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倡议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教授 毛俊响
实现人人得享人权,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但是,在如何推进国际人权事业方面,各国有不同的主张。有的国家认为本国人权观念和制度模式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从而不惜以强制方式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其人权观念和模式。事实证明,这种将人权普遍性等同于人权模式普遍性的认识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在某些地区或国家造成新的人权危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世纪疫情的背景下,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是契合国际人权事业要求的。
第一,全球安全是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基本前提。自二战以来,国际社会就形成一种普遍共识,那就是和平与人权互为基础。《世界人权宣言》不仅在序言中强调尊重人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还在第28条中强调要建立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保障人权得以充分实现。构建全球安全是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基本前提,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实现全球安全的必然要求。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是回应国际社会维护世界和平、防止冲突战争的迫切需要,对维护共同安全与持久和平、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和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全球发展是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基本路径。发展是实现人权的路径,发展权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实现人人得享人权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这种理想需要靠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推进国际人权事业,实现各国的共同繁荣、可持续发展是基本前提。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应当将发展问题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的核心位置,持续关注减贫、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全球发展倡议强调坚持发展优先,有助于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也为各国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推进国际人权事业提供了思路和启示。
第三,尊重文明多样性是推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必然要求。人权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文明倡议强调尊重文明多样性,必然包含尊重人权文明多样性。强调各种人权观念平等、互鉴、对话、包容,宽容理解不同文明对人权内涵的认识,不将自己的人权价值观和模式强加于人,不搞意识形态对抗;重视人权文明传承和创新,充分挖掘各国历史文化的人权价值,推动各国优秀传统人权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构建全球人权文明对话合作网络,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