关键词:全球人权治理 国际合作 人类命运共同体 数字人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精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于2023年6月14日至15日在京共同主办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国家主席习近平向论坛致贺信。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李书磊出席论坛开幕式,宣读习近平主席贺信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机构在内的国际组织300余名中外嘉宾参加会议。与会人士紧紧围绕“平等、合作、发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主题,聚焦“国际合作与全球人权治理”“全球发展倡议与发展权的实现”“全球安全倡议与人权保障”“联合国人权机制与全球人权治理”“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等议题展开热烈研讨,达成广泛共识。

  一、习近平主席贺信引发热烈反响

  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指出,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我们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走和平发展道路,践行全球安全倡议,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以发展促进人权,践行全球发展倡议,提高发展的包容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以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保障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加强文明交流互鉴,通过对话凝聚共识,共同推动人权文明发展进步。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中外嘉宾普遍认为,习近平主席基于对现代化的深刻理解和创新实践,在贺信中提出的三大主张,展现出宽阔的全球视野与深远的历史眼光,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应对国际安全挑战、促进文明互学互鉴提供了中国智慧。津巴布韦执政党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宣传书记兼发言人克里斯托弗·穆茨万格瓦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是一位富有远见卓识的领袖,习近平主席专门向论坛致贺信,为全球人权治理指明方向,让我们备受鼓舞。吉尔吉斯斯坦总统下属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切切伊巴耶夫·艾尔梅克·卡纳托维奇认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完全符合全球最新趋势,可以成为解决全球安全问题、追求造福人类目标的基础和概念框架。委内瑞拉外交部多边组织司人权和国际法专家纳萨利·卡罗琳娜·贝里奥斯表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为发展合作中的政策对话和协调提供平台,是共促人权发展的又一成功举措。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国际法研究所前所长法比奥·马尔切利指出,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战争气氛对人权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有必要参考中国政府倡议,尊重世界多元文化本质,共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以满足全球人权需求。

  二、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不断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经验,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自身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中国贡献、提供中国方案。

  (一)中国是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派

  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必须也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立法院第一副议长、国家人权中心主任阿克马尔·赛义多夫表示,中国一直不遗余力推动和保护人权,成绩斐然。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强调,中国始终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同各方的人权交流与合作。

  中外嘉宾高度评价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认为中国坚定不移走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创造了人权保障史上的奇迹。俄罗斯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法系主任阿斯兰·阿巴希泽表示,中国已经为全球减贫目标贡献了70%的力量,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这不仅仅是中国的重大成就,也代表了整个人类的重大胜利。印度尼西亚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中国研究中心负责人韦珍玉指出,“以人为本”是人权的本质,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劳动人民的全面发展水平,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人权的重视。安提瓜和巴布达外交部部长艾沃利·保罗·切特·格林表示,中国通过有效的公民和政治协商,促使人民成为自己命运的真正主人。美国库恩基金会主席罗伯特·劳伦斯·库恩强调,中国推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通过反馈机制吸纳民意,即使没有西方意义上的选举,也有与不同选民的大量接触,能不断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二)中国是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加强交流,共同进步,携手推进人类人权文明。津巴布韦执政党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宣传书记兼发言人克里斯托弗·穆茨万格瓦指出,中国开辟了一条与非洲合作的创新道路,能坚定的应对不断变化时代和全球事务中新的挑战。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署长罗照辉表示,为提升发展水平,中国通过实施成套项目、技术援助、紧急人道主义救援、人力资源培训等方式,改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民生,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中外嘉宾认为,中国一直以负责任态度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在国际人权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认同。瑞士前驻华武官、汉学家贺彼得表示,中国模范落实联合国所制定的目标,现已成为联合国最可靠的支柱之一。多米尼加共和国科学院院士爱德华多·克林格·佩维达强调,中国以身作则,倡议全世界数亿人都应享有人权,并在联合国舞台上重申消除种族主义和系统性歧视现象迫在眉睫。科特迪瓦国家人权理事会主席纳米托塔·桑加雷表示,中国主办的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使我们有机会共同思考世界和平和尊重保障人权面临的挑战,具有现实意义。

