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顺利核可了中国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的报告,再次证明了中国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正确性。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主张“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中国和中国人民所要实现的人权,不是抽象虚幻的概念,而是平等共享的幸福生活。
发展人权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人人平等享有人权、人人共同享有人权。平等与共享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二者无法割裂。一方面,只有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有效促进共享人权;另一方面,共享人权旨在解决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权平等享有问题,真实的平等享有人权必然以全民共享发展成果为表征。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主要包括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相应地,平等共享人权不仅要解决人权覆盖面及人权内容问题,也要解决人权共享的途径及推进进程问题。
平等共享人权的覆盖面是全民共享。人权的出发点是“人”。平等共享不是只让少数人或一部分人享有人权,而是让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其所应有的人权。中国把人民利益作为人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中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极大地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准,全面推动贫困人口的人权保障;中国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均预期寿命从2012年的74.8岁增长至2021年的78.2岁,切实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中国加强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持续提升特定群体人权保障水平。
平等共享人权的内容是全面共享。人人享有幸福生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把人民利益作为中国人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不断保障公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基本政治权利的同时,着力解决人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将经济增长成果惠及广大民众,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权利。与此同时,全面平等共享人权还体现为优先夯实人人平等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积极创造人人共享人权的社会条件,促进人民各项人权的整体性全面性系统性发展。中国秉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人权理念,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法治建设各个环节,推动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平等共享人权的实现途径是共建共享。人权的享有不以个人参与共建为前提,但人权保障水平的总体提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平等共享人权,需要以共建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一方面,共建为人权发展打牢基础。平等共建共享人权要求全民积极参与发展人权事业,以实际行动发展和促进人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促进人权实现。另一方面,共享对共建具有激励和促进作用。人民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只有广泛汇聚民智,极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才能真正实现人权的平等共享。
平等共享人权的推进进程是渐进共享。人的能力有大小,对权利的需求也有差异,人权享有必然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在一个国家,应有人权与法定人权、实有人权之间往往存在差距,应有人权外延大于法定人权,法定人权外延大于实有人权,人权的渐进共享就是不断将应有人权转化为法定人权、再转化为实有人权。中国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的人权,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目标。中国在“生存—生活—美好生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渐进式人权发展逻辑中,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逐渐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权利共享体系。中国实施脱贫攻坚战使人民免于匮乏,稳步增进人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持续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有效提升生存权发展权,夯实实有人权根基;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加强人权保障立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在促进法定人权范围不断扩展的同时,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实现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平等共享人权倡导尊重各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反对在人权领域推行双重标准。中国倡导和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作者:孙本雄 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