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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比奥·马尔切利:以国际合作来确保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性:七个先决问题

2024-03-29 10:06:32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作者:法比奥·马尔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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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际合作来确保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性:七个先决问题

(意大利)法比奥·马尔切利

权利问题对于国际法的未来确实至关重要。实际上,国际法有效性的整个问题本质都是在这个问题上衡量的。鉴于今天所有人都在谈论人权,但这些权利从未在世界上如此多的国家受到侵犯。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以统一的方式阐述了人权,并随后成为专门针对这个问题的或多或少各广泛领域的常规来源主题。它们的有效应用需要解决七个战略和先决问题。

第一个问题涉及必须防止权利本身,特别是所谓的公民和政治权利被当作宣传武器来炫耀,以支持某一制度优于另一制度。历史经验表明,国际社会内部存在的一致性如何有利于人权的使用,例如在1975年赫尔辛基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通过各项协定时所发生的情况。然而相反,国际社会内部存在着分裂和破裂的深断层线,这有利于并继续有利于根据其地缘政治和战略是否适合于这种或那种利益,在各种权利之间进行极不令人满意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一直在谈论国际秩序中权利和自由的不断颠倒。

第二个问题与刚才提到的问题密切相关,它涉及需要确保所列出的权利目录和每项权利的具体特征不受文化上的单方面做法的影响,而是经过几个世纪愤怒的欧洲中心主义之后,以最好的方式反映国际法律体系正在获得的深刻的多元文化本质。因此,我们必须非常小心,不要把我们自己的模式强加给世界其他地方,而这些模式今天无疑处于危机之中。而是要努力发展符合普遍性要求的制度和做法,要考虑到所涉问题和地球上出现的不同价值体系间的深入是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不可避免一步。同时允许从文化角度丰富这一概念,并为在各种现有情况下有效使用有关规定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持。

第三个问题源于主导经济制度的调节作用,它主要影响所谓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但鉴于这一概念的不可否认的统一性以及这类权利与其他权利之间存在多重联系,它明显反映在所有权利中。所涉及的制约因素还主要涉及在各个社会部门之间重新分配收入和提供公共资金以促进具体实现各项权利。

第四个问题涉及基本权利和财产权之间的必要区别,这两者不能放在同一计划中。这种区分似乎是必要的,因为所谓的市场所行使的权力构成了权利实现的巨大障碍。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必须承认在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和人权实现之间存在着根本矛盾。国家的作用不能被取代,而必须得到加强,这与西方国家正在发生的情况正好相反。

第五个问题在于一种或另一种权利之间的密切联系:没有生命权和政治权利,就没有以结社自由为形式的经济权利。反过来说,没有受教育或健康的社会权利,就不可能有政治权利。此类案例,不胜枚举。

国际合作,即第六个问题,对于满足全球人权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为了应付全球化的许多挑战,不同国家之间必须采取协调一致的办法。环境、控制暴力、控制财政、打击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税收和再分配等许多其他问题,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协调和共同行动。

因此,第七个问题,目前全球一级的战争气氛对人权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因为集中于乌克兰冲突上的危机危及到人类物种的生存,但也因为这一点中断了在全球一级为满足人权而进行的必要合作,划定了通往基于不同国际社会模式的通道,这些社会彼此不同,彼此斗争。因此,有必要支持寻求外交和政治解决这一冲突的努力,就像中国政府所推动的那样,将所有涉及者的民族自决和所有涉及国的安全权利考虑在内。

近年来国际法的主要成就是1993年维也纳会议确认了各种人权之间的统一性;克服了之前公民和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之间的差异。在这个意义上,1993年的《维也纳宣言》第1条宣称,一切人权的根本统一。从人类学反思的角度来看,这种认识取决于对人类需要和愿望的基本统一的认识,这使得任何将人类人格划分为多个方面和层面的主张都是不切实际的,但其根源也在于历史进程和克服东西方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优先考虑经济、社会和文化人权,而西方阵营的国家则是公民和政治人权的捍卫者。这实际上是一种很大程度上虚构的反对,主要是对各自制度的宣传和“营销”原因,在一场缘由已不复存在的竞争中,尽管最近试图重新运用这些理由,却总是为了宣传的目的。我们当前的任务是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将全球人权的所有多个层面作为国际社会新的多极政府的内容。

(作者法比奥·马尔切利系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国际法研究所前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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