  (三)中国是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贡献者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人权的实现需要各国共同创造实现条件。乌干达人权委员会委员克里斯潘·卡赫卢指出,在世界贫富差距急剧扩大、饥饿状况恶化和恐怖主义兴起的情况下,中国使发展权得以实现,并通过提出方法、分享经验的方式引领潮流,鼓舞着世界上许多国家。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蒋建国表示,中国始终把为人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坚信只有各国人民都过上好日子,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人权才有基础。

  中外嘉宾认为,中国始终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国际人权领域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在多元、自主、开放中推动人权发展,不断丰富人类人权文明的形态。塞拉利昂人权委员会主席帕特里西亚·纳尔苏·恩达内玛表示,发展权是联合国大会承认的一项基本人权,但世界上的许多国家继续遭受贫困、不平等和欠发达,近年来中国的经验和倡议已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办法。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史蒂芬·布劳尔指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通往和平之路,是真正意义的发展人权之路,也是消除全球贫困之路。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维为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模式在消除贫困方面的成绩大大好于西方主导的发展模式,主要原因是中国坚持认为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可以预期,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将从促进人权的视角借鉴中国的经验。

  三、安全是保障人权的根本前提

  没有和平稳定,人权无从谈起。只有以安全守护人权,共同抵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寻找弥补安全赤字、破解全球安全困境的方案,同走和平发展道路,才能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

  (一)安全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是实现人权的基础,事关世界和平稳定,事关人类前途命运。喀麦隆人权委员会主席詹姆斯·姆安格·科比拉表示,享有和平权是所有人、群体和人民享有生命、尊严和和平共处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立峰指出,和平是发展之基,发展是和平之本,没有和平发展,就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李昌林指出,安全权既是人民幸福生活的表征,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婉琳表示,稳定和繁荣二者相辅相成、密切相关、互为支撑,要追求繁荣的发展目标,首先要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许建英结合新疆反恐实践强调,恐怖主义是人权保障的威胁,安全、安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权保障的前提。他表示,作为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主战场,新疆多年来始终从实际出发,在法律框架下探索反对“东突”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的有效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安全、生活和稳定,夯实了保障各族人民人权的基础。

  与会人士认为,没有安宁的环境就没有发展,安全建设与人权保障密切相连,以安全守护人权的主张为世界持久和平与发展指明方向、提供动力。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所长朱中博表示,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面临众多挑战,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有助于国际社会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应对各类安全挑战。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肖君拥从中美关系出发强调,中国和美国两个大国之间完全可以友好共处、合作共赢,唯有中美双方互相尊重、携手合作,全球人权治理机制才有光明的未来。

  (二)全球人权治理应共同抵制人权霸权

  互利共赢才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共同选择,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损害地区和平稳定,是国际人权事业的最大破坏者,全球人权治理应共同抵制人权霸权,反对霸道霸权霸凌行径。中非外交部主管国际合作与多边事务专员马藏戈·姆博亚·圣·西尔表示,人民的福祉是最大的人权,我们应该不遗余力地让世界人民成为人权事业的主要行动者、推动者和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大国必须负起责任,确保人权不再是每个人在国际会议上根据自己的利益随意使用的口号。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清望指出,人权普遍实现的理论基础是将人权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球善治的公约数,将人权作为霸权的武器必将从根本上破坏这种价值共识。他表示,人权普遍性的实现不仅是检视人权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同时也是反对人权被霸权主义利用和裹挟的重要要求。

  与会人士认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可阻挡,应警惕美西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环喜马拉雅地区非传统安全评估中心主任饶宁宁认为,美国实施的单边经济制裁,无论是全面制裁还是定向制裁,都存在显著的人权风险,在结果上会导致人道主义灾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化国宇指出,在新的时代,一些与亚洲区域不相容的价值观不应被过度强调,应抵制以人权为借口的强权主义渗透,鼓励通过真诚协商合作来促进亚洲地区的人权发展。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法学教授吴喜表示,亚洲国家一直面临着美国的人权外交攻势,在新的历史坐标下,亚洲国家需凝聚人权共识,回应西方人权话语,警惕美国的“人权问题政治化”图谋。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所长张云结合西藏人权事业发展进程强调,美西方反华势力和达赖分裂势力是西藏人权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粉碎美西方反华势力和达赖集团分裂势力的罪恶图谋是促进西藏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

