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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广锦:​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2024-09-29 08:27:36来源: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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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9月24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京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座谈会。会上,人权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相关负责人,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等50余人围绕相关议题展开研讨交流。“仁之言”将逐篇登载与会嘉宾发言,以飨读者。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鲁广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从人权的视角认识和理解,《决定》对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进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这里我想主要谈三点看法。

一、改革开放极大地推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对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总结出多条,但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一条,是改革开放。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人权的今天。这是被历史证明了的铁一般真理,是经验的总结,也是理性的升华。正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能够证成改革开放极大地推进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事实有许多,其中以下四点是最有说服力的。

其一,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解决了对人权的基本认知问题。中国提出“人权”是个“伟大的名词”,并且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了宪法和党章,使其成为党和国家的价值观念和坚定意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强调“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

其二,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既符合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适合本国国情,而且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人权理念。这其中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以及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等,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的思想与智慧。

其三,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积极参与到全球人权发展与治理之中。中国积极借鉴包括人权在内的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在内的29项国际人权文件,并且在国际人权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其四,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人权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依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包括预期寿命、教育水平、生活质量三项基本指标)从1990年的0.501上升到2022年的0.788,多年来一直处于稳步上升状态,实现了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向中等人类发展水平组、又从中等人类发展水平组向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两次飞跃,现如今正在向极高人类发展水平组(0.800以上)挺进。

二、《决定》充分体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逻辑

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同时也是具体的、现实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一条宝贵经验,就是走发展型人权进路,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并且把发展与人民幸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充分体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逻辑。

首先,《决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努力把发展的基点和中心放在为人民谋幸福上。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决定》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在谈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时,《决定》强调,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把改革推向前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谈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时,《决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其次,《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首要和基础地位。保障民生是最基础最现实的人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提高人权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决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提高人权保障水平的突破口。

第三,《决定》从多个方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重大部署,体现了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的愿望。《决定》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方面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对提升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环境权、安全权、和平权等各项基本权利保障水平,均有着重要促进作用。《决定》体现了在广义、全面、具体的视角下人权的积极实践,意在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

三、中国式现代化开辟人权文明新境界

人民性是中国式现代化与其他模式现代化的根本不同所在。在谈到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性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现代化不仅要看纸面上的指标数据,更要看人民的幸福安康。”

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人民性突出,人权意涵丰富: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意味着要尊重和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具体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意味着要使全体人民能够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意味着要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意味着要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与人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意味着要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简言之,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性决定了其所追求的人权是人人平等、普遍惠及、和谐共生、全面发展的人权。

《决定》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研究《决定》精神,可以发现中国式现代化所展现的人权文明图谱。其基本轮廓为: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的人权,以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为总体方略,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理想目标。这是由新的人权发展理念勾画出的新的人权图谱,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的人权,又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人权,是人类人权文明的新样态、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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