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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了,英国人埋的“雷”还在

2024-11-12 09:59:49来源:瞭望智库作者:齐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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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独立业已一甲子,但谈及土地问题,肯尼亚人经常用“土地委屈”一词来描绘。

1963年肯尼亚宣告独立前,英国对其实施了60多年的殖民统治,殖民者占据了大部分肥沃的土地。肯尼亚独立后,英国殖民主义在政治意义上已经消失,但滞留的欧洲人依旧占有土地,离开的欧洲人则出售、赠送或抛弃土地,这搅乱了肯尼亚社会的土地分配秩序,加剧了土地冲突。

联合国2021年的一份报告指出,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肯尼亚西部城镇凯里乔附近超50万肯尼亚人的人权遭受严重侵犯,他们遭到杀戮,土地被强行征用。英国历任政府一直未就土地问题作出道歉与赔偿,部分茶田至今仍被英国大型茶饮公司掌控。

1、土地委屈背后是独立委屈

1952~1960年间,以基库尤人为首的肯尼亚人发动了争取土地和自由的茅茅起义,但是起义被镇压。肯尼亚独立最终不是通过暴力革命完成的,而是通过协商完成的,这注定了独立本身的不彻底。

二战后大英帝国日薄西山,茅茅起义虽然被镇压,但英国政府支付了高达5500万英镑的军费。1960年,英国政府解除“紧急状态”,开始寻找在保障白人经济利益前提下允许肯尼亚独立的方案。

1960年、1962年和1963年,英国政府和肯尼亚民族主义运动领导人在位于伦敦的兰开斯特宫举办三次会议,针对土地问题、宪法框架和独立路线图展开谈判。

土地所有权是白人定居者和土著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兰开斯特宫会议确定的宪政原则是现有土地产权必须得到保护,政府如果征用私人土地必须基于公共目的,同时必须给予公正补偿。涉及土地买卖,必须基于意思自治原则,买卖双方都自愿。渴望立即无偿收回土地的肯尼亚民众对此表示反对,“自己购买自己被抢走的土地”不可理喻。为了早日实现独立,肯尼亚非洲民族联盟主席即开国总统乔莫·肯雅塔勉强同意了英国人保护现有土地产权的提议。

兰开斯特宫会议对肯尼亚独立至关重要,但肯尼亚方面对土地问题妥协造成的影响持续到现在。这是因为肯尼亚延续了英国法律体制,将殖民土地法律的精神保留了下来。原来借助土地异化手段划给殖民政府的“王室土地”在独立后改了一个名字——“官地”,《官地法》保留了《王室土地条例》的精神。“土著保留地”也改了一个名字,叫做“信托土地”。“信托土地”本来应该保护传统社区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由于1963年宪法关于“信托土地”的认证条件有“1963年5月31日前登记注册”要求,致使在实践中,“信托土地”被当作“官地”处置。

肯尼亚独立前后,许多欧洲人出售土地离开了肯尼亚,而留在肯尼亚的白人依旧占有农场。肯尼亚历年统计公报显示,1960年拥有2000英亩土地的大农场主有两千人,皆是欧洲人;到了独立之后的1970年,大农场主有一千八百人,欧洲人和非洲人各占一半。

2、遗留的“暗雷”

无论是跑路的还是留下的白人农场主,都给土著埋下了“暗雷”。

跑路的农场主留下的问题不时引爆,由于当时出售的土地主要被肯尼亚精英阶层获得,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矛盾转化成了肯尼亚国内矛盾。

留下的白人农场主掩盖的矛盾,随着99年租约的到期开始爆发。

2018年底,占地2500英亩的基利菲种植园99年租约到期,白人农场主克里斯托弗拒绝归还。种植园附近的三个村庄集体向基利菲郡政府请愿未果后占领农场,丈量土地,按份私分。克里斯托弗招来警察驱逐,并逮捕了带头的14位村庄长老。之后,克里斯托弗向法庭控诉,然而当村民质疑种植园租约时,克里斯托弗声称自己拥有肯尼亚国籍,从小生活在这片土地,是土生土长的肯尼亚人,应该享有永久产权,而非99年。

肯尼亚承认双重国籍,国籍可以通过出生获得,也可以通过与肯尼亚公民结婚并维持婚姻关系7年以上获得,还可以通过在肯尼亚连续合法居住7年以上获得。获得肯尼亚国籍之后,对土地的拥有时效不再以99年为限,而是终身,并可传递给后代。

双重国籍制度能够拉动国外投资,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成为诸多国家提振经济的一种手段。与此同时,双重国籍制度打通了国外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的渠道,凭借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国外投资者很容易抢占相对贫困国家的资源。而在身份认同上,投资者可以在功利主义和文化认同的纠葛中随时随地变化。这种弹性的身份制度成为殖民者后裔的保护伞。

谈及基利菲种植园问题时,附近村民的解释路径往往偏于腐败,“政府被白人农场主收买了”。但从政府的视角来看,基利菲种植园维持现状不仅合法,而且合理。由于肯尼亚尚未出台专门法令处置殖民时期的白人农场,而白人农场主及其后裔现在拥有肯尼亚国籍,占有土地合法。基利菲种植园现在每年对外出口400吨剑麻,且是东非最大的私人牛奶生产农场。对缺乏实业的基利菲郡而言,基利菲种植园的存在相当重要。种植园接纳了一些企业,招募了300多名工人,既缓解了就业压力,还给政府纳税。此外,种植园还通过教育,实现了与基利菲社会的深度绑定。种植园办了七所中小学,这些学校环境和师资相对优渥,吸引了当地富裕家庭和官员家庭的子弟来此就读。如果种植园被收回拆分,其经营的奶制品品牌会消失,剑麻生意会失去集聚优势,学校运作会陷于困境,雇工会面临失业危机,政府税收会遭受损失。