  (三)全球人权治理需创建新的安全框架

  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需要建立专注于合作发展、以建设人类更美好生活为目标导向的新安全框架。美国《全球策略信息》杂志华盛顿分社社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外籍高级研究员威廉·琼斯指出,世界目前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中国将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以及在某种意义上包含其他两项倡议的全球文明倡议列入议程后,已创造了一个架构,以替代目前正在导致冲突的全球架构。他指出,世界不能再受制于美国完全忽视多数人利益的政策,必须动员必要的力量将中国的安全倡议放在全球议程的首位。马来西亚亚太一带一路共策会主席翁诗杰表示,全球人权治理正处于令人失望地混乱状态,不断升级的好战言论,加上冷战思维大国对战争机器的加强,只会将世界引向最终的自我毁灭,中国全球安全倡议的及时推出,填补了一个可行的全球安全架构空白,可以用于解决常规和非常规安全问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原委员韩庆祥指出,西方的人权观已经暴露出种种历史局限,中国建构起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面向未来的新时代中国人权观,为人类实现新的现代化提供了选择。

  与会人士认为,破解当今世界发展难题,推动全球人权治理,需要汇聚国际社会各方智慧和力量,中国提出的一系列务实合作倡议,为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注入强大正能量。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建军表示,全球安全建设、全球人文明建设为全球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包容互鉴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动力;全球发展倡议强调关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解决国家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使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刘红臻指出,全球发展倡议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平台对接、协同增效,是对发展权实施机制的重要探索。中央广电总台资深记者孔琳琳表示,西方的社会发展和人权治理正陷入倒退,进入死胡同,而中国的人权正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中国应自信地传播人权理念与实践经验,扩大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让中国经验、中国智慧惠及更多发展中国家。

  四、发展是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总钥匙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最好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发展权是一项普遍且不可分割的权利

  中外嘉宾认为,发展权是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普遍的、不可分割的权利。印度作家苏丁德拉·库尔卡尼指出,地球上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也是不可剥夺的人权,国际社会应普遍承认贫穷和发展不足是对人权最严重的侵犯,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贫困和实现全球公平发展。保加利亚索菲亚圣克里门奥里斯基大学国家和法律理论与历史教授亚纳基·斯托伊洛夫表示,发展权是一项复杂的权利,既是一项个人权利,也是任何国家都可以享有的权利,各国和国际组织都有必要作出努力,确保实现这一权利的条件。希腊东西方城市治理研究所主席亚历山大·莫迪亚诺立足发展权的实现特点指出,旨在确保所有城市居民都能不受歧视或排斥地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好处的城市权,可被视为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会人士表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只有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戴军指出,发展权是生存权的自然延伸,是对生命生存方式的自觉认识和理性把握,本质上是对生命的尊重、延续和拓展,维护和实现发展权,就是以自觉的方式、长远的眼光维护好生命的生存、丰富生命的内涵。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满洪杰表示,发展不是专利,是权利;发展权利,既是一种被动人权,即每个人自由发展的机会都不受不应有的限制和剥夺,同时也应当是一种积极权利,国家和社会应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昆明理工大学教授黎尔平结合中国以发展促人权的成功经验指出,各种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与以往西方国家只关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同,中国政府倡议的全球人权治理还关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只有切实享有人权,人民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得以体现。意大利民主与促进中心联合主席米凯拉·阿里卡莱指出,只有当所有人权从纸面上的文字变成所有人民的日常现实时,发展权才能充分实现,在权利不属于所有人之前,它们仅是精英们的特权。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范进学从全球发展倡议对人权促进的角度,指出全球发展倡议是对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核心人权理念的表达,体现了中国将自身人权发展与世界人权发展相统一的全球视野、世界胸怀、大国担当与天下观,对于推动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推动世界人权发展,具有极其重大与深远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士青强调,人的存在是人类的历史起点,也是法律的逻辑起点,人的需要是法律产生的原动力,不从人出发、不以人为目的,法律就会失去根本价值依归而陷入异化。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社会文化研究室主任魏南枝表示,当今世界,人类社会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为了化解发展赤字,应当推动共赢共享式发展,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来促使大多数人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可持续绿色发展。上海市美国问题研究所对外联络室副主任张琪指出,发达国家的北方视角,遮蔽了国际移民及移民人权保障背后的结构性问题,南方国家必须超越以移民自由流动为核心的移民与发展视角,关切发展中的结构不平等问题,以人民和社会正义构造新的全球移民治理与人权保障机制。

