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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涛 朱中博:全球安全倡议对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现实、学理意义

2024-03-28 15:27:35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作者:崔小涛 朱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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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安全倡议对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现实、学理意义

(中国)崔小涛  朱中博

全球安全倡议是习近平主席高瞻远瞩,在国际社会经历罕见多重安全挑战、人类再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背景下,基于全球安全问题的时代痛点、现实堵点与破解要点,为弥补全球和平赤字、守护世界和平安宁提出的中国方案。《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世界人权史上的里程碑,是人类持续探索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智慧结晶和决心体现。二者相得益彰,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将极大助力重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为其有效落实注入强大正能量。

一、对弥补全球安全赤字、促进人权保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安全与人权之间关系密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指出,侵犯人权行为是冲突和不安全的根源,冲突和不安全反过来又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人权的进一步侵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多次提及武装冲突对人权保护的严重负面影响。可以说,安全对人权的实现和保护意义重大,安全的环境是人权实现的基础,危机、冲突、动荡等不安全因素不但妨碍各项人权的实现,而且会导致对人权的破坏,甚至造成各类人权危机。

当前,全球安全问题处于并发症期,各类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相互交织,叠加共振,不稳定、不安全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国际安全形势明显恶化。特别是近年来,全球安全局势进入多事之秋。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的“灰犀牛”“黑天鹅”层出不穷,各方对世界分裂与冲突的恐惧与忧虑空前增强,备战神经愈发紧绷,纷纷加紧应对暴风骤雨乃至惊涛骇浪来袭。国际社会似乎陷入普遍的不安全感中。这在冷战结束后的30余年来还是首次。与此同时,重大流行病、气候变化、生态破坏、恐怖袭击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带来的挑战也愈加严峻。

受此影响,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面临着众多挑战。一是大国战略、地缘竞争加剧,使得世界笼罩在对抗、斗争乃至冲突的阴影中,国际社会的不安全、不确定感上升,合作意愿下降,人权政治化问题日益加重,人权沦为个别大国对他国遏制打压、脱钩断链、污名化妖魔化的工具和借口,国际人权合作遭到严重破坏,全球人权治理失能失效。二是个别大国奉行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干涉主义,推行颜色革命,制造阵营对抗,对地区热点拱火浇油,诱发和加剧地区动荡、冲突,制造人道主义灾难,造成人权危机。三是各类非传统安全问题不断涌现,交织激荡,对相关领域人权的保护和实现造成威胁。

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调综合施策,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安全,呼吁国际社会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共赢而非零和的新型安全之路,共同应对非传统领域安全,完善全球安全治理,携手实现持久和平、普遍安全。

全球安全倡议有助于国际社会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应对各类安全挑战,对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通过推动解决各类冲突、动荡等热点安全问题,缓解其中的人权、人道主义危机;二是通过弘扬新安全理念,推动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为世界营造更加和平安全的环境,从而为各类人权的保护和实现提供现实基础;三是通过新安全理念和价值引领,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抵制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的趋势。

二、助力国际人权发展议程,完善全球人权治理

全球安全倡议主张寻求可持续安全,通过发展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的土壤。《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强调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二者有明显的一致性。总体看,全球安全倡议契合了包括《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内的联合国当前正在制定和实施的人权发展议程,对国际社会人权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具有重大协助作用。

一是有利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人权目标的实现。联合国指出,人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所必要的,也是社会、环境和经济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要让所有人享受人权”,并坚定地以人权原则和标准为基础,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条约。《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反复强调,极端贫困或贫穷、发展障碍等问题妨碍人权充分和有效享受,呼吁国际社会将减贫脱贫视为高度优先事项。安全、发展、人权之间有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目的,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也就没有真正的安全。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本身为世界各类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理念和价值引领,有助于营造更为安全的国际环境,从而为实现全球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全球安全倡议主张寻求可持续安全,通过发展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的土壤。全球安全倡议通过解决安全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助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施,帮助议程中人权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是参与“新和平纲领”的制定。2021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发布《我们的共同议程》报告,为更好地应对人类最迫在眉睫的挑战提供建议,其中有关安全议题主要体现在“新和平纲领”部分。“纲领”将工作重点放在六个核心领域,分别是降低战略风险、加强国际前瞻力以及识别和适应新的和平与安全风险的能力、重新打造应对一切形式暴力行为的对策、投资于预防和建设和平、支持区域预防、把妇女和女童放在安全政策的中心位置。《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明确指出,积极参与联合国秘书长“我们的共同议程”报告关于制定“新和平纲领”等建议的工作,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不仅如此,全球安全倡议中的众多理念也契合了“新和平纲领”未来努力的六个核心领域,从而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权保护特别是妇女和女童权利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提到,一切形势的恐怖主义都是在摧毁人权,国际社会必须合作打击恐怖主义。《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还提到,重视粮食和能源等问题对人权问题的影响。而《全球安全倡议》及其概念文件提出的“六个坚持”、20项重点合作方向之中、五大类合作机制和平台里,很多方面也均与这些问题相关。

