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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历史性成就

来源:《人权》2024年第2期作者:张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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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历史性成就

张燚

内容提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两个结合”的基础上,孕育出新时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理论,回答了新时代人权保障工作为了谁、为了什么的问题。在“走自己的路”原则的指导下,开辟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人权发展新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人权事业的进步,以及坚持以“法治”保证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之“源”,打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之“体”,推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之“用”。在推动人权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推动了国内人权保障的内涵式发展,为中国赢得了国际人权斗争的主动权,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

关键词: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 人权保障 历史性成就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奋斗史的主线。在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保证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的逐步实现,为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和物质保障。在此基础上,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存权与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和保护人权,推动中国人权保障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2022年2月25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具体来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所取得的成就是全面的、系统的和整体的,不仅孕育了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开辟了一条不同于西方人权发展模式的新道路;而且强化了新时代人权保障的顶层设计,取得了人权保障实践的新成效。

一、孕育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中国人权工作实际、中华优秀传统人权文化的结合,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工作,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这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就。作为指导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理论,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不仅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传统的人权工作理论,而且总结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工作的实践经验,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以及如何开展党的人权工作,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人权工作理论上的自觉和自信。具体来讲,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系统阐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人权观,继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移的目标,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及“将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的人权理念。

一是新理论继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以权利平等为主要诉求的“人权”理论是资产阶级推翻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的有力武器,“权利的公平和平等,是十八、十九世纪的资产者打算在封建制的不公平、不平等和特权的废虚上建立他们的社会大厦的基石”,但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存在着极大的虚假性,仅仅有利于维护少数有产者的权利,“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典型表现是美国宪法,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阶级特权不受法律保护,种族特权被神圣化”。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则实现了对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超越,不仅强调权利平等的普惠性,“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且强调权利平等的真实性,“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作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继承了其主要思想,始终将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自己理论的内核,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目标。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强调“近代以后,中国人民历经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在2022年2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指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

二是新理论进一步明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毛泽东同志早在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就提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强调,“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同样,人权理论首先要回答的也是“为什么人”的问题,对人权主体的界定不同是中西方人权理论最大的区别。邓小平同志就曾犀利地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与西方强调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不同,中国共产党所关注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大众的权利,这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中被概括为“以人民为中心”。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致首届“南南人权论坛”的贺信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尊重与保障中国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水平”;在2018年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新理论坚持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作为人权主体,强调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这是因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新理论强调必须将其落实到各项为民造福的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总之,新理论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使命和历史传统,是对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中的具体体现。

三是新理论明确提出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人权理论中最基本、最具决定性的问题,新理论坚持将占人口大多数的“人民”作为人权主体,这决定了新理论必然从“人民”的立场出发来理解和阐释人权的基本内涵。那么,什么是“人民”呢?马克思和列宁主要从政治性和阶级性来界定“人民”,如在1905年撰写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的补充说明中,列宁将“人民”理解为支持革命的一切阶级,“马克思一向都是无情地反对那些认为‘人民’是一致的、认为人民内部没有阶级斗争的小资产阶级幻想。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语时,并没有用它来抹煞各个阶级之间的差别,而是用它来概括那些能够把革命进行到底的一定的成分”。中国共产党沿用了马克思和列宁的“人民”概念,并结合自身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经验对其进行了完善。例如,毛泽东同志除了继续强调“人民”的政治性和阶级性,还特别注重“人民”的历史性和广泛性,“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了人民的现实性,强调人民是从事生产实践的活生生的人,而非不食人间烟火、主观臆测的抽象的人,“生活就是人民,人民就是生活。人民是真实的、现实的、朴实的,不能用虚构的形象虚构人民,不能用调侃的态度调侃人民,更不能用丑化的笔触丑化人民”。正是基于对“人民”的上述理解,新理论强调“人权”应是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的统一,不仅包括政治权和公民权,而且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权利等。而在上述所有的权利中,新理论又特别注重生存权与发展权,强调其是其他各项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首要目标。例如,2022年5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以视频方式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时表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因此,“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总而言之,新理论明确提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符合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循序渐进地推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发展。

二、开辟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道路

坚持“走自己的路”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一条主线。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梳理了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历史与经验,指出“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要将人权的普遍原则与中国人权的实际状况相结合,不断拓展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和人民愿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例如,在2014年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决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我们发展人权事业,不是以西方所提的那个标准为圭臬。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达到了我们确立的目标和水平就是好的,不需要向西方看齐,不需要西方来评判!”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过程中成功开辟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人权发展道路。