  (三)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

  发展是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的关键,应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促进人权。波兰维斯瓦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常务主任玛格达莱纳·雷比茨卡指出,社会经济不平等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在这种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人类社会在全球和局部层面的可持续、公平发展提供了机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郑永年指出,权利具有历史性,是发展的产物,凡是根据先发展,再分配,后民主这个次序推进的国家和地区,其权利就发展得好,不符合这个次序的,权利就发展得不好,甚至出现严重问题。联合国协会理事张云飞指出,发展是解决包括各项人权在内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享有其他各项人权的基础。他强调,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表示,离开了经济发展,人权的物质基础就不牢固,各国应坚持发展优先,从本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为人权发展提供更为坚实可靠的现实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边巴拉姆结合西藏妇女权益的保障历史成就指出,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中国西藏和平解放70多年来,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广泛赋权为西藏妇女提供了充分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对西藏妇女发展权进行全方位保障。

  与会人士认为,人权实践是多样的,全球人权事业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加强不同人权文明交流互鉴,有助于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云龙表示,西方国家推广西方自由民主实现人权的路径未能明显改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中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发展促人权的路径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吸引力,开辟了全球人权发展的光明前景。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表示,全球发展是促进全球人权治理的基础与动力,在全球人权治理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全球人权治理是促进全球发展的要求与保障,没有全球人权治理,就没有全球发展。

  五、国际合作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基本原则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冷战后国际社会团结一致通过的一份非常重要的人权文件,该文件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秉持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为全球人权治理指明了方向。

  (一)全球人权危机呼唤国际人权合作

  当前,全球治理面临挑战,人权作为世界各国的共同奋斗目标和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为全球人权治理指明了方向。联合国高专办公室主任韦罗妮卡·博佳表示,在全球日益互联的今天,危机已然超越国界,人权生态系统能促进各国合作与协调、推动集体责任感形成,为改善全球治理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教授鲁广锦指出,现实世界人权发展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团结合作是促进世界人权发展的根本出路。吉林大学副教授刘雪斌也表示,当代国际社会面临着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引发的生态危机、诸多动植物濒临灭绝等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问题都对发展权的保障提出了挑战,需要全球合作予以应对和处理。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人权外宣研究所所长哈冠群从中东地区和平稳定角度出发,认为中东国家发展权的实现,既需要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制定符合本国实际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也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叙利亚总统特别顾问布赛纳·夏班指出,西方一些国家采取非常激进,也是非常危险的措施,试图继续在全球推行霸权主义,这破坏了世界对人权的保护和推动,希望世界各国能携手共进,促进和保护我们脆弱的权利。韩国韩中全球协会会长禹守根同样表示,即使在今天,一些国家仍然打着人权的幌子向其他国家施加经济、军事和政治压力,为加强全球人权治理,世界各国需要凝聚智慧和力量,本着开放的态度进行合作。

  (二)包容是国际人权合作的基本前提

  各国都有权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伊拉克智库“智慧宫”历史研究院院长海德尔·塔米米指出,衡量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必须从他的人民、文化、习俗、传统和社会性质角度进行,世界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统一人权定义。原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表示,民主、自由、人权是人类的共同追求,美国有美国式民主,中国有中国式民主,都符合各自的国情。他强调,真正的民主的全球治理体系,应该尊重世界各个国家保护本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民主实践,让世界各国人民去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实现形式。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指出,各个地区的人权文明本身就是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各种人权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共同发展是推进全球人权治理的根本路径。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表示,西方人权文明一元论宣布了“历史的终结”,否定了人权文明发展的无限性,当人类迈进21世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在一定意义上表明文明是多元的。他指出,在人权领域文明多元论的表达与实践,就是以人权文明多样性为基础的人权文明多元论。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际人权合作新理念

  中外嘉宾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顺应时代潮流和各国人民期待,日益成为全球人权治理的新范式。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指出,针对世界人权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全球人权治理存在的问题,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具体主张,这种团结合作的治理范式能更有效地应对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挑战,真正促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忠法表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虚假共同体”发展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必经阶段,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人权与可持续发展联动,有助于打造每个人得以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向阳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和平发展超越冲突对抗,以共同安全取代绝对安全,以互利共赢摒弃零和博弈,以交流互鉴防止文明冲突,以绿色发展呵护地球家园,顺应了世界大势和人心所向,明显优越于美西方自我中心的强权思维与霸权话语。

