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与国际组织在人权领域的合作
(土库曼斯坦)伊森·艾多格季耶夫
土库曼斯坦与主要国际组织在保护人权和自由、提高两性平等,促进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确保残疾人权利、青年政策和其他问题上的合作极其重要,也与土库曼斯坦的外交政策相吻合。为了实现土库曼斯坦与国际组织之间人权合作的目标,土库曼斯坦修改了法律法规,实施了体制改革,并实现了相关方向的全面合作。
土库曼斯坦两次获得联合国承认的永久中立国的法律地位,并一直在实施大规模改革,以加强其国内外政策的法治。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步骤之一。全面实施一般性多边人权条约是现代国际立法的重要要求之一。因此,尊重人权成为土库曼斯坦宪法的根本战略。土库曼斯坦的国家立法和国际立法之间的联系在其《宪法》中显而易见。其《宪法》第9条规定:“土库曼斯坦认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首要地位”;第25条规定:“土库曼斯坦的个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应受到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承认,并应得到本《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尊重人权也对土库曼斯坦其他法律的改进提供了方向。
性别平等以及妇女权利和自由保护问题是土库曼斯坦就人道主义层面上与国际法合作中的重要问题。土库曼斯坦加入了多项保护妇女权利的重要法案。土库曼斯坦于1996年加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纽约)。该文件是普遍人权的基础。此外,同年,联合国还批准了其他几份有关促进人权和自由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男女工人同工同酬的公约》(1951年,日内瓦)和《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的公约》(1958年,日内瓦)。1999年9月,土库曼斯坦加入《妇女政治权利公约》
表1.土库曼斯坦关于人权的主要国际协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土库曼斯坦在特定的人权领域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土库曼斯坦于1996年12月20日批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1999年12月27日,土库曼斯坦加入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成为中亚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
为了充分实施英雄守护者阿尔卡达格(即总统现职)提出的“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格言,土库曼斯坦在人权框架和遵循国际法要求的实践上,对其公共行政系统进行了必要的改革。2007年,根据土库曼斯坦总统的决策,成立了一个部门间小组,以保证土库曼斯坦在人权领域充分履行其国际义务。2011年成立了一个部门间委员会,以确保土库曼斯坦在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领域的充分履行其国际义务。
部门间委员会的不懈努力大大加快了土库曼斯坦与国际法要求并驾齐驱的工作速度。1991年至2007年期间,土库曼斯坦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了3份国家报告。2007年至2020年,其编制报告数量达到10份。这些报告详细叙述了根据土库曼斯坦签署的国际协定对其立法所作的修改和所执行的措施。
近年来,土库曼斯坦的国家立法和普遍认可的国际准则,以及联合国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已进行了系统地实施,以保护并确保生活在土库曼斯坦的人民的权利、自由和利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负责提供技术援助,协调联合国人权领域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协调人权高专的区域专家与土库曼斯坦政府之间的直接沟通。
土库曼斯坦持续进行体制改革,以满足国际人权法的要求。2016年,《土库曼斯坦人权专员法》被纳入土库曼斯坦宪法草案。2017年3月20日,在土库曼斯坦国家议会(Mejlis)第五届第十九次会议上,首次选出人权事务委员阿达拉奇“Adalatchy”。同年4月8日,根据土库曼斯坦总统法令,成立人权专员办公室,并开始全面运作。
2020年9月25日,通过土库曼斯坦宪法草案,从2021年1月1日起,决定成立国民议会(议会),该议会是土库曼斯坦立法部门的两院制的代表机构。这些宪法改革的目的还在于加强土库曼斯坦的民主,确保和保护人权和自由,巩固公共行政的基础。
