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权发展经验值得借鉴
(乌兹别克斯坦)阿克马尔·赛义多夫
首先,我想强调2023年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颁布的第75周年,也是《维也纳人权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的30周年。
我也想借此机会对中国共产党成功举办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近期举行的国家主席和政协机构选举表示认可。
在此,我想以一位秉持人权和平等的原则及精神的,备受尊敬的领袖为例。
孔子的教义主要关注于道德、社会和谐和个人发展,他的见解适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人权。以下是孔子关于人权原则的几句名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强调了同理心和道德黄金原则(绝对无疑的原则)的重要性,表明我们应该怀有尊重和尊严之心地对待他人,因为我们也希望被别人如此对待。
“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齐者,先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孔子认为,培养个人的美德和正直是建立一个尊重个人权利的和谐社会的基础。
积极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的中国儒学专家张彭春博士认为,儒家思想为人权思想奠定了基础。虽然孔子的教义并没有像现代社会所理解的那样明确地阐述人权的概念,但他对美德、同理心及对社会和谐的强调的基本原则与人权价值观相一致。
我想以安东尼奥·古特雷斯阁下和沃尔克·图尔克阁下对《世界人权宣言》和《维也纳人权宣言和行动纲领》持续重要性的强调,以及宣言在促进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方面的阐述为例。
“《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通过了75年。该《宣言》首次描述了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地点都应该永远享有的权利。作为世界上被翻译次数最多的文件,它的英文版只有1300字长。但却汇集了所有的人类生活。”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这样说。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克说:“《维也纳宣言》向全球意识灌输了一个直截了当但至关重要的人权公式:人权不是非此即彼的选项。”
国际人权体系的这些支柱指导我们履行责任,即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人权。
两个宣言的纪念日让我们反思自己,自1948年以来我们已经走了多远,以及我们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中国人权理念
我最近读完了《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多年来,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
现在我就此这方面,列举中国在人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十个方面:
第一、扶贫:中国已成功让数亿人摆脱贫困,为联合国消除贫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了贡献。这一成就大大改善了许多中国公民的生活条件和衣食住行。
第二、教育:中国在普及教育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政府致力于提高识字率,扩大中小学教育规模,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
第三、医疗保健:中国努力加强医疗保健服务,领先改善了中国人享有医疗保健设施的机会,提高了预期寿命,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第四、性别平等:中国政府重视性别平等,致力于促进妇女权利,采取各种措施以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在各领域的参与度。
第五、环境保护:中国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可再生能源,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第六、灾害应对和恢复能力:中国政府在灾害应对和管理系统方面进行了投资,以提高国家的能力,从而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保护公民。
第七、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在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改善了许多地区的生活条件、交通和基本设施。
第八、社会保障:中国实施了包括养老金制度、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在内的社会保障计划,为弱势群体提供了社会安全保障。
第九、文化保护:中国致力于保护和促进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保护历史遗迹、传统艺术和文化习俗。
第十、农村扶贫:中国在农村实施精准扶贫,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支持、职业培训为重点,降低农村贫困率。
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日益壮大,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日益响亮。
“必须尊重所有国家的人权发展。每个国家的民族特点各不相同,各个国家在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都存在差异。”中国领导人进一步指出:“只有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的需要出发,才能找到一条适宜的人权发展道路,这是实现人权发展的必要之路,也是可行之路。”
虽然在国际范围内就人权方面进行讨论与合作非常重要,但人们也认识到,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这些都会影响着各国发展人权的方式。
此次论坛的主题对于纪念这一重要的纪念日具有伟大意义。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里程碑,为促进全球平等、合作、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我们纪念《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之际,对我们在促进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挑战和前进的道路进行反思也至关重要。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性。它认可人权的普遍性、不可剥夺性,且认可人权应该坚决予以维护,不含任何歧视。该宣言强调平等、非歧视、法治、民主和发展等原则是人权的基本要素。
过去30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对国家、区域和国际人权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为各国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以促进和保护人权提供了框架参考。
平等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核心,每个人都应不加任何区别地享受其权利和自由。它呼吁消除基于种族、性别、宗教、残疾或任何其他理由的歧视。在世界各地,打击体制性歧视、促进性别平等、保障边缘群体权利的努力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合作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的另一个关键方面。它强调了国家间进行国际合作以及与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性。《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认可伙伴关系、对话和技术援助在加强全球人权治理方面的关键作用。
发展与人权紧密相连,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了将人权纳入发展进程的重要性。它强调发展应该是可持续的、包容的和尊重人权的。致力于消除贫穷、普及教育、改善医疗保健和确保获得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所付出的努力,是实现《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愿景的核心。
然而,在全面执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原则和实现其目标方面,依然存在着挑战。不平等、歧视、贫困、气候变化和新出现的数字权利问题对人权治理施加了重大困难。面对这些挑战,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和国际组织需要共同努力以维护人权。
展望未来,我们必须在过去三十年已经取得的进展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以应对不断变化的人权形势。加强全球人权治理需要持续致力于实现《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所载入的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确保和保护数字权利,应对新技术的影响,促进对侵犯人权行为的问责,以及让青年和边缘化社区参与决策进程。
在我们庆祝《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之际,它也在提醒我们,在人权领域推进平等、合作与发展需要进行持续的工作。
坚持这些原则,不断促进伙伴关系,我们可以一起努力,建立一个尊重、保护和实现每个人人权的世界。
乌兹别克斯坦的经验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在解决人权问题和推动国内改革方面作出了努力。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在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的领导下,已采取具体措施逐步改善当前人权状况并实施改革。
在民间社会的积极参与下,乌兹别克斯坦正在进行宪法改革,其主要目标是实行“人-社会-国家”发展原则。
乌兹别克斯坦上个月举行了制宪公民投票,感谢波兰朋友作为国际观察国参加。
7月9日,乌兹别克斯坦将根据新宪法举行总统选举,这无疑将对未来民主改革的方向产生积极影响。
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是宪法改革的重要基石。在这方面,乌兹别克斯坦的宪法中有关人权的规定增加了3倍以上。
国际公认的法律体系,如米兰达警告和人身保护法,在宪法层面上得到了巩固。禁止死刑已写入乌兹别克斯坦宪法,成为了一项宪法规范。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公益研究所已被赋予宪法地位。
向国家和国际人权组织提出申诉的权利现在首次得获得乌兹别克斯坦宪法的保障。宪法规定了宪法层面的申诉机构。特别强调加强宪法对工人、公民的社会和环境权利的保障,以及弱势群体(儿童、妇女和残疾人)的权利。
乌兹别克斯坦积极开展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颁布75周年的活动。2023年5月12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批准了《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行动计划》。
并根据《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批准了《关于实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人权教育方案》的总统令。
乌兹别克斯坦设立了国家层面的人权教育方案来指引和指导各项努力,并设立了国家委员会来监测和领导这一领域取得的进展,这些都证明我国切实在各行各业中走向了实现男女平等的道路上。
乌兹别克斯坦已采取重大措施,使其议会制度与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保持一致。决议《加强议会在加快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作用》,认可了议会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关键作用。该决议强调了议会监督、立法和代表制在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重要性。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在2020年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议通过该决议。
通过促进对话、合作和人权的尊重,我们能够为所有人争取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包容的世界。
(作者阿克马尔·赛义多夫系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第一副议长,国家人权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