  与会人士表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历史文化、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形成共建美好世界的最大公约数,为建设更加美好世界提供了中国方案。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爱宁表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跳出了既往狭隘的人权观,以国与国为表现形式的人类社会通过共商、共建、共治的方式成为一个人类大家庭,最终在“和而不同”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中,实现“天下万族,休戚与共;多群一体,各美其美。”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郑亮表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代表的中国人权治理理念强调全球化浪潮与风险社会下各治理主体的合作与对话,尊重各国以自身实际出发所提出的人权话语,与当前全球人权治理的重大历史现实之间具有高度契合性,是中国对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进一步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现实体现。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唐勇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观在主体上由个人、国家、人类命运共同体三个层次逐步推进,在内容上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系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观,能够解释并消弭世界人权事业面临的三大困境,具有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的意义。

  六、联合国人权机制应致力于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正向发展

  联合国人权机制主要由人权理事会、各公约委员会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等组成,该机制通过制定国际人权文书、丰富现代人权内涵、支持实现人民自决权、反对种族歧视和隔离,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联合国人权机制应致力于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一)联合国人权机制对保护和促进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人士表示,联合国通过建立和完善宪章机制和条约机制,推动人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督促各国履行条约义务,为各国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提供重要平台。沙特人权委员会理事穆罕默德·奈杰迪表示,全球人权治理是保障和维护世界各国人民基本人权的重要环节,在存在多样性、不平等和各种冲突的世界里,建立一个超越国界、文化和政治制度的普遍人权框架变得越来越重要。全球化智库(CCG)秘书长苗绿指出,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全球治理机制,对全球人权的治理和发展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青年研究员涂云新指出,全球人权治理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的重大议题,无论是在区域还是在全球层面上,国际人权建制都已经深深影响了当前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爽指出,人权是世界的,也是本地的,联合国“人权宪章”提供了一份大体得到认同的权利清单,同时也把对人权的理解和实现开放给所有国家和地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罗艳华指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设立是联合国系统人权主流化的重大进展,改革之后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回归到以主权平等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国际合作”为基本路径的正道,与《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宗旨和原则一脉相承。

  (二)全球人权治理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

  《联合国宪章》的内容是人类对两次世界大战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它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全球人权治理应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共同推动人类人权文明发展进步。联合国人权咨询委员会人权专家刘昕生表示,国际社会在实现人权治理时,应当促成国际人权领域的相互平等,互利合作,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对话与交流,通过平等合作开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扩大共识,缩小分歧,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指出,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与全球治理的平等参与者,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进程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国际人权法来推动。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熊万鹏指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要认真贯彻《联合国宪章》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各项活动,不断完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力宇表示,全球人权治理是以联合国人权机构为核心的机制,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坚持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模式的同时,以《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规范为根本依据,才能从根本上摆脱美西方双重标准的话语体系。法国《自由思想》杂志主编让-皮埃尔·帕吉在批评美西方人权霸权行径的基础上指出,联合国人权机制要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为中心,而不是以美国为中心,今天大家谈到的人权不是美国的人权,而是全球所有人的人权。

  (三)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合作与对话应具有建设性

  联合国是全球性事务的管理者和组织协调者,处于全球治理的核心地位。联合国人权领域的合作应关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谋取全人类人权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全面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刘卿表示,人权理事会应坚持联合国会员国主导原则,成为建设性对话与合作的大舞台而不是政治操弄和阵营对抗的角斗场,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独自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推进国际间人权对话,全面促进和保护各类人权。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英国牛津大学格林邓普顿学院名誉院士罗伯特·沃克指出,贫困都是由资源的不公平初级和次级分配造成的,只有解决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才能充分解决贫困问题,这需要对全球机构进行改革,包括最终实现联合国的民主化,以确保负责发展和全球贸易的国际组织不再主要为发达国家的利益服务。巴拿马外交部秘书长琼斯·库珀指出,由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条件恶劣,最弱势群体的人权不断受到侵犯,我们有必要全力合作达成区域协议,促使各国构建区域及跨机构议程,保障所有因不同情况移民海外寻求更好生活质量的同胞们获得最低限度的保护。

