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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开辟人权文明新境界

——“中国式现代化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权理论研讨会综述

来源:《人权》2024年第2期作者:王新怡 黄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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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开辟人权文明新境界

——“中国式现代化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权理论研讨会综述

王新怡 黄安杰

内容提要:2023年10月14日,“中国式现代化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权理论研讨会在吉林长春举行。来自全国有关机构、高等院校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和有关研究人员,对“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道路”“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实践”“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知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文明新样态”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本次研讨会对加强中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有着重要推动作用。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式人权文明 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的理想境界和最高状态。中国式现代化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内涵与逻辑,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式现代化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权理论研讨会于2023年10月14日在吉林长春举行。来自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央党校、中国外文局、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有关机构、高等院校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研讨会。

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在研讨会开幕致辞中表示,中国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走顺应时代潮流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基础的中国式现代化,为加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为世界其他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创造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形态。

一、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蕴含着重要的政治逻辑,包括政治传统、政治信仰、政治领导、政治基础、政治愿景等五个方面。北京理工大学讲席教授齐延平认为,当代中国人权发展坚持“一轴多线全域”式道路,执政党全面领导人权事业,国家统筹多条人权行动路线,推进各个领域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郑若瀚认为,政党是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它的利益代表和社会整合能力等构成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推动了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各项人权得到更好保障。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表示,我们不仅有着全球人权治理的责任,同时也要不断提升中国人权保障水平,向世界提供更多中国人权理念和人权思想,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人权最高价值。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表示,中国式现代化体现了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对人的发展的利弊判断和价值选择,它对现代化目标和内容的确定以及对发展方式的约束,会对人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并对人权保障的目标、内容和方式提出相应的约束性要求。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周力副教授认为,以“人”“需要”“发展”三个范畴作为基础,并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为关切可形成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底层逻辑——人的需要和发展的统一。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张盈认为,中国式现代化超越国际“基于人权的发展”既有路径,从根本上转向“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以自由、全面、高质量发展令发展权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

二、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实践进路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人民实现政治权利的重要方式。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教授表示,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嵌入现代化国家之中,实现文化的平衡和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真正的原创人权实践和话语。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教授表示,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推进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不断完善,应当对“民主五权”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探讨,促进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定权利,从而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王理万副教授认为,从历史维度来看,我国宪法所塑造的人的形象,经历了由新中国成立初期“有组织的人”到改革开放后“有组织的自由人”的变迁;从现实维度来看,宪法既维护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又为自由人的联合提供稳定且有力的组织形式。东南大学法学院朱姗姗副研究员认为,我国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法治为保障,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民主与人权长期共生。

中国式现代化坚持“每个人”和“所有人”的共同发展,努力使每个人都不掉队,使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谭堾垿认为,中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妇女更加广泛充分地享有经济、政治、受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权利。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建江教授表示,新疆人权事业从保障生存权、促进发展权到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权利的实践证明,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疆人权事业是一条可行之路。暨南大学法学院沈太霞副教授认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契合的,在实践中,中国人权发展路径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紧密结合。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匡宏认为,第三次分配不仅是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途径,也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生动实践,对于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三、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知识体系

关于人权知识体系建构。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王立峰教授表示,人权主体是普遍且自由的,而就权利的客体而言,人权既包含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权利需求,也以此为基础孵化出多元权利,人权多元性也随之得到证成。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表示,应当用时空构建理论解决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并基于该理论从历史维度、价值维度、实践维度和理论维度看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徐爽副教授认为,中国的人权理念深受传统优秀文化的影响,以“具体的个人”为关切,以“群体”作为人权本体,使得国际法关注的“抽象个体”在中国语境下演化为具体的“人民”。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张晗认为,中国为争取人权的斗争历程不同于西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漫长的发展历程应当成为我们理解、保障人权的重要立场、观点和方法。

关于人权学科建设。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教授表示,中国式现代化不仅为当代中国人权学科发展指明方向、明确思路、提供动力,而且丰富了当代中国人权学科实践形式,发展了当代中国人权学科的基本范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王箭副教授认为,高等教育当中的人权教育和中国式现代化存在三组辩证主义关系,高校人权教育是中国式现代化人的全面发展内在要求之一,中国式现代化是高校人权教育的外部条件,高校人权教育与中国式现代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关于人权话语构建。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教授表示,人类已从生物性的生存方式转向了数字性的生产方式,并在此种情况下产生了数字人权。数字人权是迭代的概念,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应当明确数字人权。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闫乃鑫认为,应将数字人权作为人权话语,提升数字人权话语力量,不断凝练中国在数字领域对人权保障的成果。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海娜教授表示,构建国际人权法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四个目标,一是提高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权,二是促进国际人权领域的平等对话,三是推动中国法律和国际人权法对接,四是推动中国人权理论实践国别经验的全球化。吉林大学法学院魏晓旭认为,我国人权实践中对生存权的话语梳理与系统表达有待提升。生存权问题包括“基本解决”和“真正解决”两个层次,只有解决好“基本盘”和“提升面”,才能真正解决生存权问题。

四、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文明新样态

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了人权文明新样态,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鲁广锦教授表示,人权文明是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其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尊重人、解放人、保障人、发展人的四重内涵。中国式现代化对于人权文明新形态的建构,开辟了人口规模巨大国家人权保障新路径、发展中国家人权保障新路径、社会主义国家人权保障新路径、人类通往未来人权保障新路径以及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向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方向发展的人权保障新路径。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钱锦宇教授认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在实践中以人权文明多元论为语境,以“以人民为中心”为核心理念,建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权发展、推进全球人权治理现代化乃至丰富人类人权文明新内涵贡献了中国智识。

中国坚持走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推动本国人权事业进步,以积极态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副院长孙明表示,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中,中国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夯实全球人权保障的发展基础,推动人权交流与合作,为全球人权事业作出了中国贡献。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肖武副教授认为,加强和改进人权国际传播,首要的是恪守基本立场,坚守道义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申天娇认为,“三大倡议”不仅是中国的实践做法,还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新公共产品,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发展、安全和文明进路,彰显了中国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志鹏教授作了研讨会学术总结。常健教授认为,过去我们向世界学习,如今我们在人权领域已经有了丰富的实践和成功的经验,能够与世界进行平等对话,在研究人权问题时应当注意研究范式、话语转换和人权自信,实现“西学东渐”和“东学西渐”的碰撞。何志鹏教授认为,本次研讨会是一次极具启发性的“头脑风暴”,一些基本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澄清。例如,中西方的“现代化”是否存在共性以及共性的表现;又如,关于“中国古代究竟有没有人权”,一方面,中国古代确实没有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权”概念,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确实存在一些可以被“转化”为人权的内容;再如,在谈及“人权”的核心内容时,需要对人权的本质性内容达成共识。

Abstract:On October 14,2023,a symposium themed“The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and the Promotion of Free and Comprehensive Human Development”was held in Changchun,Jilin Province,China.More than fifty experts,scholars,and researchers from 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universities engaged in discussions and exchanges on human rights on the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including the path,practice,knowledge systems,and civilization forms of human rights. This symposium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in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disciplinary system,academic system,and discourse system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Keywords: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Chinese-Style Human Rights Civilization;China's Indigenous Human Rights Knowledge System;Free and Well-rounded Development of People

(责任编辑 娄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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