由于长时间占有土地,白人农场已经深度嵌入到地方社会之中,触及土地收回分配的动议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反复权衡之下,这些动议大多流产。

总之,肯尼亚独立时,英国殖民政府移交权力的同时也在进行矛盾的转移,成功将白人农场主与黑人土著之间的矛盾转化为肯尼亚国内矛盾。土地法律制度的延续也几乎断绝了土地改革的可能性。殖民时期,政府按照英美法系的惯例授予白人99年的土地租约,而历史经验告诉人们,若无强力干预,99年租约即便到期也难以收回。这些遗留的问题,如今正在持续发酵。

3、意识的觉醒

面对土地委屈,肯尼亚人也曾通过各种方式向白人农场主追索土地。1929~1946年,基库尤中央协会代表、之后的开国总统乔莫·肯雅塔一直在欧洲活动,论证英国人占有土地的非法,试图“夺回基库尤人的土地”。

英国殖民者占有土地除了依靠强权外,还将英国土地制度移植到此。在英国人建构的叙事中,其对土地的占有是合法的。当英国人来到肯尼亚高原时,这儿刚经历过牛瘟大流行,几乎无人居住,只有一些放牧者和猎人。放牧者和猎人没有固定居住地,且未曾开发过这片土地,不是适格的土地所有人。英国人判定肯尼亚高原为“无主土地”,通过先占,“合法”获取土地所有权。另外,对有人占据的土地,英国人与当地酋长签署协议获取土地也完全“合法”。

英国人占有土地的法律依据在乔莫·肯雅塔看来完全无事实依据。肯尼亚不存在所谓的“无主土地”,英国人建构“无主土地”叙事实在是一厢情愿。与酋长签署土地协议获取土地,貌似合法,其实酋长并没有权力处置土地。“酋长”的职位是英国人附会和册封的,并不是肯尼亚部落的原创职位。肯尼亚部落中有长老,但长老是裁判性和仪式性职位,没有转让部落土地的权力。英国人跟“酋长”签署获取土地协议自然无效。

肯雅塔的伦敦请愿行动没有结果,最终以基库尤人为主体的肯尼亚民众独立意识觉醒,发动茅茅起义。起义被镇压,但是肯尼亚民众的独立意愿不可逆,最终迫使英国结束殖民。

独立不彻底,白人农场主及其后裔依旧占据广袤的农场,生活在白人农场的土著依旧难以摆脱“租客”的身份。谈及肯尼亚土地,“Squatter”一词经常出现,说得委婉一点,指的是土著是白人占据土地的“租客”,说得法律辞令一点,土著是“非法占地者”。独立之后,为了获取土地,土著居民采取了形形色色的手段,常见的手段有“逆权占有”“党派政治”和“国际诉讼”。

“逆权占有”是一个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法律概念,核心是保护土地的使用效率,指未经原权利人同意,占有他人土地超过法定时限,就可以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无需付出任何代价。肯尼亚继承了英国法律体系,在“逆权占有”方面规定,未经产权人同意的有效占有超过十二年,土地即归占有人所有。这项规定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权力介入、难以界定有效占领期限、分配不公等问题,但给予了“非法占地者”获得土地的希望,诸多“有主荒地”通过“逆权占有”的方式转移给了土著。

土地分配与党派政治绑定,有可能成为肯尼亚土地制度变革的突破口。每到大选之年,总统、各郡长官、国会议员职位的竞争者通常会通过对土地现状表达不满和对土地改变做出许诺来获取选票。尽管时至今日肯尼亚土地并没有进行过深刻变革,但许多普通民众依然寄希望于党派政治,支持符合自身利益的竞选人,期望土地变革的发生。

2022年,肯尼亚凯里乔郡土著代表向欧洲人权法院起诉英国政府在殖民期间存在驱逐、拘留、虐待、杀戮和强行征用土地等行为涉嫌殖民侵权,要求赔偿。英国政府对此采取不回应的态度,但还是引起国际社会对殖民侵权的关注。原告控诉,历史的伤痛尚未抚平,当下的土著依旧无地可依,毕竟肥沃的土地依旧被联合利华、立顿、威廉森、芬莱等跨国公司占据并谋取巨额利润。

这些控诉并非仅仅是道义上的疾呼,而是有前例可引。2012年,三位肯尼亚老人就在“紧急状态”期间(即茅茅起义期间)被阉割、强奸和殴打遭遇向英国高等法院起诉英国政府。最终,英国高等法院裁定三名肯尼亚老人胜诉,次年英国政府同意赔偿。这一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对殖民时期酷刑受害者提起诉讼起到激励作用。

2021年至2030年是消除殖民主义第四个国际十年,中国等全球南方国家多次呼吁国际社会应以此为契机,推动消除殖民主义遗毒的负面影响。肯尼亚也亟需思考和回答如何摆脱殖民土地泥沼,如何抚平土著的土地委屈。尽管土著夺回土地的意识一直存在,但从集体性和发展性的视角来看,这一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从集体性来看,夺回土地行动依旧是小群体的单打独斗,距离国家意志还很遥远;从发展性来看,土著不仅要考虑如何收回土地,还要考虑收回土地后如何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

本文转载自《瞭望》2024年第46期,标题为《肯尼亚的“土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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