  七、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同时面临机遇和挑战

  数字技术为促进和发展人权提供更多可能、创造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对人人平等共享人权提出了挑战。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不能回避数字技术发展对人权事业的影响,而是应重点关注数字技术发展对人权保障的促进作用,借助科技力量,提升人权保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数字时代的到来为人权保障提供机遇

  与会人士认为,数字技术显著促进人权保障,为提升人民福祉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大便利和更多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指出,数字技术不仅为及时监测、报告和制止人权侵犯行为以及改造罪犯和触犯法律者提供了有效手段,也为提高跨国人权监测效率和准确性、加强不同国家之间的人权交流合作提供了便利,能够助力于全球人权治理。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表示,数字时代人的存在形态、生活方式与生产活动等催生出数字人权,其并非完全与传统人权割裂开来,而是在对传统人权转型升级的同时,拓展出了新的人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一级巡视员李晓结合中国科技助力人权司法保障的成就指出,互联网发展给人类文明进步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中国法院坚持用现代科技手段赋能司法、维护公正、便利诉讼、促进公开,努力构建数字时代司法新模式,有效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真正实现司法服务触手可及,有力提升了人权司法保障水平。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张国斌表示,数字化已成为人民生活、社会生产、国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影响着社会的经济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工作、教育、生活到发展,数字时代不断为人民带来各种利好。

  (二)数字时代的到来为人权保障带来挑战

  与会人士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可能使人权保障走向反面而使人权享有受到挑战,数据安全、数字技术不能保证百分百准确、数字鸿沟、电信诈骗等都成为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新问题。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戴激涛指出,数字时代的国家更容易成为侵犯人权的主体,且侵犯人权的形式和样态可能更具隐蔽性和多样化。清华大学伊斯雷尔·爱泼斯坦对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史安斌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深度嵌入人类社会生活,个体的“隐私权”成为受到根本性挑战的一项基本权利,平等权也因数字技术兴起而变得异常脆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在论证“数字人权”不构成第四代人权的基础上表示,“数字人权”是对人权的泛滥化论证,将会导致人权的主体、范围以及人权概念本身的含义都出现严重混乱。

  (三)积极回应数字技术发展促进人权平等享有

  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交融发展交互影响着人权的实现,需要积极回应数字时代人权保障面对的严峻挑战,促进数字时代人权的全面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指出,“数字人权”是一个全球性议题,并不是单凭哪一个国家所能完成的,应该确立“数字文明共同体”的价值理念,积极支持联合国制定“全球数字契约”,携手应对“数字人权”问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汪习根指出,为应对数字鸿沟导致的发展不义、数字贫困加剧的发展赤字、数字歧视激化的发展矛盾、数字壁垒造成的发展失序、数字失序造成的发展受阻,有必要在数字技术与发展权之间进行全方位深度交叉融合而生成数字发展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戴瑞君表示,数字时代,“技术中性论”不再理所当然,为充分释放前沿科技对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的无限潜能,数字治理应贯彻人权主流化、性别主流化的重要战略,努力打造一个普惠、包容、非歧视的数字时代。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系主任王箭指出,数字时代人权的内容不断扩充,行政执法要将科技、法律高度融合,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保障人权,塑造良法善治的数字生态文明,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数字法治秩序。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新平表示,在数字人权法治化保障中,法律规范和数字技术具有天然的互补性,通过法律手段对数字技术进行转化驯服,推动公共利益实现与私权保护、安全有序与创新发展的平衡统一,有助于不断提高中国数字人权事业现代化的法治保障水平。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指出,传统数据治理路径忽略了企业对利益相关方造成的影响,有必要在数字化供应链管理中纳入人权视角,通过实施人权尽责方法有效防范和全面应对数字化供应链中的人权风险。

  (孙本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Abstract:On June 14-15,2023,the Forum on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jointly hos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Information Office,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and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Agency,was held in Beijing under the theme of“Equality,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The 30th Anniversary of the Vienna Declaration and Programme of Action and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Participants conducted in-depth discussions and exchanges on topics such as“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Glob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Right to Development”,“Global Security Initiative and Human Rights Protection”,“UN Human Rights Mechanisms and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and“Human Rights Protection in the Digital Age”.The event helped build international consensus and yielded fruitful achievements.

  Keywords: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digital human rights

  (责任编辑  叶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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