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24日在京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座谈会。人权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相关负责人,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媒体和高校师生代表参加会议。中国人权研究会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
坚持正确人权观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张文显表示,在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语境下,坚持正确的人权观,要把以人为本、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等人权理念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方面面。要着重加强对公安、民政、社保、卫健、税务、市场监管、法院、检察、监狱等执法司法人员的人权观、人权知识、人权法律法规培训,促进他们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树立正确人权观,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提高依法保障人权的素质和能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认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坚持把国家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人权保障领域,就是要用法治的方式推动人权事业,将人权事业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人权的保障。法治中国是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化的基本属性,要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重要意义是时代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晓指出,加强监督制约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依法纠正了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但影响公平正义实现的体制机制因素依然存在,监督体系还不够严密,执法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尚不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衔接,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同时,依法规范强制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
以人民为中心 保障各项人权全面协调发展
《决定》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表示,认真学习研究《决定》精神,可以发现中国式现代化所展现的“人权文明图谱”,其基本轮廓在于: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的人权,以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为总体方略,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理想目标。“这是由新的人权发展理念勾画出的新的人权图谱,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的人权,又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人权,是人类人权文明的新样态、新境界。”鲁广锦说。
“全会推出的300多项改革举措覆盖经济、民生、教育、民主、法治等多个领域,体现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特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认为,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突破了历史上权利属于少数人的局限,也区别于现实中某些国家政策导向的片面性。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实施四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均兼顾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强调协调推进,使各项人权全面协调发展。中国现在的发展模式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是在更新更高层次上全面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为实现人权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和精神基础。
《决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认为,民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新理论概括,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内涵,为重塑当代民主的法治保障机制贡献了中国智慧与经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和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风险预防功能,并通过法治话语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传播能力。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明确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蕴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发展权,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以更好保障人民发展权。她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更好保障发展权提供更完善的经济制度基础;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为更好保障发展权奠定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为不断提高人民普遍发展权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海指出,环境权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权包括环境享有权、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人权的全面改善要求环境权的全面改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和践行当代中国人权观,进一步从理论、历史和现实角度阐释环境权作为一种新型人权的深刻内涵,积极构建新时代生态文明和中国特色人权的理论体系、话语体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效维护公民环境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促进世界各国在享受环境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生态公平正义实现全人类幸福,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方案和力量。
强化思政引领力 促进人权文明交流互鉴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宋凌云表示,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思政课提供了鲜活育人素材,坚持正确人权观是思政课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思想引领方向和教学着力点。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中全会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不懈在高校思政课中讲好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讲好中国人权故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人权观;充分发挥高校研究项目、社科基地、文科实验室、智库等作用,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重要论述的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推进人权理论和制度创新。
“中国人权自信不断增强,我们正在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破解,扭转国际话语的不利状况。”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张雷提出,要讲好故事,推动人权话语融通转化;探索叙事,促进人权文明交流互鉴;磨炼本事,提高人权报道传播效能,为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做出央媒应有的贡献。
与会人士表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人权宣传研究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人权研究工作者要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自觉把人权研究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始终坚持弘扬正确人权观,更好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要不断深化人权理论研究,加快构建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权原创性知识体系。要继续推进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增强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坚定不移把人权落到实处。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开展中外人权交流,增强在联合国多边人权平台的议题引领力、话语塑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