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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1991年10月8日,是全国高校中成立最早的人权研究机构之一。1996年,中心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第四版《世界人权研究与培训机构名录》。2014年5月,中心成为教育部批准的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之一。
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人权理论研究、人权宣传教育和对外交往与交流,已经建设发展为涵盖法学(包括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比较法等)、国际关系、社会保障、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农村与农业发展、哲学等多学科的研究团队。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担任主任,朱力宇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陆海娜教授担任中心执行主任。
研究领域
•教学
•科研
•培训
•法律建议和政策咨询
•国际交流与机构合作
鲜明特色
•理论传统:传承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发展社会主义人权理论
•智识维度:跨学科、综合性人权研究(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分析焦点:全球南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人权问题和人权道路
•研究形态:兼顾人权的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发挥人权的智库作用
•重点对象:关注弱势群体的人权需求,探索人权法治的政策衔接机制
•培训受众:侧重对律师、公职人员和宗教人士等群体的人权培训
机构成果
在过去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心在人权教学、科研和培训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人权教学方面,中国人民大学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依据其学习阶段提供了不同深度的人权法课程。
在人权科研方面,人大人权研究中心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一系列重要的人权专著是国内比较早的人权成果,此外,中心负责承担的国家、省级以及其它涉及人权问题的研究项目、课题百余项。
在人权培训方面,中心积极承担人权培训的社会责任,并针对不同的社会团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人权培训项目,例如:西部地区律师培训、国家公职人员培训、宗教人士培训、残疾人权利培训等。
同时,中心还积极参与人权领域的立法项目,主动提交人权研究报告并积极提供人权政策咨询,例如,《刑事诉讼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看守所条例》的立法和修订项目。中心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推动中国与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沟通。中心成员曾多次参加中欧人权对话、中法人权对话、中美法律专家交流会等人权领域的双边交流活动。
学术刊物
自2015年1月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人权研究中心承办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人权》杂志。作为国内第一份人权学术期刊,《人权》杂志创办于2002年,为双月刊,以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同时进行出版。《人权》杂志鼓励人权理论创新和实证工作,其宗旨为促进中国对人权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加强中国与海外的人权对话与交流。
国际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的合作伙伴有:
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发展项目
•耶鲁大学法学院-耶鲁中国中心
•欧洲人权法院
•联合国犯罪与毒品办公室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难民署
•挪威人权中心
•牛津大学法学院
国际合作形式有:学生实习、课程合作、科研合作、案例法翻译和出版以及学生交换项目。
发展蓝图
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将重点发展以下领域:
第一,中心将扩大人权教育和培训项目。人权法课程将成为通选课对中国人民大学所有本科生开放。中心将继续为政府工作人员、法官、律师和民间团体提供人权培训;培训主题会也将更加多元化。
第二,中心将继续加强人权学术研究。中心已经确立了研究主题和跨学科研究团队。食品安全、难民权利以及社会保障权等重要前沿问题的研究已经展开。
第三,中心将深化针对人权领域的法律建议和政策咨询发挥智库作用。
第四,中心将拓展海外交流合作项目并发展新的合作伙伴,特别是亚洲和非洲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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