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领域唯一专业网站

戴瑞君:美国涉藏法案的违法性

2024-08-28 11:05:30来源:中国民族报作者:戴瑞君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7月12日,美国总统拜登将所谓“促进解决藏中争议法案”签署成法。该法案是美国国会借西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诋毁污蔑中国治藏成就、扰乱中国发展进程的又一例证。

美国以国内立法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

《联合国宪章》明确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原则。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重申上述原则并宣布:此类原则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所有国家应以严格遵循此等原则作为发展彼此关系的基础。美国涉藏立法公然违反上述国际法原则。

美国立法违反主权平等原则。根据主权平等原则,各国法律地位平等,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美国国会通过其国内立法对中国西藏事务指手画脚,要求中国政府同达赖喇嘛或其代表无条件谈判,还在法案中大言不惭地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未能满足美国的期望”。各国均为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而美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却总是自觉高人一等,以其国内立法恣意向其他国家发号施令、要求他国按照美国意愿行事,不尊重他国人格,置他国主权于不顾,显然违反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

美国立法违反不干涉内政原则。根据不干涉内政原则,各国均有依照联合国宪章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的义务。换言之,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的内政或外交事务;对国家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干预或试图威胁,均系违反国际法。美国总统拜登在签署法案时声明称,该法案没有改变美国两党长期以来的政策,即承认西藏自治区和中国其他涉藏地区属于中国的一部分。既然美国也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那么中国如何治藏纯属中国内政,美国对此横加干涉,并在法案中扬言通过增加专项拨款改写西藏历史,这就是赤裸裸的干涉行为,违反国际法。

美国立法违反避免侵害他国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原则。美国口头上声称西藏是中国领土,实际上却将“西藏”与中国并列对立,制造西藏不属于中国的假象。美国法案刻意强调“西藏人民”是一个“身份独特的民族”,妄称“西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争端必须根据国际法”解决,甚至意欲“与其他政府协调多边努力”将西藏问题国际化。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西藏自治区作为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划,不存在以国际法解决争端的前提。美国法案将“西藏”定义为不仅包括西藏自治区,还包括甘肃、青海、四川、云南等地的涉藏地区。这正是达赖领导的所谓“西藏流亡政府”鼓吹的“大藏区”概念,包括了多达2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达赖集团是一个意图分裂中国的非法组织,目的在于策划西藏独立,即整个“大藏区”的独立。美国涉藏法案为“藏独”分裂势力造势,其侵犯中国领土完整、分裂中国之心昭然若揭。

美国涉藏立法混淆视听,诋毁中国治藏成就

美国法案牵强附会地援引联合国“人权两公约”中的民族自决权条款,企图为“藏独”分子分裂国家的违法行径寻求法理依据。这是对自决权含义的恶意扭曲。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权指的是受到殖民统治的殖民地人民以及受到外国占领、统治或剥削的人民寻求独立的权利。它不适用于一个主权独立国家之内民族的一部分,也不应被解释为准许或鼓励任何可能分裂或损害主权及独立国家领土完整、政治独立的行为。西藏自治区及其他涉藏地区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任何人以自决之名谋求独立或与国家分离,其实质是分裂国家。在绝大多数国家,分裂国家都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对此,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刑法》则规定,煽动、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均属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制裁。

该涉藏法案信口开河,蔑称中国政府系统性压制西藏人民的宗教、文化权利和生活方式、破坏西藏环境,歪曲诋毁中国政府保障西藏各族人民人权的历史性成就。事实证明,西藏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藏医药获得传承和创新发展,藏文古籍文献和非遗得到保护利用,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依法受到保障;西藏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寺院公共服务有效保障,藏传佛教研究与人才培养不断加强;西藏有序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高原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西藏经济建设全面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和睦宗教和顺、文化事业繁荣进步。西藏的发展始终同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人权保障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

美国利用国内立法打压遏制中国发展已成为惯用手段

自第100届国会以来,美国就接连不断制定法律,将其支持“藏独”、干涉中国涉藏事务的政策法律化,法案内容包含妄称西藏为独立国家,企图强行干涉中国涉藏事务,指责中国在藏实施侵犯人权行为,以广播和文化交流等手段实施和平演变、培植下一代藏族领袖等。此部涉藏法案是美国国会通过涉藏立法干扰、遏制、破坏中国发展的继续。法案规定美国国会将提供拨款对抗中国政府有关西藏的信息。可以预见,未来美国将继续在国际、国内散布有关西藏的不实信息,以造成于我国不利的舆论环境。

事实上,美国通过国会立法打压遏制中国发展已经成为其惯用手段。近年来,随着美国单方面挑起的中美战略博弈持续升级,美国国会推波助澜,密集通过涉台、涉疆、涉港、涉藏、人权、军事、贸易、安全等领域的涉华立法,直接触碰中国核心利益。美国据以制定和实施大量针对中国的单方面制裁措施,干涉中国内政,并拉帮结派意欲全面围堵中国,其无视国际规则、破坏国际法治的霸权本质显露无余。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