一是新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作了题为《同舟共济创造美好未来》的主旨演讲,指出“一副药方不可能包治百病,一种模式也不可能解决所有国家的问题。生搬硬套或强加于人都会引起水土不服”;在2022年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时同样提出,“脱离实际、全盘照搬别国制度模式,不仅会水土不服,而且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坚持“走自己的路”一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条,引导着中国共产党不断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人权的实际相结合,推进党的领导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融合统一。之所以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是因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国情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任何忽视或弱化党的领导都将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践背离中国的实际,给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此外,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尊重和保障人权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更为系统的制度保障、更为丰富的物质基础和更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因而,2021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指出,“历史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根本保障”;在2022年举行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总结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和历史经验,而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是新道路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人权事业的进步。人权事业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过程,是以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任何离开发展来谈人权的理论或举措都是“镜花水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虽然发生了改变,但并没有改变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没有改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因而,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继承了“以发展促进人权”的总体思路,但强调只有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推动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当前解决包括人权问题在内的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在2016年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三十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中指出,“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作为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共产党主张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我多次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同时,我也反复强调,我们要的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要的是以比较充分就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投资回报率、资源配置效率为支撑的发展”。沿着以高质量发展来促进人权事业进步的这条道路,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把“脱贫攻坚”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在2021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又致力于推进相对贫困的消除和共同富裕的实现,推动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是新道路坚持以“法治”来保证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在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中国共产党推动了“法制”向“法治”的转变,法治成为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法治建设为人权从一种应然权利或道德权利转化为实然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在2012年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就提出了以法治来保证人权的思想:“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2013年在武汉主持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2022年召开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本质上来讲,法治建设就是要解决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关系,既要保护个人权利不受公共权力的侵犯,又要保证个人权利通过公共权力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法治来保证人权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进步。为了贯彻以法治来保证人权的思想,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将保障人权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

三、构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体系

相比以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另一个重要成就是注重人权保护的制度建设,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遵循,逐步建立了系统的人权保护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01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从“体制”入手推进各领域的改革,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便“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此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顶层设计”,将以往“摸着石头过河”所积累的实践经验上升为一系列制度,这成为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内的新时代各项改革的重要特点。在2019年10月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作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指明了这点:“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

一是确立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之“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我常说,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全体中国人民都过上好日子。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的根本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和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贯穿于新时代党的执政纲领,这成为构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制度的源起。第一,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写入大会报告,并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则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使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则提出“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不仅要继续“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而且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第二,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推动“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则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第三,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在新时代所制定的“五年规划”的重要目标。例如,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作为整个“十三五”期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

二是打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之“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中国人权发展的实际状况,反复强调要加强和完善人权保障的制度建设,构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制度的“四梁八柱”。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的大会上强调,“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在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确保实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等目标。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共同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党内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不断充实和完善人权保障的各项党内法规,建立了涵盖人权保障各层面、各领域和各环节的制度体系。例如,为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必须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为了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权利,中共中央分别于2015年和2022年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为了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等。

三是推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之“用”。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关法规的要求,中国自2009年以来开始制定并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该计划详细规定了中国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等方面的目标,成为中国人权保护的纲领性政策文件。第一,为了加强人权的法治保障,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中央先后在2015年和2021年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2020年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构建过程。第二,为了保障人民充分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中央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如《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文件。第三,为了有效保护少数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中央制定并实施了《“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等政策文件。第四,为了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进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在已签订的26项国际人权公约及相关议定书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审议联合国对中国履行各公约的报告,并为联合国各人权委员会提交后续行动的报告或答复材料。例如,2017年中国分别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交后续行动的答复材料,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提交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情况的首次报告审议后续行动报告,向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提交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十四至十七次合并履约报告等。

四、取得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实践的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人权保障新理论、新道路和新制度,使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践取得了新成效。2021年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高度评价了新时代以来中国人权保障事业所取得的新成效:“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同样,新时代中国人权保障事业所取得的新成效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在2022年访华时表示,“钦佩中方在消除贫困、保护人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作努力和取得的成就,赞赏中方为维护多边主义、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保障的实践实现了国内各项基本人权的协调发展,在国际人权领域的斗争中充分捍卫了中国的尊严,为国际人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中国贡献。

