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9月20日消息,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大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引导老年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
“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要求,2024年,全国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省级老龄委做好“银龄行动”筹划安排,推动“银龄行动”有序启动,各省级民政厅(局)、老龄办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成为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老有所为的重要品牌。
意见共包含巩固拓展智力援助 “银龄行动”、创新开展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银龄行动”、积极探索“银龄行动”示范项目、有效拓宽“银龄行动”参与渠道、提升“银龄行动”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银龄行动”品牌建设共六方面主要任务。
其中,在有效拓宽“银龄行动”参与渠道方面,鼓励各地搭建“银龄行动”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银龄行动”服务模式,实现“银龄行动”供需网上办理。重大公共体育设施、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需要招募志愿者的,结合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为银龄志愿者保留一定比例的岗位。充分利用老年人原单位、所在社区的有利条件,为有意愿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人提供机会。培育壮大“银龄行动”队伍,组建全国“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各地可按需设立本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