土库曼斯坦系统地开展了工作,以保护人权,并为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尊敬的土库曼斯坦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的领导下,土库曼斯坦在提高国家法律体系基础等重要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且具有重要意义。监察员办公室的设立、向两院制议会制度的过渡、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通过及其成功执行,这些只是诸多反映土库曼斯坦加强其社会中的法律和正义精神的坚定信念和具体行动的几个例子。
土库曼斯坦的人权成就获得了更广泛的国际认可,加强了它在多边人权机构中的地位,促进了其影响相关机构的发展和规则制定进程的能力。目前,土库曼斯坦政府正在努力实施《2021-2025年性别平等国家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8-2022年国家儿童权利行动计划》、《2020-2022年国家打击贩运人口行动计划》,《2020-2025年土库曼斯坦儿童早期发展国家战略》和其他战略。这些战略既包括在国家机构层面上对人权和自由的加强,也包括在土库曼斯坦在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框架内切实履行的义务。此外,必须强调的是,土库曼斯坦于1999年12月27日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成为中亚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
土库曼斯坦在移民方面进行的国际合作是其具体进行人权保护的典型例子。难民的法律地位是国际议程上的优先事项之一。土库曼斯坦的地缘政治地位对其进行移民合作有很大影响。20世纪90年代初,中亚邻国的政治不稳定导致土库曼斯坦需要制定全面的移民政策。土库曼斯坦外交部、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国际移民组织在就移民合作进行了积极的合作。
土库曼斯坦的移民合作是根据其国际义务而执行的。土库曼斯坦加入了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是中亚国家中第一个加入1954年《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和1961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的国家。土库曼斯坦也就移民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组织工作。在土库曼斯坦政府的支持下,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驻土库曼斯坦代表处于1995年6月成立,并批准了于1998年3月签署的《土库曼斯坦政府与人权高专办合作协定》。1997年,土库曼斯坦以观察员国身份加入国际移民组织,1998年,土库曼斯坦与国际移民组织签署了一项合作协定并开展了合作,已经实施了20多个旨在解决移民问题的项目。自2013年以来,土库曼斯坦一直是国际移民组织的常任理事国。
土库曼斯坦在接纳难民、给予难民公民身份、改善新公民生活条件等国际移民问题上持续开展工作。为了履行《关于难民法律地位公约》和《关于无国籍人的地位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按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编制了居留证和异地安置证的新模板。在其独立的最初几年里,土库曼斯坦接纳了来自阿富汗和塔吉克斯坦的移民,这些移民因各种原因被迫离开家园。土库曼斯坦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地方。为减少无国籍现象付出了大量的努力。2005年,超过13000人获得了土库曼斯坦国籍,其中9500人是难民。2011年- 2017年期间,根据土库曼斯坦总统法令,8145人获得了土库曼斯坦公民身份。2018年,国家元首签署了一项法令,授予735人公民身份,2019年授予863人公民身份。根据土库曼斯坦总统《关于授予土库曼斯坦公民身份》的法令,2020年有2580人成为土库曼斯坦公民。此外,国家元首签署了一项决议,根据该法令,874人获得了土库曼斯坦居留证。2021年,土库曼斯坦总统签署了《关于授予土库曼斯坦公民身份》的法令,根据该法令,2657人成为土库曼斯坦公民。此外,国家元首签署了一项决议,根据该决议,406人获得了土库曼斯坦的居留证。
2022年,尊敬的土库曼斯坦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署并颁布了一项法令,根据该法令,1530人成为土库曼斯坦公民,315名外国公民获得土库曼斯坦居留证。
土库曼斯坦非常重视为建立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民主和包容社会创造必要条件,以确保基本人权和自由。因此,通过实施旨在加强社会民主原则、国家法律基础和发展公民社会的活动,土库曼斯坦政府成功地实现了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家制度的改革。根据这些方法,土库曼斯坦与国际组织在人权领域的人道主义合作也在不断推进实施。
土库曼斯坦将继续维护文化多样性,与其他文明交流互鉴,与国际社会携手并进,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促进全球人权事业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伊森·爱多戈耶夫系土库曼斯坦国际人文与发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