一是推动了国内人权保障事业的内涵式发展。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指引下,新时代的中国人权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获得了全面发展,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的各项基本人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2018年发布的《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在2021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都充分肯定了新时代中国国内人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例,其在新时代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保护生命安全与健康方面,其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是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保障体系,守护了全体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二,在维护社会生存和发展方面,其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是“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中国在8年间让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有效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从根本上消除了绝对贫困;第三,在提升政治生存和发展方面,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是“推动了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转变”,中国在过去10多年间坚持用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逐渐解决过去那种“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传开叫不响”等被动挨骂问题。除此之外,中国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群众享有更广泛、更充分和更全面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国还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获、老有所依和弱有所扶,极大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等等。总而言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推动了国内人权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提高了人权保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为中国赢得了国际人权斗争的主动权。进入新时代,国际人权领域的斗争变得更加激烈,一些西方国家继续对中国的人权事业进行无端指责,妄图以“人权”问题干扰和阻碍中国的发展,新时代的中国政府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牢牢掌握国际人权领域斗争的主动权。第一,主动向世界各国介绍中国人权保护的成就。例如,中国政府在2009年、2013年、2018年、2023年前后四次向联合国提交《国家人权报告》,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的国别人权审议,向联合国详细报告了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上的理论、制度、做法和成绩等。此外,中国国家领导人在开展外交时也会主动向其他国家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成就,如2014年11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会见记者时就讲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第二,持续发布有关中国人权发展状况的报告。例如,国务院在2018年发布的《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以及在2019年发布的《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分别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和新中国成立7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在2021年6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百年实践,在2021年8月发布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白皮书则阐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中国人权发展的意义。此外,自2011年起,中国人权研究会已连续13年发布《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蓝皮书,详细记录了新时代中国人权在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第三,主动创立新的双边或多边人权交流对话平台。例如,2015年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创立的“中欧人权研讨会”为中欧在人权领域开展深层次交流对话提供了平台,2017年由国务院新闻办和外交部共同创办的“南南人权论坛”是发展中国家交流人权保障技术、方法和经验的平台,2023年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主办的“2023·中国—中亚人权发展论坛”有助于中亚国家对中国人权发展理念、道路及成就的了解。第四,坚决回击一些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事业的无端指责。例如,针对美国历年发布的“人权国别报告”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抹黑,以及一些西方国家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大搞双重标准,中国政府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揭穿了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政治谎言和意识形态偏见。

三是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中国人权研究会和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在2023年9月联合发布了《为了全人类共同的价值和尊严——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实践与贡献》智库报告,在2023年12月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又联合发布了《为了更加美好的世界——从人权视角看共建“一带一路”这十年》智库报告,两份报告详细记录了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实践,介绍了中国对全球人权治理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一方面,中国以自身的力量推动全球人权治理状况的改善。例如,作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中国注重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在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此外,在“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下,中国已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2,0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多个国家推广示范1,500多项农业技术,并通过一系列项目合作拉动近万亿美元的投资,形成了3,000多个合作项目,创造了42万个工作岗位,让近4,000万人摆脱了贫困。另一方面,中国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自己的智慧。新时代以来,中国基于自身尊重和保障人权实践的经验,向国际社会提出了以“团结合作、发展驱动、多边共治和包容互鉴”为主要内容的治理方案,这一方案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也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更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关切,有助于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方案的不断完善。例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17年召开的第35届会议上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首次将“发展促进人权”的理念引入国际人权治理体系;在2018年召开的第37届会议上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首次将中国提出的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同时纳入联合国决议;在2022年召开的第49届会议上通过了中国提交的“在疫后复苏和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决议,呼吁各国采取包容性措施推动疫后复苏,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现。

综上所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实践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未来中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和更高的起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强调的那样,“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新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为手段,以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任务,以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同时,中国共产党还将继续参与国际人权治理的实践,推动不同国家在人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解决国际人权治理的“赤字”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为那些既想保持独立又想促进人权发展的国家提供新思路和新选择。

(张燚,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理论体系与优化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23ZDA067)的阶段性成果。】

Abstract:In the new era,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PC)has made historic achievements in respecting and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Building upon the principle of the“two combinations,”it has nurtured new theories on respecting and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in the new era,which can address the fundamental questions of whom and what the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efforts in the new era are for.Guided by the principle of“taking our own path,”it has charted a distinct cours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diverging from the Western approach. The CPC has maintained the unity between Party leadership and the respect for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promoting progress in human rights through the pursuit of“high-quality development,”and ensuring various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people through the rule of law. Building upon past experiences,the CPC has established the“source”of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for respecting and safeguarding human rights in the new era,crafted the“body”of this institutional framework,and introduced its practical“application”. The comprehensive advancement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has facilitated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in China,empowering China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iscourse,and contributing Chinese strength and wisdom to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Keywords:New Era;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Human Rights Protection;Historic Achievements

(责任编辑 朱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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