三是为全球人权治理机制提供有益补充。随着时代发展和理念进步,人权的“跨领域性”和“大议程化”的特点日益显著。联合国在和平与安全、发展、人道主义援助以及经济和社会事务关键领域的所有政策和方案都会涉及人权这一跨领域主题。现有的国际人权机制主要是联大三委、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难以应对各个领域层出不穷人权问题,特别是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问题。全球安全倡议提出的重点合作方向、合作平台和机制,包括发挥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合作、亚信、“中国+中亚五国”、东亚合作相关机制等作用,支持中非和平安全论坛、中东安全论坛、北京香山论坛、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等,有利于弥补国际安全领域人权保护机制的不足,对既有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形成有益的补充,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机制。这些与《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有不少的理念一致性。如后者强调“区域安排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起着根本性作用”,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也应该得到重视等。

三、对推动国际安全领域人权保护的学理探索具有重大启发作用

全球安全倡议蕴含着一系列新安全理念和原则,为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和促进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念基础、价值指引和范式启发。

一是提供理念基础。当前,国际安全领域缺乏整体性的人权保护理念。在传统安全领域,针对冲突和危机,联合国有“冲突预防、维持和平、建设和平”理念和实践,国际社会上提出过“人道主义干涉”“保护的责任”等人权保护理念;在非传统安全领域,针对气候变化、网络安全、重大流行病等对人权的影响,国际社会有对环境权、数据权、健康权等探讨。但是,总体而言,这些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理念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这些人权保护理念基本都是限于特定安全问题或者议题上的具体性理念,相对零散,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另一方面,国际安全面临的威胁在不断变化,人的保护所面临的挑战在不断演变,其中一些人权保护理念亟需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国际安全形势变化,而联合国相关机构对此问题也非常清楚,并且在积极行动。但总体上,国际社会缺乏统筹应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全面系统和具有时代价值的倡议,从而无法为促进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提供整体的理念支持。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弥补了这一理念空白。全球安全倡议中安全的内涵具有广泛的包容性,不仅强调了传统安全的核心要义,而且扩展到了非传统安全领域,客观反映了安全概念不断发展演进的时代特征,从而为进行国际安全领域整体性人权保护的概念探讨、理论探索、原则研究等提供了宏大的理念基础。

二是提供价值指引。全球安全倡议蕴含的价值原则对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当今世界,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横行,阵营对立、集团对抗趋势加剧,国际社会矛盾冲突上升,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不断遭受冲击,国际政治生态恶化。各类安全问题的成因、影响和解决都呈现出复杂化的特点。国际社会上冲突对抗、甩锅推责、以邻为壑做法突出。受此影响,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问题也同样面临着相同的形势。例如,违反国际法的单边制裁破坏对象国的社会民生、加剧底层民众的人道主义困境,地区冲突中的难民、人道救援问题经常沦为国家间政治博弈的工具和牺牲品,各方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问题上相互推诿等。在这种情况下,要应对各类安全挑战,实现人权保护,需要新的价值指引。全球安全倡议呼吁各国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矛盾,摒弃冷战思维、单边主义、阵营对抗,倡导坚持平等协商,着眼各国共同安全利益,推进安全合作,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坚持真正多边主义、秉持公道正义、汇聚各方合力。这些宏观性的价值原则超越了西方政治安全、人权保护理论的狭隘,对当前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具有重要的的价值指引作用。

三是提供范式启发。全球安全倡议有助于推动开展超越西方中心主义的新的人权范式研究。在安全问题上,西方更为关注个人权利,主要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主张“人权高于主权”,轻视生存权、发展权以及作为集体人权的和平权等。例如,在和平权问题上,美欧等西方国家坚持认为脱离既有国际人权法的传统概念和机制新设一种和平权,违背了国际人权法的基本精神,又和业已确立具体的权利相冲突。但是一系列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威胁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和平与安全对于人权实现的意义同样不言而喻。人类历史一再证明,没有和平,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没有安全,繁荣就是无本之木。国际社会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众多的历史教训表明,越过和忽视国家这一组织形态,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推行干涉主义,制造危机和冲突,造成了众多人道主义悲剧和人权侵犯案例。这些都反映出现有的西方在国际安全领域的人权保护理论存在重大缺陷。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有助于推动对自决权、和平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人权与主权的关系等的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作者崔小涛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朱中博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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